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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港高分通过海关总署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复核

2024-07-12 19: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0月20日上午,海关总署口岸核心能力复核督导专家组在海滨宾馆召开情况反馈会。会议现场宣布,湛江港通过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复核,取得了96.19分的成绩。

在10月18日-19日的复核督导过程中,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核资料、现场检查和情景模拟考试等方式,深入细致地检查了口岸沟通协调能力、常规核心能力、应急核心能力、能力提升等方面共222项考核项目。最终,湛江港以96.19分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复核。

专家组对湛江港核心能力建设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湛江港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工作,充分体现了“政府主导、企业主责、海关主管、相关部门联动”的要求,在地方政府、口岸运营单位会同联检单位的共同携手努力下,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传染病防控、口岸卫生监督、媒介生物防治等方面能力水平明显大幅提高。希望湛江口岸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继续强化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打造“国际卫生港口”。

湛江市政府相关领导表示,要对照此次督导意见和要求,抓紧完成问题整改、补齐短板,争取尽快启动“国际卫生港口”创建工作。

“口岸核心能力”是《国际卫生条例(2005)》提出的概念,从国际法层面首次明确提出了对各缔约国指定机场、港口和陆路口岸的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要求。按照我国政府对世界卫生组织的承诺,我国所有经国家批准对外开放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均须达到《国际卫生条例(2005)》列出的标准。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核心能力动态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我国对外开放口岸以5年为周期接受专家组复核督导,以确保口岸持续保持和提升核心能力。口岸核心能力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是创建“国际卫生港口”的前提。

湛江港于2013年通过原质检总局首次组织的口岸核心能力建设考核验收。为迎接做好此次复核督查工作,湛江海关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加强与湛江市政府的联系对接,引导口岸部门和湛江港对照222个考核项目的800多个考核点,多次组织自查摸底、查缺补漏,完善各种协调机制和体系文件,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湛江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联防联控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湛江港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2005)》考核表指引的要求。

本次高分通过口岸核心能力复查,标志着湛江港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水平显著提高,跨境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下一步创建“国际卫生港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口岸通关环境的改善和港口竞争力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海关总署口岸核心能力复核督导组第五组全体专家组成员、湛江海关副关长李永鸣、湛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兵、湛江海关副巡视员张晓略、湛江港集团副总裁王长田等出席情况反馈会。

【记者】刘稳

【通讯员】湛关宣

【作者】 刘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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