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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

2024-07-10 13: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修编背景    (1)《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经过五年多的实施,六安的城市面貌显著改观,旧城改建和新区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规划的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城市功能和整体环境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2)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迅速发展,六安市的区域经济环境、对外交通条件和自身实力有了很大的改善。国家提出进一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促进“泛长三角经济圈”建设的相关举措,同时安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以及安徽省“合肥经济圈”的建构,都标志着六安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    (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以适度超前的城镇化带动工业化,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决策,经请示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修编制定《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总体规划本着尊重历史,面向未来,顺应我国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的目标,以科学的态度认识发展问题,将资源环境保护与控制作为发展的前提,科学预测人口规模,合理进行空间资源配置;区域协调,突出特色;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应对不同阶段的发展问题;突出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以创建和谐社会为最终目标。    (1)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八个统筹;    (2)坚持以资源和环境保护为前提;    (3)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共利益保障;    (4)突出六安特色和比较优势,加强六安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加强与皖江城市带、合肥经济圈其他城市特别是合肥、巢湖两市的协作发展;    (5)坚持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6)坚持把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和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作为根本要求。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04;    (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5;    (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2002;    (5)《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6)《安徽省会经济圈发展规划纲要(2007—2015)》;    (7)《安徽省会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08—2030)》;    (8)《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5年)》;     (9)《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5年)》;    (10)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编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的复函。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次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08-2030年。    近期:2008—2015年    中期:2015—2020年    远期:2020—2030年    远景:2030年以后    第五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市域、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研究层次。    (1)市域范围:包括金安、裕安两区,寿县、霍邱、舒城、金寨、霍山五县以及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县级),用地面积为17976 km2。    (2)规划区范围:包括现状中心城区8个街道1个乡和六安经济开发区,三十铺镇、城南镇、苏埠镇、新安镇、徐集镇、分路口镇、韩摆渡镇、椿树镇、城北乡、中店乡、先生店乡十一个乡镇以及横排头风景区,总面积为1096.8km2;    (3)中心城区范围:北至沪蓉(陕)高速,南至宁西铁路,东到三元河,西到商景高速。包括现状城区8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乡范围、以及与之相邻的三十铺镇、新安镇、城南镇、徐集镇和城北乡的部分用地,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20km2。    第六条  文本中黑体字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七条  本规划地域名词界定及注释    (1)六安市:按行政区划分的安徽省六安市,其范围覆盖整个六安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下属的各区建制镇、各驻六安单位的用地范围,义同于“市域”、“全市”。    (2)六安市城市规划区: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第二条的规定,在六安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具体的范围见第五条的规定。    (3)六安市市区:包括金安区和裕安区全部行政管辖范围,简称“市区”。    (4)中心城区:指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连片城市建设地区,义同于“六安城区”,简称“城区” ,具体的范围见第五条的规定。    第八条  规划法律效力    (1)本次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    (2)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六安市市区内的一切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规定。

第二章  城乡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九条  城乡发展目标    至规划期末,将六安市建成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城市,成为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和南京—武汉两大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城乡发展目标具体指标详见附表1《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指标体系汇总表》。    第十条  城乡发展总体战略    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以中心城市发展为先导,以工业化为核心,实施“依托省会合肥,接轨长三角,跻身皖江城市带,承袭大武汉,衔接中西部,领衔皖西豫南”的区域发展战略;强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重点打造钢铁产业特色经济、加工制造配套特色经济、旅游特色经济、农业特色经济等四大特色经济。    第十一条  城镇化发展战略    坚持城乡统筹,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实施适度超前城镇化,坚持适合六安特色的多样化城镇化道路;优化城镇体系结构,加速城镇极化发展。    第十二条  经济发展战略    坚持区域经济联动发展,强化合肥经济圈副中心经济职能,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为承接产业转移和工业园区建设,充分考虑工业园区用地预留配置;依托六安优势资源,加大对农业产品深加工,新型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的培育和扶持,着力打造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乃至长三角经济区的加工制造配套基地,冶金工业转移承接基地,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及供应基地,能源输出基地,人力资源输出基地,原生态休闲度假及红色旅游等六大基地。    第十三条  社会发展战略    全面推进人口健康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积极促进社会公平,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切实保障城市安全。    第十四条  生态环境发展战略    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生态城市”;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环境污染,建构生态产业体系。     第十五条  城市特色发展战略    打造“水城六安、绿城六安、文城六安”,建设理想的宜居城市。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城镇化目标

