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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3-05-28 07: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部门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办公电话

 85912830

投诉电话

 85912663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85912663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网  址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职  能

 (一)贯彻执行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提出有关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计划及使用建议并推动落实。 (二)研究提出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减轻企业负担等意见建议;协调相关部门深化民营经济领域的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三)鼓励、支持、引导民营市场主体。研究民营企业集聚平台建设,拟定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扶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协调促进隐形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培育、扶持工作。 (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整合政策和信息资源,协调推动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快速落地,着力推动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民营经济领域的资源投入,加大扶持力度;协调解决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问题;协调有关行政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事项和法律纠纷,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五)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创业创新、技术合作、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民营企业家培训等活动,宣传优秀典型。 (六)承担民营经济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相关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相关展览、推介等活动。 (七)推动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机制。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民营经济融资工作机制的政策措施;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服务,推动服务创新;做好民营企业挂牌上市协调服务工作;引导企业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八)推动完善民营经济监测与评价体系。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监测统计、评估评价体系,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态势,相应提出对策建议,根据授权发布相关信息。 (九)承担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导有关部门、区(市)落实领导小组决策事项。 (十)承担中共青岛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交办的有关民营经济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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