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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

2024-07-11 08: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漳州地处“闽南金三角”,山海结合,气候宜人,素有“花果之乡”的美称。全市林地面积85.6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6.41%,森林覆盖率64.78%,森林蓄积量5052.6万立方米。近年来,漳州市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称号。

“十三五”期间,在漳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全市林业系统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作为,主动融入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建设,着力实施“十大工程”,在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质生态服务产品的需求上取得显著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关键期,也是漳州市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继往开来的机遇期。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福建省林业局和漳州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漳州市林业局在衔接国家《“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福建省“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等基础上,根据《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组织编制《漳州市“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紧扣全方位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超越主题,谋划“十四五”林业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等。《规划》是漳州市各级政府引导和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行动纲领,是制定林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十三五”建设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市林业系统贯彻落实漳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目标,积极作为,林业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精准落实七大任务,重点实施十大工程,林业生态建设和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森林覆盖率64.78%,森林蓄积量达5052.6万立方米,实现“双增”目标,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和指标、目标(详见表1),为“十四五”时期林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深化林改,完善机制

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重点逐步向林业投融资、优化林权抵押贷款、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等转变,“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林权收储机构5家,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24家,累计达799家,经营林地面积1.67万公顷。稳步推进林地占补平衡改革试点,继续推行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补充林地建档1313.33公顷,指导和协调异地有偿调剂933.33公顷,实现森林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丰收。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与全省同步通过国家验收,省属国有林场数量由20个优化整合为16个,县属国有林场由16个优化整合为4个,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保生态、保民生改革目标达到预期。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目标超额完成,东山县等4个试点县累计投入资金6263万元,完成赎买面积1506.67公顷,完成计划目标的113%。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交易试点,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机关服务质效显著提升,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加强。共梳理调整权责事项229项,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100%。 (二)保护有力,修护有效

广泛开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宣传,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加强对漳江口、九龙江口等沿海重要河口和海湾湿地的生态修复,争取财政补助资金1690万元,补植红树林面积达469.67公顷。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成编制《漳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参与整合优化的自然保护区、各类公园57处、66640.19公顷,整合优化成39处、62731.1公顷。落实生态公益林保护和补偿机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试点范围的5.73万公顷天然商品乔木林林分实施停伐补助。截至2020年底,全市天然林保护面积达18.00万公顷,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4.56亿元,年均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29.80万公顷。全面落实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决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救助、收容、疫源疫病监测行动,全面完成省下达198家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养处置工作,持续抓好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养转产后续处置工作。 (三)绿化国土,共建共享

启动实施“百城千村”“百园千道”“百区千带”等“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突出沿海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和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等“三带一区”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大力推进“三沿一环”森林质量提升景观带、“两带一窗口”绿美景观示范项目及村庄绿化等重点项目。全市累计完成造林绿化5.9万公顷、森林抚育10.08万公顷,均超额完成责任目标,全市森林蓄积量5052.6万立方米,比“十二五”末增加1065.6万立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64.78%,比“十二五”末提高1.2个百分点。加强沿海基干林保护,推进林带修复工程、断带造林工程和纵深防护林体系工程,投入财政资金4785万元,完成沿海基干林带建设0.84万公顷。圆满完成了国家储备林基地和特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建设,完成珍贵树种造林0.45万公顷,建设珍贵树种示范区6个,建成速生丰产林18.39万公顷。2016年荣膺“国家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2019年实现“福建省森林县城”全市全覆盖,2020年蝉联“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功创建“福建省森林城镇”2个,“国家森林乡村”46个、“福建省森林村庄”87个。 (四)培育产业,助力脱贫

产业规模再创新高,全市林业总产值由2016年的656.7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880.2亿元,增长了34%。“十三五”期间,重点扶持水仙花、兰花和三角梅“三朵花”,抓好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动花卉交易市场和电商平台建设,进一步巩固扩大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优势。至“十三五”末,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2.34万公顷,全产业链产值达335.2亿元,销售额114.8亿元以上,进出口0.9亿美元,年产值及销售额居全省首位,花卉产品出口至欧盟、美国、韩国、马来西亚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国最大的盆栽花卉出口基地。形成以漳浦、平和、华安等三个林业产业园为龙头的林产加工新格局,培育2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56家省级农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竹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增强。南靖县于2018、2020年两个年度被列为省级笋竹加工示范县,竹加工、笋加工成为带动林农增收的重要途径。成立全省首家市级林下经济产业协会,发展林下经济经营面积13.07万公顷。全市依托林业资源优势推进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助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达408人次,积极推进发展林下经济助推精准扶贫示范工作,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增收。 (五)弘扬文化,强化宣教