    第十六条  城镇化发展目标    (1)总目标:至规划期末,形成规模等级有序、空间结构合理、功能优势互补、城乡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     (2)城镇化质量目标    城镇化质量目标具体指标详见附表1《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指标体系汇总表》。    第十七条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近期2015年,市域人口为733万,其中城镇人口为330万,城镇化水平为45%;    中期2020年,市域人口为756万,其中城镇人口为416万,城镇化水平为55%;    远期2030年,市域人口为800万,其中城镇人口为528万,城镇化水平为66%。

第二节  城镇等级、职能与布局

    第十八条  城镇规模等级     (1)等级结构    规划期末,六安市域形成“一级城镇——二级城镇——三级城镇——四级城镇”的四级城镇等级体系。    一级城镇为六安市中心城区,是整个市域的中心;    二级城镇为市域五个县县城、叶集镇、霍邱钢城等7个城镇;    二级城镇为市域五个县县城、叶集镇、霍邱钢城、东部新城等8个城镇;    三级城镇为各县域的次中心城镇,共有36个建制镇;    四级城镇为其余的一般城镇,共有111个。    六安市城镇等级结构详见附表2《六安市城镇体系等级结构表》。    (2)规模结构    城镇的规模结构规划分为100万人以上、20-50万人、10-20万人、5-10万人、2-5万人、1-2万人和1万人以下等7个层次。六安市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详见附表3《六安市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表》。    第十九条  城镇职能     规划期末,六安市城镇职能等级结构分为市域中心城市——市域次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等四个类型。六安市城镇职能类型结构详见附表4《六安市城镇职能类型结构表》。    第二十条  城镇空间布局     六安市城镇空间结构为 “一核、两轴、六区”的网络状城镇结构。    (1)“一核”为六安中心城区,是整个市域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中的核心。    (2)“两轴”为市域城镇发展轴,具体包括:    ① 东西向城镇发展轴以312国道、沪陕高速、沪汉蓉高铁、宁西铁路为依托,形成东西向城镇发展轴,是六安市城镇发展主轴。    ② 南北向城镇发展轴以105国道、商景高速、阜六铁路为依托,形成南北向城镇发展轴线,是六安市城镇发展次轴。    (3)“六区”为市域城镇集聚区,具体包括:    ① 霍邱城关镇—霍邱钢城集聚区 :以霍邱城关镇、霍邱钢城为中心,包括现状霍邱城关镇、邵岗乡、石店镇、马店镇、高塘镇、冯井镇、范桥乡、周集镇等8个城镇。聚集区主导职能为钢铁冶炼、采掘、矿区服务、钢铁产品和加工制造等。    ② 寿春—正阳集聚区:以寿春镇、正阳关镇为中心,包括现状的寿春镇、正阳关镇、八公山乡、双桥镇、涧沟镇、丰庄镇等6个城镇。聚集区主导职能为以旅游服务业、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    ③ 梅山—叶集—姚李集聚区:以梅山镇、叶集镇、姚李镇为中心,包括现状的梅山镇、叶集镇、姚李镇、孙岗乡、三元乡、白塔坂乡等6个城镇。聚集区主导职能为商贸流通、旅游服务、农副加工与手工业。    ④ 舒城城关镇—万佛湖—杭埠集聚区:以舒城城关镇、万佛湖镇、杭埠镇、南港镇等为中心,包括现状的舒城城关镇、桃溪镇、千人桥镇、杭埠镇、百神庙镇、舒茶镇、南港镇、干汊河镇、阕店乡、万佛湖镇等10个城镇。聚集区主导职能为休闲度假旅游和外向型工业产业,是六安市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    ⑤ 衡山—佛子岭—与儿街集聚区:以衡山镇、佛子岭镇、与儿街镇等为中心,包括现状的衡山镇、与儿街镇、但家庙镇、下符桥镇、佛子岭镇、黑石渡镇、诸佛庵镇等7个城镇。聚集区主导职能以制造加工业、旅游服务业为主。    ⑥ 炎刘—安丰集聚区:由安丰镇、炎刘镇、刘岗镇3个城镇组成。聚集区主导职能为承接产业转移并发展临空经济的现代产业。    第二十一条  乡镇撤并建议    (1)以冯井镇白庙村为核心规划霍邱钢城中心城区作为市域二级城镇,将霍邱钢城与冯井镇、高塘镇统筹发展;    (2)将八公山乡纳入寿县中心城区,撤销八公山乡,设立八公山居委会;    (3)将城北乡纳入中心城区,撤销城北乡,设立城北街道办事处。撤销平桥乡,设立平桥街道办事处;    (4)将城西湖乡纳入霍邱县中心城区,撤销城西湖乡,设城西湖居委会;    (5)以三十铺镇为中心规划东部新城,形成二级城镇,撤销三十铺镇。    第二十二条  城镇建设用地控制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与二级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按100平方米/人控制,重点镇按110平方米/人控制,一般镇按115平方米/人控制,农村人均非农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人以内。    第二十三条  重点城镇发展指引    (1)六安中心城区    发展定位:六安城区是南京-武汉两大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合肥经济圈副中心城市,安徽省加工制造业的重要基地之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产业链承接基地,具有滨水园林特色的现代化宜居城市。    城镇规模:城镇人口规模为2015年68万人,2020年80万人,2030年1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015年68平方公里,2020年80平方公里,2030年120平方公里。    发展指引:中心城区第二产业重点发展综合加工业,成为安徽省重要的加工制造业配套基地之一;第三产业重点壮大商贸流通业,强化科技教育、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服务、文化娱乐和旅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成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中心城市。    (2)霍邱城关镇:    发展定位:霍邱城关镇是霍邱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铁矿经济区的服务中心,市域六大城镇集聚区中霍邱城关镇—霍邱钢城集聚区的核心之一。    城镇规模: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为35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35平方公里。    发展指引:霍邱城关镇应强化其在市域西北部的核心功能,依托铁矿经济区,大力发展对铁矿经济区的服务功能和商贸流通功能。    (3)寿春镇:    发展定位:寿春镇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寿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域六大城镇集聚区中寿春-正阳关集聚区的核心。    城镇规模: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为35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35平方公里。    发展指引:寿春镇应强调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在第二产业方面,寿春镇应构建工业主导型经济格局,积极发展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化工建材、新能源利用、机械制造等重点产业;在第三产业方面,寿春镇应依托其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推进新型服务业,以打造旅游休闲基地为目标,走资源整合、发挥优势的旅游发展道路。    (4)叶集镇:     发展定位:叶集镇是叶集改革试验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安徽省西部门户,以市场为先导的312国道与宁西铁路线上重要工贸城镇,是市域六大城镇集聚区中金寨-叶集-姚李集聚区的核心之一。    城镇规模: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为20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0平方公里。    发展指引:叶集镇应将食品加工、建材加工型产业逐步扩大到轻工、机械、高新产品开发等发多元化产业,并充分发挥其区位交通优势和商贸传统优势,大力发展以商贸为主的第三产业。    (5)梅山镇:    发展定位:梅山镇是金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安徽合肥经济圈重要的门户城市,六安市旅游休闲产业的重要服务基地,也是市域六大城镇集聚区中金寨-叶集-姚李集聚区的核心之一。    城镇规模: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为20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0平方公里。    发展指引:梅山镇应依托其合肥经济圈的门户优势,促进加工制造业和商贸流通的发展;并应强化其六安市重要的旅游服务基地的优势,积极完善相关设施,把旅游服务业作为其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6)衡山镇:    发展定位:衡山镇是霍山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以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城市,也是六安市六大集聚区中衡山—佛子岭—与儿街集聚区的核心之一。    城镇规模: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为25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5平方公里。    发展指引:衡山镇及周边城镇的工业特色较为明显,交通也较为方便,是六安市域的工业集聚地区之一,应积极发展综合加工业。在第三产业方面,衡山镇应依托霍山县域内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与六安城区便捷的交通联系,积极发展旅游服务业和商业贸易。    (7)舒城城关镇:    发展定位:舒城城关镇是舒城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是六安市内以旅游接待和轻工业为主的综合性中心城镇,也是市域六大城镇集聚区中舒城城关镇—万佛湖—杭埠集聚区的核心之一。    城镇规模: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为35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35平方公里。    发展指引:舒城城关镇产业发展应以轻工机械制造业和商贸旅游业为主。轻工机械制造业结合合肥都市圈的产业布局,发展合肥市的下游产业,以配套制造业为主;商贸旅游业借助万佛湖、万佛山等地的旅游资源,把舒城城关镇建设成为全县旅游服务总基地,同时加强旅游商品的开发,大力发展商贸业。    (8)霍邱钢城:    发展定位:为加强铁矿区的发展,本次规划以冯井镇白庙村为核心规划霍邱钢城,规划将其发展成为钢铁产业一体化的新型工业城镇。    城镇规模: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为18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8平方公里。    发展指引:霍邱钢城利用铁矿区的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钢铁及其相关产业,并依托105国道、商景高速和阜六铁路的交通优势,积极发展物流产业。    (9)东部新城:    发展定位:六安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示范区,对接合肥高新区的产业园区。    城镇规模: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为30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30平方公里。    发展指引:依托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政策优势,积极引进长三角产业转移企业,重点发展发展机械制造、轻工纺织、食品化工等产业。    (10)其他重点城镇    其他重点城镇发展指引详见附表5《六安市重点城镇发展指引一览表》。

