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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筹建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的批复 来源:广西 桂银保监复〔2021〕339号 广西北部湾银行: 你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关于筹建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的请示》(北部湾银行报〔2021〕26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简称“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 二、同意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筹建方案和筹建组人员名单。 三、你行应按照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筹建工作。 四、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工作完成后,你行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贺州银保监分局申请开业。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筹建的,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筹建又不按规定提出筹建延期报告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2021年9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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