以人为本、全民参与,广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实施漳州市古树名木保护三年行动,对全市6792株古树名木、62个古树群落的进行动态监测保护。培育漳州特色生态文化,整合提升324国道沿线花卉资源,全面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产业走廊建设。组织开展全民植树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造林绿化氛围,树立全社会造林护林的生态意识。创新生态文化传播形式,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建设,开展政务访谈和热线栏目,举办“湿地日”“爱鸟周”等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六)夯实基础,保障发展

完成林业站本底数据调查,全面摸清机构队伍、职能等基础数据。加大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力度,新增12个国家级标准化林业站、24个省级林业站服务能力站。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每年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完成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完善林业防灾减灾体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测体系,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推进福建天柱山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区位林业有害生物防御工程,稳步提升灾害防控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市发生森林火灾31起,受害森林面积114.72公项,分别比“十二五”时期间下降50%、83.1%,未出现人员死亡和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防治林业有害生物4.65万公顷,完成松材线虫病林地采伐改造1300.00公顷,并通过省政府下达的2015~2017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考核,实现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成灾率均低于省控指标3‰。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实施林业科技项目攻关6项,承办省级以上林业科技推广项目23项,完成省级地方标准制定项目1项。强化林业科普和技术服务,加大科技特派员支农力度,组织开展“林农点单专家送餐”等林业科技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坚持依法治林,组织宣传贯彻林业法律知识,积极开展系列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涉林刑事、行政案件查办,收缴非法营运木材3800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4310.36万元。

表1  “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完成一览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末 实际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0年 完成值

属性

森林覆盖率

%

63.58

62.70

64.78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米

3987

4289

5052.6

约束性

林地保有量

万亩 (万公顷)

1223.87 (81.59)

1217 (81.17)

1284 (85.60)

约束性

湿地保有量

万亩 (万公顷)

171.0 (11.40)

208.8 (13.92)

208.8 (13.92)

约束性

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

万亩 (万公顷)

26.7 (1.78)

83.8 (5.59)

83.8 (5.59)

约束性

天然林保有量

万亩 (万公顷)

280 (18.67)

280 (18.67)

270 (18.00)

预期性

其中:国有天然林保有量

万亩 (万公顷)

33.23 (2.22)

33.23 (2.22)

31.00 (2.07)

约束性

森林生态服务价值

亿元

800

1045

1045

预期性

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

%

80

87

84

预期性

义务植树尽责率

%

85

86

97.8

预期性

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50

55

55

预期性

林业产业总产值

亿元

607

650

880

预期性

备注:森林资源数据由漳州市林业局资源站提供,采用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数据。

二、“十四五”林业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五年,更是我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当好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先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进入新阶段,我市林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发展机遇 1、建设生态文明赋予林业高质发展新使命

福建省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为闽亲自擘画了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对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了全面战略部署。美丽中国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林业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主要支柱。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省生态省建设,赋予了林业新机遇新使命新征程。今后五年,中国生态文明进入新时代,福建省林业发展进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漳州林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谋好篇创造了新契机。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林业发展新作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林业既是国家重要的公共事业,也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在乡村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林业承担起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创造绿色财富、繁荣生态文化的重大使命,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漳州的“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基本市情,决定了林业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十四五”时期,漳州林业要立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实施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全面开展兴产业、优生态、传文化、助增收行动,进一步筑牢了乡村振兴的“绿色根基”。 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孕育林业发展新机遇

2020年习近平主席宣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彰显了我国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定力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党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表明发展林业产业是应对气候变化、如期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关键举措。“十四五”是福建省碳达峰的关键期,将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部分地区率先达峰,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将给漳州市森林固碳增汇,低碳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4、建设富美新漳州拓展林业发展新任务

中共漳州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实力持续增强、改革开放持续深化、社会文明持续进步、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治理体系持续完善”的发展总目标。根据《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规划期内聚焦生态文明,打造高素质高颜值的美丽漳州,实施蓝天碧水净土碧海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突出加强九龙江流域等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漳州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对规划期内我市林业发展提出了新任务。 (二)存在的不足和挑战