第三节  乡村发展规划

    第二十四条  发展目标    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第二十五条  发展策略    (1)以中心村为核心,带动周边基层村成立农村社区,全面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2)乡村建设应进行分类指导、示范带动。    (3)保持和发扬乡村建设的传统特色、风貌景观,积极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    (4)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节  空间管制规划

    第二十六条  空间管制分区及其管制措施    市域范围内实施空间管制的对象主要分为城镇建设用地区、生态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防治区、重大基础设施廊道控制区六大类。其范围界定与具体管制规则如下:    (1)城镇建设用地区    ①范围界定    包括市域内各种城镇建设用地及独立工矿企业用地。    ②管制规则    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依据规划审批城镇建设用地。    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范围,所有建设项目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使用土地,城市建设依法严格执行规划审批制度。    充分利用闲置地,对经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连续两年未用的闲置地,原则上收回土地使用权。    严格按村镇规划审批村镇建设用地,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农村居民点不得突破人均用地指标,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实行建新房拆旧房措施。    独立工矿企业用地中的矿山用地应依照《矿产资源法》规定进行开采、利用和保护,不得破坏风景和生态环境;独立工矿企业的其他用地应按规划审批和使用土地,一般应安排在非农用地或农用价值较低的台地、丘陵或荒地上,并尽可能集中于工业区内,以利管理和进行环境整治;污染工业应避免污染水源和农田,并应限期治理。    (2)生态保护区    生态保护区包括风景名胜与自然保护区、生态林地保护区、湿地与水源地保护区三小类。    ①风景名胜与自然保护区    a.范围界定    自然保护区包括:天堂寨—马鬃岭自然保护区、万佛山—万佛湖自然保护区、佛子岭自然保护区、霍邱东西湖水禽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包括:天堂寨森林公园、万佛山森林公园、八公山森林公园、南岳山森林公园、万佛山-万佛湖省级风景名胜区、天堂寨省级风景名胜区、南岳山—佛子岭省级风景名胜区、大华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八公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及横排头风景区、铜锣寨省级风景名胜区、东石笋景区等风景名胜区。    b.管制规则    自然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管治。    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编制风景名胜规划并按照规划实施。    ②生态林地保护区    a.范围界定    生态林地保护区包括六安市南部的大别山系生态林地。    b.管制规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进行管制。    控制山区丘陵地带的土地开发、采矿等活动,减少因人类活动的干扰而产生的地质灾害。    通过围封、禁樵等方式,保护南部山区内的森林资源,同时继续加快山区宜林荒山、荒地植被建设,提高山区植被覆盖率。    ③湿地及水源地保护区    a.范围界定    六安市域内重点湿地及水源保护地包括城东西湖(霍邱)、瓦埠湖(寿县)、安丰塘(寿县)、响洪甸水库(金寨)、梅山水库(金寨)、龙河口水库(舒城)、佛子岭水库(霍山)、磨子潭水库(霍山)。

