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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12-16 23: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

  根据2020版《学生手册》中《青岛农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和《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现就2020-2021学年总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总评工作由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领导,学生处统一组织,各学院负责本学院的评选推荐。各学院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总评相关工作。

  二、评选内容

  本次学年总评按照2020版《学生手册》中关于素质测评和学生奖励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内容包括2020-2121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2020-2021学年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三、评选有关要求

  1、本次素质综合测评、优秀评选和奖学金评定依托“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青岛农业大学全体参评学生及时登录系统自行完善相关个人基本信息(9月10日之前完成信息补全)。

  2、“青岛农业大学先进班级”:按照《青岛农业大学学生班级考核办法》(青农大学工发〔2013〕17号)有关规定进行考评,每学院推荐比例为参评班级总数的20%。

  3、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学年总评相关工作。

  4、个人上传奖学金账号要严谨认真、反复核对,账号必须为中国建设银行卡号(需关联校财务系统),姓名和账号要匹配。所有获奖学生要亲自核对有关统计信息,并在各类奖学金发放表上签字确认。如因学生自行补全信息时录入错误,由学生自行负责。

  5、因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暂未开始组织评选,按照规定,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如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或学校校长奖学金者,奖学金按最高奖励金额发放。为便于工作,本学年度评选的校内奖学金待国奖等评选结果公布后,将国奖、省奖和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从校内奖学金中扣除再行报送。

  6、上学期评选的2020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奖金、上学年优秀班主任助理奖金可在本次评比中一并发放。

  7、学院单项奖学金的发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总额的18%。

  8、所有评选结果学院都须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再报送学生处。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基础材料导入工作

  附件:9月10日之前导入。

  学生成绩以学校教务系统9月13日中午12点数据为准。请所有学生提前核实确认成绩。

  班级考核、单项奖学金、校级优秀班集体、国家奖助学金、集体奖学金:9月14日之前导入(模板从系统下载)。

  2、需由参评学生在线填写、导出、打印、签字后报送所在学院的材料

  《青岛农业大学素质测评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青岛农业大学三好学生申请表》;

  《青岛农业大学奖学金申请表》(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

  《青岛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青岛农业大学素质测评登记表》需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其他表格全部需要报送纸质版一式二份。

  3、学院报送材料

  除以上表格外,学院还需从系统导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获得者名单(系统导出书面版一式二份,学工办主任签字)。

  《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明细表》、《学年度集体奖学金发放明细表》、《学年度单项奖学金发放明细表》、《学年度奖学金发放汇总表》。(以上材料书面版一式二份,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再报送)

  所有信息必须于9月20日前在线提交完毕(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1日),相关纸质版表格需于9月21日前报送教育管理科。逾期不交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可从系统中直接导出)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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