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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受贿被判死刑案

2024-07-12 20: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公元1999年4月14日,湛江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曹秀康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法庭内寂静无声,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审判已经进入到尾声,被告人正在作最后陈述。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我辜负了几十年来党对我的培养和教育。”说着说着,被告人突然痛哭流涕,“我给国家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我有罪!我认罪!”

“以前,我把这些人当作好朋友,今天我才知道他们在背后是怎样算计我、坑害我!”哽咽的声音带着几分痛楚。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人,就是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的主犯之一、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

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被称作共和国第一大案,震惊广东,震惊全国,震惊海外。旁听席上,人们在聆听,也在思索。曹秀康作为基层海关的一把手,是如何蜕变的?对于他的蜕变给国家带来的严重危害,曹秀康忏悔了吗?曹秀康堕入犯罪的深渊,给人们敲响了怎样的警钟?

让我们透过审理追溯这些演变吧。

海关关长受贿240万

“传被告曹秀康出庭!”随着审判长周定挺威严的命令,曹秀康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被带进了湛江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站在被告席上。

时针指向4月14日上午8点半,距曹秀康调到湛江海关不足4年。1995年8月,他由国家海关总署稽查司副司长调任湛江海关关长。3年后,1998年9月22日被公安机关正式拘留,锒铛入狱。

法庭上的曹秀康,身着深色条纹长袖衬衣,手持一个白色塑料带,头发已经花白,脸上再也看不到以往的那种神气。他穿着一对布鞋,而不像其他案犯一样穿着拖鞋。也许原籍江苏的他,虽然完成了由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到囚犯的蜕变,却还没完全适应湛江炎热的气候。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陈晓明、何素梅和张雪莉出庭支持公诉。广州市百越律师事务所律师豆景俊和湛江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纵坤担任曹秀康的辩护人。

陈晓明首先高声朗读了公诉书。公诉书指控曹秀康的犯罪事实主要有如下3宗:

第一、1996年初,曹秀康在其宿舍接受湛江市原副市长杨衢青贿赂港币1万元。

第二、1998年4月,曹秀康在办公室收受时任湛兴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的杨衢青和湛兴实业公司经理林柏青的贿赂200万元人民币,帮助他们以“少报多进”的形式走私进口小麦2.6万吨和油菜籽3万吨。

第三、曹秀康从1995年8月至1998年7月,多次为香港走私分子张猗、李深走私进口货物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们贿赂的港币21万元、人民币5万元、美金1万元和名贵手表两块、高级相机两部。 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曹秀康利用职务之便,共受贿财物价值人民币240余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曹秀康表示没有异议。

关长办公室里的交易

审判开始展开法庭调查。在证实曹秀康的国家公务人员身份之后,公诉人询问被告人,并出示数十份书证和证人证言,将曹秀康犯下的触目惊心的罪行一桩桩揭示在人们面前…… 1996年春节前的一天,杨衢青来到曹秀康的家里,塞给他一个红包,里面装着1万元港币。曹秀康开始推辞了一番,杨衢青说,这是小意思,别怕,拿着吧。曹秀康也就顺势收下。这时,曹秀康到湛江还不到半年。杨衢青为什么给初来乍到的曹秀康这么大一份礼?是关心?还是另有所求?杨衢青当时没有说,曹秀康也没有问,反正交情是有了。直到两年之后,杨衢青才动用这个交情。

1998年春天,湛江市湛兴实业公司经理林柏青准备从国外进口一批小麦和油菜籽,从中牟利,而湛兴公司本身并没有足够的进口审批手续,怎么办呢?这时,担任湛兴实业公司的上级单位湛兴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的杨衢青自告奋勇地站了出来:我跟海关的曹关长熟,我来搞掂海关。

两人密谋了走私的计划,决定以“少报多进”的手段来走私进口,即利用手上仅有的5999.5吨小麦进口单证来报关,将2.6万吨小麦和3万吨油菜籽全部进口。他们决定拿出200万人民币来收买曹秀康。于是,杨衢青和曹秀康在曹的办公室里上演了一幕幕的丑剧。

第一次,杨衢青来到曹秀康的办公室,说自己年纪大了,退休了也没有车用,想找点钱养老,买部车坐坐,准备走私一批小麦,请曹秀康帮帮忙,事成之后奉上200万酬劳。曹秀康当时说:“你开什么玩笑?”身为一关之长并且主管缉私工作的曹秀康在走私犯将走私计划全盘托出后,就这样轻描淡写地一句,再没有采取任何的反走私部署和行动。