表3.1   湿地及水源地保护区一览表

名称

所在地区

面积

霍邱城西湖

霍邱县

314平方公里

霍邱城东湖

霍邱县

140平方公里

瓦  埠  湖

寿县

160平方公里

安  丰  塘

寿县

34平方公里

响洪甸水库

金寨县

46平方公里

梅 山 水 库

金寨县

46平方公里

龙河口水库

舒城县

41平方公里

佛子岭水库

霍山县

21平方公里

磨子潭水库

霍山县

0.5平方公里

淠河总干渠

霍山县、裕安区、寿县、霍邱县

 

漫  水  河

霍山县

 

    b.管制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湿地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开展保护和合理利用。    (3)历史文化保护区    ①范围界定    包括市域内的国家级历史名城1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原六安市级(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处,市区文物点156处,以及历史古镇和六安市双墩汉墓。    ②管制规则    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除直接与保护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    对历史文化街区可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控制,规定不同标准的开发建设要求,使之整体统一协调,对严重影响其景观的建筑或其他用地予以调整;未经批准,区内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性质。    (4)农田保护区    ①范围界定    六安市域农田主要分布在霍邱县南部、寿县、舒城县东北部和金安、裕安两区,总面积6742.47平方公里,包括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两部分。    ②管制规则    一般农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管制。    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管制。    加强生态农业建设。遵循客观规律,实行退耕还林,退耕还湖等措施,建设农业湿地保护工程,濒危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维护和修复区域农业生态系统。    (5)地质灾害防治区    ①范围界定    包括梅山-燕子河-磨子潭-庐镇一带以崩滑流灾害为主的重点防治区和霍邱周集-李楼-马店以采空塌陷和崩滑灾害为主的重点防治区。    ②管制规则    首先采取避让措施,要停止一切不合理的经济活动,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    分阶段、有重点的搬迁位于泥石流易发区、矿山采空区内危险居民点;    区域内的工程建设要进行严格的地质灾害评价,在断裂带、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的地方要严格限制工程建设;    根据具体情况对塌陷坑进行必要的填埋和复垦治理,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恢复与改善生态环境。    (6)重大基础设施廊道控制区    ①范围界定    市域范围内的铁路在城市建成区以外地段,两侧控制范围各200米。    市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在建成区外道路红线两侧各200米内为控制建设范围。    1000千伏电力线控制100米宽的高压走廊,500千伏电力线控制60-70米宽的高压走廊,220千伏电力线控制30-40米宽的高压走廊,110千伏电力线控制20米宽的高压走廊。    ②管制规则    基础设施建设区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限制其他建设活动,保障各项基础设施的有效运行。    (7)机场净空保护区    ①范围界定    指为保障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安全,按照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的要求划定的一定空间范围。    ②管制规则    依据《安徽省民用机场净空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保护。    第二十七条  空间的分级管制    (1)一级管制——省级事权监管管治    省级事权监管管治就是省级政府行使法律授予的权力,直接对管治空间行使控制权力。    一级管制区包括省级及省级以上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省级及省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农田保护区。    (2)二级管制——省级事权调控管治    省级事权调控管治就是省级事权实施调控权力,指导地方实施。    二级管制区包括市域南部的生态林地及市域范围内的湿地及水源地保护区。    (3)三级管制——省级事权与地方事权协调管治    省级事权与地方事权协调管治就是省级事权实施监管权力,地方事权实施控制权力,二者必须合作和协调的空间管制行为。    三级管制区包括六安中心城市、各县县城、霍邱钢城及叶集改革试验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市域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区,市级、县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风景名胜区。    (4)四级管制——地方事权引导管治    地方事权引导管治就是省级政府以法规政策文件的形式下达地方政府,对空间发展予以政策,并可通过地方事权引导、由市场调控的空间管治行为。    四级管制区包括各县、区下辖的建制镇、行政村的建设用地。