当前,我市林业发展仍然面临着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繁重、森林质量总体不高、产业潜力深挖不够、林业基层建设和林业科技支撑薄弱等不足。 1、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任务依然繁重

生态保护上存在投资渠道少、林地管理难度大、灾害防控难度大等问题。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制约我市林业生态保护;受资源开发和城镇扩张等影响,各类建设用地明显增多,森林生态空间被大量挤占,特别一些建设项目未批先占、边占边批、少批多占的问题仍然存在;此外,我市有马尾松林分总面积10.23万公顷,其中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的面积达7.69万公顷,占75.11%,从外地流入我市的松质包装材料疫源风险大、来源范围广,增大了松材线虫病防控难度。 2、森林资源质量和管护水平有待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市实现了森林蓄积量、覆盖率双增长,但森林质量总体不高,一是全市低质低效林分仍占一定比重,整体经营水平仍较粗放,单位面积平均蓄积量只有4.1立方米/亩;二是大规模种植速生树种造成林分结构较单一,纯林多混交林少,单层林多复层林少,林地的生产力未得到充分利用,尤其是桉树纯林占比高,一些区域集中连片栽培;三是林业灾害防控难度大,特别是森林火灾隐患、松材线虫等林业灾害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四是乱砍滥伐、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给区域生态安全构成巨大威胁。 3、富民林产业潜力亟待升级

随着林业领域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市林业产业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能力弱、科技含量低、名牌产品少等问题逐步显现。木竹加工业面临企业入园难、产业受排斥、资本外流等多重难题;林下经济企业普遍融资较难、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足、销售渠道有待拓宽;花卉苗木产业与国际发达国家、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市场竞争力不强、科技支撑不足和生产要素制约等。 4、现代林业基层建设依旧存在薄弱环节

基层林业站、管护站工作条件仍较简陋,对人才吸引能力不足,基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力量薄弱,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老龄化和断层现象普遍存在。目前全市在岗林业执法人员约64人,个别县(区)执法人员不足3人,执法能力与执法任务不相适应,特别是森林公安体制调整后,不再承办林业行政案件,案件由林业执法机构独立承担,造成林业执法机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骤然增加,难以保障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5、林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有待提高

我市林业产业的科技支撑薄弱,由于缺乏科技创新,全市林业产业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经济效益不高,科技创新成为制约我市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科技推广面临“最后一公里”难题,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尚未完善,林业科技推广辐射带动有限。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化等高新技术在林业产业领域的应用少,林业智慧化、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生态保护修复与资源监测监督数字化、智能化程度较低。

三、“十四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建设现代林业为总目标,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国内国际双循环等三大战略,全力做好深化改革、生态保护、绿化美化、产业升级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精心打造林业生态高颜值、林业产业高素质、城乡居民高福祉的新时代“三高”林业,为推动乡村振兴和现代化滨海漳州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为实现林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起好步、开好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取向,筑牢林业发展“绿”根基。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培育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培植林产品和服务品牌,形成资源支撑、产业带动、品牌拉动的发展新格局。建立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林业生态产业体系。 3、坚持市场主体,政策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实体经济的主导地位,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积极培育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督管理,完善服务体系,健全林业发展新机制。 4、坚持科技支撑、创新驱动

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加快产品创新和科技创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标准化示范和技术普及,引领全市林业全面高质量发展超越。 5、坚持文化引领、共建共享

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培育森林生态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突出森林、湿地等在林业生态产品中的主导地位,为百姓提供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新格局。通过完成六大任务和九大工程建设,森林质量得到精准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生态系统更加健康高效,森林景观更加优美,森林的多功能效益得到更好的发挥,美丽漳州的底色更绿更亮更美。森林覆盖率达61.7%,森林蓄积量达5385万立方米。建立创新能力强、产业结构优、循环效益高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000亿元。全面建成生态功能完备、资源利用高效、生态产品共享、发展活力强劲的现代林业重点市。(详见表2)

到203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1.7%,森林蓄积量达到5500万立方米以上,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资源科学利用水平、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明显提升,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表2  “十四五”时期林业发展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  标

2020年基期值

2025年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森林覆盖率(%)

64.78

61.70

约束性

2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5052.6

5385.0

约束性

3

湿地保护率(%)

8.28

8.28

预期性

4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4.87

4.87

预期性

5

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

80

80

预期性

6

森林火灾受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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