次日,杨衢青二登“三宝殿”。这次他带上了林柏青,还带着进口单证,向曹秀康“请教”。曹仔细看了他们的材料之后,说:“这事牵涉多个部门,很困难,要过五关斩六将”。

4月24日,货到了。但是,林柏青只能按照合法的手续提走6000吨小麦,余下的货物却动弹不得,海关人员说没有“曹关”的命令不能放。杨衢青这时提醒林柏青:要兑现对“曹关”的承诺才行。第二天,林柏青先把50万现金交给杨衢青。杨衢青嫌他的旅行袋显眼,就把钱塞进自己的手提包。下午5点多,杨径直来到曹的办公室。曹秀康非但没有把钱接下,还把杨推出了门外。他真的这么廉洁?还是杨衢青见过“世面”。他告诉林柏青,一定要把惹眼的现金换成不惹眼的银行存折。

林柏青派人先用假名“李伟”把人民币100万元存入一家农业银行。次日,他们试着从银行取出5万元。证实了提取5万元以下可以不用身份证之后,他们很快在存折里存够200万元。杨衢青就带着这本存折又一次来到曹秀康的办公室,亲手把存款交给了他,并告诉他密码是0168。这次,曹秀康就收下了。不久,走私分子顺利地从港口提走了余下的货物。据商检部门案发后核算,杨衢青一伙共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6041万余元。

在法庭上,对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曹秀康一直专注地听着,还不时用笔在纸上做记录。他最关心的是这次走私所偷逃应缴税款的多少。对数额之大,他显得十分吃惊。显然,和杨衢青他们所得的巨额利润相比,他所得的200万元是“小巫见大巫”。

至于那本200万元的存折,曹秀康交给了张猗。张猗是曹秀康的什么人,曹秀康会这么放心地把这笔巨款交给她?

如此朋友如此关照

这个问题的答案,曹秀康当然是最清楚。但是在法庭上他是这样回答公诉人的:张猗是我的小老乡,是一个比较谈得来的“朋友”。

他们的关系真的是那么纯洁?!相机、手表、存折和一个个相关证人的证言,公诉人出示的一系列证据像剥竹笋一样一层层剥开了曹秀康的伪装。

张猗虽然不过30多岁,在湛江可是个“风云”人物。根据政法机关案发后查实,仅她个人参与的走私活动所偷逃应缴税额就高达人民币4.2亿余元。她身为香港中迪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和公司董事长李深在湛江成立了一个未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湛江技术开发区中正贸易公司”,全权负责走私分子在湛江的报关业务,坐地分赃,从中收取通关费。而张猗的作用就是“搞掂”曹秀康。

曹秀康和张猗成为“好朋友”是在1996年初。此后不久,曹秀康便开始不遗余力地为张猗“帮忙”,为她的走私活动“辛勤忙碌”、四处奔波……

——1996年4月,刚刚成立的湛江中正公司到湛江海关来申请“先放后征”优惠待遇。信誉一片空白的湛江中正公司一周后就拿到了这个其他公司也许要等上几年的待遇,因为曹秀康已经批了字,还特意吩咐具体部门去落实。

——同年4、5月间,李深的走私船被江门海关查扣。张猗的求救电话打到了曹秀康那儿。好一个曹秀康,连夜带上自己的得力部下、湛江海关调查处原处长朱向成,亲自驾车赶赴江门。也许是天雨路滑,也许是“曹关长”心太急,车子一头栽进路边的水沟。在当地农民的帮助下,他们才七手八脚地重新上路,深夜住进江门一家酒店,和早就等在那里的李深、张猗会合。次日,朱向成就在曹秀康的授意下,找到海关的有关人员,要求把走私船交给他们“监管”处理。好在江门海关工作人员坚持原则,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将走私货罚没充公。

——1998年,海关总署得到可靠情报:有走私船将从国外走私进口2万余吨原糖到湛江。这一缉私情报迅速通报给了曹秀康。曹秀康竟然没有去布置海关人员前往调查,而是先打了一个电话给他的“好朋友”张猗:你最近有没有进口一批原糖?

