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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断归一化

2024-07-04 22: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复习:CHS-DRG方案的数据需求

CHS-DRG方案的数据需求

分类轴心

信息/数据

首页要求与规范

编码系统

《医疗保障疾病诊断分类与代码》ICD-10

《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ICD-9-CM-3

第六条 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病情严重程度及复杂性

主要诊断、其他诊断、个体因素(如性别、新生儿的出生体重等)

必填项,首页A类评分标准

治疗方式

手术室手术、非手术室手术、其他辅助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如呼吸机使用等)

必填项,首页A类评分标准

医疗结果

离院方式(死亡、医嘱离院、非医嘱离院、转院等)

必填项,首页A类评分标准

资源消耗

医疗费用、住院时间

医疗费用必填项,A类评分标准;住院时间必填项,B类评分标准

附加编码:

附加编码包括:星号编码、形态学编码、B95-B97、R65、U80-U89、V-Y、Z37等。

附加编码在使用的过程中不作为分类的主要编码,说白了就是辅助作用的编码,在疾病诊断归一化编码时尽量避开附加编码,因为这影响后期DRGs的分组结果,所以要注意!!!!!!

情况一:“H06.2* 甲状腺功能障碍性突眼”,映射为“E05.002+ 甲状腺功能障碍性突眼”。

情况二:形态学编码没有部位的,可以根据编码确定部位,或扩大映射。

例如:“D27.X00 畸胎瘤”,映射为“D27.x00 卵巢良性肿瘤”。

例如:“M90800/1 畸胎瘤可能性大”,映射为“D36.900 良性肿瘤”。

情况三:以“Z37”开头的编码,为新生儿相关的附加编码,地方数据为“Z37”开头的,应映射为可以作为主诊断的P开头的编码。以“Z38”开头的编码,为妊娠分娩相关的附加编码,地方数据为“Z38”开头的,应映射为可以作为主诊断的O开头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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