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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

2023-06-01 00: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时间:2023-05-10 10:29:22

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办事指南

 

一、审批事项: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

二、设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四、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审查时间)

五、申报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1份,容缺后补)

3.拟增设诊疗科目人员名录(原件1份)

4.拟增设诊疗科目相应的医疗设备名录和购买发票、合格证的复印件(复印件1份)

5.拟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图(复印件1份)

6.拟增设诊疗科目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技术主要操作规程(原件1份,容缺后补)

六、办理方式:信阳市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移动端;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街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信阳市民之家)4楼社会事务类室(窗口)

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开展周六延时服务,办公时间与法定工作日一致

八、表格下载网址:http:// wsjkw.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九、咨询电话:0376-6369850;邮编: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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