第五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十八条  规划目标    强化六安市全国陆路交通枢纽的地位,加强与皖江城市带、合肥经济圈其他城市特别是与合肥市、巢湖市的交通联系,并满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与旅游规划对市域交通系统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建立与六安市区位、职能相适应的合理、畅通的市域交通系统。    第二十九条  发展战略    (1)建设快速交通走廊:完善六安与合肥经济圈和武汉都市圈之间的交通联系,改善市域南北向交通条件,使六安成为两城市圈之间及中部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中心;    (2)完善区域铁路、公路、水运网络,促进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区域共享:加强市域内城镇间的联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考虑区域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营运。区域交通运输枢纽布局与城市交通系统良好衔接,实现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一体化,引导城市空间与区域空间结构的协调发展;    (3)形成“主干突出、体系丰满、联运便捷”的市域交通路网体系:在高速公路、铁路的大格局下,完善国道、省道建设,优化县道、乡道线路和提高建设标准。    第三十条  铁路交通规划    建立以六安站为中心,以沪汉蓉高速铁路、宁西铁路为骨干的铁路交通系统。    (1)提升六安站为一级站。    (2)阜六铁路在高塘镇设置货运站,长集镇设县级客货两用站。    (3)修建六安—安庆铁路连接线的六安—庐江段,在舒城城关镇设置中间站。    (4)预留六安-合肥的城际快速轨道用地。    第三十一条  公路交通规划    形成以高速公路、国道为主要骨架,省道、县道为辅的分级公路体系,完善市域公路交通网络。    (1)加强城镇与高速公路、国道的交通衔接,提升区域交通运行效率。建设济祁高速公路,在寿县境内设置与310省道、沪蓉(陕)高速公路的互通立交。    (2)完善市域省道、县道交通网络建设,加强各乡镇之间的互相联系。将霍山、金寨境内的308省道、209省道,梅山镇至寿春镇段的310省道,寿春镇至六安中心城区段的203省道,霍邱城关镇至马店镇段的032县道,安丰镇至小甸镇段022县道、021县道,长集镇至安丰镇县道,双集庙镇至高刘镇县道提升至一级公路标准。    (3)构筑适应旅游发展的市域公路交通骨架,逐步形成以六安市为核心,联结寿春古文化旅游区——霍邱水景旅游区——金寨红色旅游区——天堂寨、佛子岭自然风景旅游区——舒城度假休闲区几大旅游板块的旅游环线。    (4)站场建设    结合公路网的调整完善,对市域公路客货运场站进行布局整合和改造升级。    六安中心城区:将六安中心城区内现状的六安汽车南站、六安汽车东站、六安汽车北站、六安汽车西站、六安市汽车站五个客运站改造升级,均达到一级标准;在城北和城西新建两个货运站,达到二级标准。    霍邱城关镇:将霍邱城关镇现有的两个客运站升级为一级客运站标准,并建设一个二级货运站;    寿春镇:将寿春镇现有的一个客运站提升至一级标准,新建客运站一座,达到一级标准,并建设一个二级货运站。    梅山镇:将梅山城区现有的客运站提升至二级标准,另在江店新城区新建客运站一座,达到一级标准,并建设一个二级货运站。    叶集镇:将叶集镇现有的一个客运站提升至一级标准,并新建一个二级货运站。    衡山镇:将衡山镇现有的一个客运站提升至一级标准,新建客运站一座,达到一级标准,并建设一个二级货运站。    舒城镇:将舒城镇现有的一个客运站提升至一级标准,新建客运站一座,达到一级标准,并建设一个二级货运站。    霍邱钢城:规划在霍邱钢城建设一个一级客运站和一个二级货运站。    东部新城:规划在东部新城建设两个一级客运站,一个一级货运站。    (5)新桥航空港交通联系规划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与六安市寿县炎刘镇相邻,六安市域与新桥机场主要依托沪蓉(陕)高速公路和炎刘镇-高刘镇的一级公路联系。    第三十二条  水运及港口规划    (1)航道规划    规划市域内航道有江淮运河(六安段)、淠淮航道、杭埠河航道等,总航线16.86千米。    (2)港区规划    规划在六安市建成具备港口装卸功能、物流仓储服务功能、运输组织管理功能、通信、信息服务功能、服务临港工业功能和旅游客运功能的大型综合性港口。    六安市域所有港口划分成周集港区、寿县港区、舒城港区、霍邱港区、六安港区、金寨港区、霍山港区等七个港区。六安市港区主要规划指标详见下表:

