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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货物概念 铁路运输的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二、危险货物分类 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危险货物按其危险性或最主要危险性分为9个类别。 第1类:爆炸品 1.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2项: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质。 第2类:气体 2.1项:易燃气体; 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 2.3项:毒性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4.1项: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 4.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 4.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5.1项:氧化性物质; 5.2项: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6.1项:毒性物质; 6.2项: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 三、危险货物包装类别 除第1类、第2类、第7类、5.2项和6.2项物质,以及4.1项自反应物质以外的物质,根据其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 Ⅰ类包装: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 Ⅱ类包装:具有中等危险性的物质; Ⅲ类包装:具有轻度危险性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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