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班主任工作手册表格模板电子版 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12-14 13: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2020-2022级本科生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

2.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3.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品学兼优,2022-2023学年考试、考察科目无不及格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及预科生。

2022-2023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三、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全校共奖励96人,8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我院共3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共奖励1780人,5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具体名额待综合测评排名结果确定后分配。

3.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000元-4000元/人/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和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

1.学生申请:9月24日-9月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各学院具体安排,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若“申请条件”选择(六)的,需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 (格式参见附件5,电子版)。

2.学院评审与公示:9月27日-9月29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

1.资格审查及学生申请:9月26-28日。学院依据综测排名及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自愿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6,填写要求见附件7)。

2.学院评审与公示:9月29日-10月7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国家助学金

1.学生申请:10月9-15日。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以上等级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填报《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见附件8)。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16-19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六、材料报送

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若“申请条件”选择(六)的,需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 (格式参见附件5,电子版)。

以上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年级+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9月26日晚上21:00前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若“申请条件”选择(六)的,需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于9月26日17:00前交至食品学院社区办公室余老师处核查。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6,填写要求见附件7)。

请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姓名+年级专业+国家励志奖学金”于9月28日前发送至勤工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见附件8)

请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姓名+年级专业+国家助学金”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勤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年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细致地做好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流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2.请各年级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集中组织申报国家奖助学金学生,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按时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位同学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3.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年级辅导员联系。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13760815796

地址:启林南食品学院社区办公室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2023年9月21日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

   2.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5.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7.国家励志奖学申请名单填写注意事项

   8.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附件.zip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