 

表3.2  六安市港区规划主要指标表

港区名称

可建泊位数量 (个)

通过能力 (万吨、万人次)

周集港区

32

810万吨

寿县港区

16

160万吨,6万人次

舒城港区

82

170万吨,70万人次

霍邱港区

12

40万吨,8万人次

六城港区

57

120万吨,45万人次

金寨港区

70

2万吨,70万人次

霍山港区

35

2万吨,35万人次

合计

304

1304万吨、234万人次

    第三十三条  物流园区规划    规划建设六安中心城区物流园、霍邱钢城物流园、炎刘新桥物流园、周集港区物流园等四个物流园区:    规划建设六安中心城区物流园、霍邱钢城物流园、炎刘新桥物流园、周集港区物流园一级东部新城物流园等五个物流园区:    (1)六安中心城区按照物流配送园区、第三方物流配送、大中型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中心的三级网络体系,规划建设北部生产资料物流园、东部生活用品物流园和南部原材料设备物流园等三个物流园。    (2)霍邱钢城物流园位于高塘镇,依托105国道、商景高速公路和阜六铁路,为霍邱钢城的产业区服务;    (3)炎刘新桥物流园位于新桥产业园内,依托新桥机场发展临港物流产业。    (4)周集港区物流园位于周集镇沿岗河北岸,包括周集作业区、临淮岗作业区、临水码头、老坝头码头、汪集码头、南滩码头,规划2030年港区吞吐量达到595万吨。    (5)东部新城物流园位于东部新城东侧,依托312国道的过境交通优势,为东部新城的产业园区服务。

第六节  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第三十四条  供水规划    (1)水源    金安区、裕安区的饮用水源为淠河总干渠,另将响洪甸水库、佛子岭水库作为非常条件时六安主城区的应急补充水源,确保六安市供水安全;霍邱县的饮用水源为城东湖、城西湖;寿县的饮用水源为安丰塘、瓦埠湖,金寨县的饮用水源为梅山水库,响洪甸水库;霍山县的饮用水源为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白莲岩水库;舒城县的饮用水源为龙河口水库、杭埠河。    (2)水源保护    规划划定淠河总干渠(横排头至罗管闸21km)、城东湖、瓦埠湖、东淠河佛子岭水库坝至两河口段(33km)、西淠河响洪甸水库坝下至两河口段(24km)、淠河两河口至横排头段(9km)、东淝河东津渡上游段(149km)、杭北干渠舒城关以上段(33km)等为饮用水源保护区。    (3)用水标准与规模    市域用水标准与规模详见表3.3。 

表3.3  市域城镇用水量预测

城镇

名称

用水人口(万人)

城市综合人均指标

(L/人•d)

供水需求量(万m³/d)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中心

城区

68

80

120

338

350

400

23.0

28.0

48.0

二级

城镇

102

137

188

300

330

380

30.6

45.2

71.4

一般

建制镇

160

199

252

210

230

280

33.6

45.8

70.6

乡村

120

170

192

210

230

280

25.2

39.1

59.8

合计

 