曹秀康不仅自己落力帮忙,还主动出面把张猗“介绍”给下属:“张小姐是我的朋友,她的事,大家以后可要多多关照呀!”有了他这个“指示”,也就使“张小姐”办事“方便”多了。

曹秀康这么“关照”,李深、张猗当然“识做”。在湛江不用说了,每次曹秀康一到香港,他们都会隆而重之地招待。吃鲍鱼、玩赛马之余,再奉上一封又一封的红包。更荒唐的是,当张猗得知海关总署派出工作组到湛江海关来调查时,立即拿出人民币5万元给曹秀康,让他做为活动费,好好“招呼”一下客人。

虽然曹秀康在法庭上翻来覆去地强调和张猗只是“好朋友”,也并不知道张猗从事走私,但大量的证据已经向人们显示出:他们俩之间的关系不同寻常。当朱向成在证言中直截了当地说:张猗是曹关长的情妇,引得旁听席上一阵哗然。

水落石出罪无可赦

下午2点半,审判继续进行。

随着公诉人举证质证完毕,曹秀康承认主要犯罪事实,审判开始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辩护律师为曹秀康所做的是罪轻辩护。围绕着被告人有无减轻法律惩罚的情节,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

第一回合,两位辩护律师提出,曹秀康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该属于自首。

公诉人的答辩是:尽管曹秀康主动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在法庭上他却避重就轻,百般狡辩。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被告是否属于自首,不仅仅要看他有否自动投案,坦白交代,还要看他在法庭上的表现。曹秀康今天的表现就不能构成自首。

第二回合,辩护律师申辩,杨衢青身为一位副市长,在春节期间给曹秀康送红包,体现着地方领导对中央派出单位的关心支持,并不存在要求曹秀康为他谋取利益的情况。在南方,春节期间送红包,已经是一种相当普遍的联络感情的习俗。这算不上什么受贿,最多是不良风气。

公诉人的反驳义正词严:杨衢青给曹秀康送“红包”,绝不是正常的亲友之间的联络感情,更不是什么地方领导对中央单位的支持,而是有着明显功利目的的贿赂。尽管他当时和事后并没有立即向曹秀康提出要求,但的的确确为他两年后从事走私“培养”好了感情。更何况,中央和地方,早已三令五申领导干部不能收受红包,曹秀康焉能不知?

第三回合,辩护律师再提出,曹秀康收受杨衢青200万元的行为虽然已经构成受贿罪,但曹秀康并没有主动向走私分子索要财物,并且投案后积极退赃,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公诉人据理回应:曹秀康的检举揭发,经检察院反贪局核查,并不属实。他虽然主动退赃,但退出的赃款仅占他受贿总额的小部分,与他给国家带来的重大损失相比,更是微不足道。

控辩双方的意见充分得到了发表,结论也再清晰不过!

押上断头台

下午4点半,公诉人陈晓明从座位上站起来,以洪亮的嗓音郑重地宣读公诉意见。他的声音久久地回荡在审判庭里。人们在聆听,更多地也在思考。

曹秀康坐镇湛江海关,主管反走私工作,却甘当走私分子的马前卒、急先锋。走私分子哪里有求于他,他“辛勤”的身影就会出现在那里,甚至可以深夜驾车出动,完全丧失原则,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

曹秀康坦然受贿,长期沉迷于女色,寻欢作乐,完全丧失了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所必需的人格。

曹秀康自甘堕落,对走私活动纵容、保护,使湛江海关的职能不能得到正常发挥,导致了辖区内走私犯罪活动泛滥。湛江这块开放沃土,竟一度被走私分子视作走私的“天堂”、“黄金通道”。成万吨钢材、数千辆汽车、还有大批成品油、小麦、大豆,疯狂地从湛江走私上岸。成万上亿的关税就这样流失,共和国的躯体就这样淌血不止。

湛江海关内部乃至社会上的许多人都知道曹秀康与张猗等走私分子关系密切。上行下效,湛江海关的部分干部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在给国家经济带来严重损失的同时,也严重地损坏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在国内外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来湛江之前曹秀康曾任国家海关总署稽查司副司长,初来湛江海关也曾做过一些积极的工作。可以说,曹秀康的本质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坏的就是黑的。但是他又为什么最终与走私分子打成一片,成为他们的“好朋友”呢?走私分子从请他吃饭、喝茶、施以小恩小惠,到奉上金钱和女色,最终完全收买了曹秀康。应该说走私分子的活动完全是有预谋有计划的。但权力欲的恶性膨胀,个人私生活的糜烂,加上平时不注意思想学习、不注意世界观的改造,令曹秀康在走私分子面前彻底地缴了械,成为金钱、女色的俘虏,一步步地滑向了罪恶的深渊,成为公职人员的败类、人民的敌人,同时,也把他自己送上了黄泉之路。

曹秀康坐在被告席上,低着头,一动不动地听着。也许公诉人公诉意见触及了他的灵魂深处。也许此刻他更觉罪孽深重。当审判长宣布由他做最后陈述时,出现了文章开始的一幕。

1999年6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湛江召开公开宣判执行大会,宣布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曹秀康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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