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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人民政府 住房保障 即购即补、多策发力

2024-07-02 16: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9月10日溧水区购房政策最新发布,购房补助叠加,多孩家庭、人才等补助,网签后即可先行兑付……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要求,根据9月7日南京市发布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南京最新举措》,结合溧水实际,制定购房政策实施细则如下:

政策措施

01 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对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阶段性补助。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合同总价的1%发放购房补助,以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为认定标准。

02 鼓励“卖旧换新”

政策实施期内对住房“卖旧换新”进行额外补助。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我区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对象,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给予购房合同总价0.5%的购房补助。“卖旧换新”顺序不分先后。

03 支持多孩家庭安居

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含一个未成年子女)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助。

04 支持高校毕业生安居

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正在享受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政策,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高校毕业生,按剩余租赁补贴额度发放购房补助。

05 支持各类人才置业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对于人才购房的,除享受上述相关政策之外,按照《溧水区人才安居办法》符合D、E、F类人才条件的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

06 推动商品房团购活动

搭建商品房团购平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高校院所等各社会群体组织团购,鼓励房地产企业提供优质匹配房源参与团购,在案场价格基础上再给予房价、车位等优惠折扣,提供家居、家电等产品消费券。

07 鼓励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以企业为产权所有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作为企业人才公寓的,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其中购买5套(含)以下,给予购房款(税前)0.8%的奖补;购买5套以上,10套(含)以下,给予购房款(税前)1.5%的奖补;购买10套以上,给予购房款(税前)2%的奖补。

申请流程

1、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网签备案。

2、到溧水区市民之家房产局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3、提交材料:居民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含未成年子女的多孩家庭证明、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

其他事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1%购房补助,以及多孩家庭购房补助、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可在完成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后,申请补助的70%,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再申请补助的30%;出售原自有住房,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0.5%购房补助,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方可申请。

2、房屋购买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政策执行期前合同已经网签,并在政策执行期间申请撤销网签,重新办理网签手续的,不享受购房补助。

3、购房者应在所购房屋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90日内提交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助申领资格。所购房屋发放相关补助后,如退房或更名的,已享受的补助须先行原路退还。

4、1%购房补助政策与惠企安居服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政策与《溧水区人才安居办法》中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 

5、相关细则由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牵头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57236301、025-5660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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