 

 

 

 

 

112.4

158.1

249.8

    (4)水厂规划布局    市域水厂布局及规模详见表3.4。 

表3.4  六安市域规划水厂一览表

水厂选址

水厂数量

水源

总供水规模

主要服务范围

六安中心城区

3

淠东干渠

50.0万m³/d

中心城区、新安镇、先生店乡

霍邱钢城

1

城西湖

15.0万m³/d

霍邱钢城及霍邱县西北部的乡镇

寿县城区

1

瓦埠湖

20.0万m³/d

寿春镇及寿县北部的乡镇

炎刘镇

1

双门坝水库

8.0万m³/d

寿县南部的乡镇

舒城城区

1

杭埠河水

20.0万m³/d

舒城城关镇及舒城县北部的乡镇

霍邱城区

1

城西湖

20.0万m³/d

霍邱城关镇及霍邱县东北部的乡镇

金寨城区

1

史河、西淠河两大

水系河流

17.0万m³/d

梅山镇及金寨北部的乡镇

霍山城区

1

东淠河上游水体

18.0万m³/d

衡山镇及霍山县北部的乡镇

叶集改革

试验区

1

金寨梅山水库、史河

12.5万m³/d

叶集改革试验区及周边乡镇

姚李镇

1

汲东干渠

3.5万m³/d

姚李镇、江家店镇、洪集镇

苏埠镇

1

淠河

4.0万m³/d

苏埠镇、韩摆渡镇、横排头风景区

丁集镇

1

东汲河

6.0万m³/d

裕安区北部的乡镇

张店镇

1

淠杭干渠

4.0万m³/d

金安区南部的乡镇

斑竹园镇

1

竹根河

7.0万m³/d

金寨县西南面的乡镇

燕子河镇

1

燕子河

7.0万m³/d

金寨县东南面的乡镇

磨子潭镇

1

磨子潭

6.0万m³/d

霍山县南面的乡镇

漫水河镇

1

漫水河

6.0万m³/d

霍山县东南面的乡镇

万佛湖镇

1

万佛湖

7.0万m³/d

舒城县中部的乡镇

晓天镇

1

晓天河

5.0万m³/d

舒城县南部的乡镇

分路口镇

1

六西湖和汲东干渠

4.0万m³/d

分路口镇、徐集镇

城南镇

1

淠河总干渠

3.0万m³/d

城南镇、中店乡

东部新城

1

淠河总干渠

18.0万m³/d

东部新城、椿树镇

杭埠镇

1

杭埠河

5.0万m³/d

舒城县北部的乡镇

合计

25

 

254万m³/d

 

    第三十五条  排水规划    (1)规划目标    建成与市域城镇发展相适应的雨、污水排放与利用系统。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和县级城市污水管道覆盖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以上;市域重点城镇污水管道覆盖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2)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    六安市域污水处理厂规划详见表3.5。 

表3.5  六安市域规划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污水厂选址

数量

总规模

服务范围

六安中心城区

4

40.0万m3/d

六安中心城区、新安镇

霍邱钢城

1

10.8万m3/d

霍邱钢城及霍邱县西北部的乡镇

寿县城区

1

14.4万m3/d

寿春镇及寿县北部的乡镇

炎刘镇

1

7.2万m3/d

寿县南部的乡镇

舒城城区

1

14.4万m3/d

舒城城关镇及舒城县北部的乡镇

霍邱城区

1

14.4万m3/d

霍邱城关镇及霍邱县东北部的乡镇

金寨城区

1

12.2万m3/d

梅山镇及金寨北部的乡镇

霍山城区

1

13.0万m3/d

衡山镇及霍山县北部的乡镇

叶集改革实验区

1

9.0万m3/d

叶集改革试验区及周边乡镇

姚李镇

1

2.5万m3/d

姚李镇、江家店镇、洪集镇

苏埠镇

1

2.9万m3/d

苏埠镇、韩摆渡镇、横排头风景区

丁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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