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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鲁”被注册猪皮肉商标,郑渊洁维权13年后终成功

2023-07-02 06: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历时13年,期间三起三落,终于对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维权成功。

来源|红星新闻

“历时13年,期间三起三落,终于对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维权成功。开始维权时,我54岁。维权成功时,我67岁。人生有多少个13年?还有676个侵权商标等待我维权……”

6月20日,著名作家郑渊洁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寄来的裁定书,宣告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无效时,他激动却又无奈地在微博里写下这样一段话。

郑渊洁微博截图

作为中国的“童话大王”,在他笔下,涌现了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大灰狼罗克等诸多经典动画人物,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然而就在去年12月,郑渊洁却宣布创刊36年的《童话大王》停刊,原因是“一心不可二用”,商标侵权让他没有了创作的积极性,“写作没有动力”,怕写出来被别人拿去恶意注册商标,卖猪皮肉、卖内衣、卖马桶……他希望一心维权。

“三起三落”

一个商标维权历时13年最终成功

这个历时13年的商标维权案只是郑渊洁600多个商标维权案中的一个。最长的,他称花了19年。

作为大家耳熟能详的儿童作家,从1979年发表第一篇作品开始,在之后的40多年里,他不断输出《皮皮鲁传》、《鲁西西传》、《舒克贝塔传》、《大灰狼罗克传》等优秀作品。

郑渊洁

随着作品知名度不断提升,从2004年起,他发现有人开始注册作品中的角色“皮皮鲁”、“舒克”等商标,由此,他开启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为了一心维权,2021年底,他将创刊36年的《童话大王》停刊,并称到维权成功那一天才会复刊。

“皮皮鲁”是郑渊洁于1981年原创的文学角色名称,该系列书刊销量高达3亿册,读者众多。

此次“成都皮皮鲁猪皮肉”案,是他维权19年来成功的第35个商标,他用“三起三落”来形容。

郑渊洁告诉记者,邹某鸿(商标注册人)于2009年注册“皮皮鲁”商标时,他便去提了异议,当他拿着“异议书”到国家商标局柜台前时,“(工作人员)看了以后就笑了,说他(邹某鸿)拿‘皮皮鲁’是卖猪皮肉食品,你拿‘皮皮鲁’是写童话,这两个互相没有关系,影响不了你写作”。郑渊洁当时反驳说:“这是我1981年就原创的文学角色,他用之后,我的读者就会误认为这是我生产的,就有可能去买。”但直到最后,工作人员也未受理他的申请。

《皮皮鲁传》

2017年,国家出台的规定让他看到了希望。法条明确,对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作品名称、作品角色名称等,在作为商标使用时,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为经权利人许可或存在特定联系的,当事人主张构成在先权益时,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因此,2018年5月,郑渊洁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对该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此次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该商标无效。但之后邹某鸿对此不服,继续起诉。

最终,在经历发回重审、裁定商标有效、无效后,2022年4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才作出终审判决:“考虑到‘皮皮鲁’商标申请注册时,郑渊洁创作的‘皮皮鲁’角色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而‘皮皮鲁’非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词汇”,邹某鸿注册的商标名与郑渊洁所创作的角色名称完全相同,主观上难谓善意,因此判决商标无效。

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6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给郑渊洁寄来“商标无效”裁定书,“皮皮鲁”猪皮肉一案,才算尘埃落定。

涉事企业:听说过“皮皮鲁”,但没看过作品

邹某鸿是“成都汇城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500余万元,以生产销售休闲食品为主,经营已有10年,“皮皮鲁”猪皮肉就是由该公司生产。对于“皮皮鲁”商标被宣告无效一事,邹某鸿还是有些不满,“一个商标用久了,还是有感情,我们想的是能保留就保留,不对市场造成影响”。

该商标被宣告无效

邹某鸿表示,从他的角度来说,若商标局授权,就用;未授权,就不用,“既然商标局都授权给我了,也有商标证,我用就是合理合法的。”但后来对方提出异议,两次打官司,一次胜诉,最后败了,“我们也不想纠缠这些,再重新启用一个商标就完了”。

邹某鸿表示,打官司时也有人建议他去跟郑老师谈合作,“但商标这种东西不可控,就像王老吉跟加多宝一样,能授权就授权,从我们实际使用来说,换个名字也不耽误”。因此,在打官司时,他便开始着手申请商标,换包装等,“所以损失不多,可能就一两万块钱”。

而对于当时在注册时为何使用“皮皮鲁”?是否有抢注嫌疑?邹某鸿表示,有听说过“皮皮鲁”,但他并未看过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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