关于集中清理校园废旧、无主非机动车的通知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相互转告和相互告知的意思 › 关于集中清理校园废旧、无主非机动车的通知 |
全体师生员工: 为加强校园管理,美化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改善废旧无主非机动车长期占位停放的现象,学校将对停放在校园内的废旧无主电动自行车及自行车进行统一清理。 1.请各师生员工在2023年11月3日之前,给自己的爱车做一次容貌清理,便于辩认。 2.废弃非机动车的认定:对长期无人使用、车身残破、车体生锈蒙尘的,视为废弃车辆。 3.清理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12日。 4.存放地点:清理出的废弃非机动车,下沙校区统一清理至第七教研楼南楼架空层**内,东岳校区统一清理至图书馆西北面操场,东校区统一清理至教学楼一楼大厅,G区统一清理至35号楼东南角。 5.废弃非机动车的认领:请于11月13日至12月3日,凭有效证件、车辆钥匙等到各校区的保卫处(保卫办)办理手续后领回。 6.废弃非机动车的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将由保卫处统一处理。 请相互转告,望广大师生员工配合和支持。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保卫处 2023年10月23日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