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时间安排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湖南表演联考考试内容 › 2016年湖南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时间安排 |
序号
考试科目
占总分比例
1 主科(任报一类)
声乐(注:考试曲目必须在《湖南省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 ( 湖南师范大学 出版社出版)中选定)
60% 舞蹈(注:考试内容为基本功与舞蹈剧目)
钢琴
器乐
2 视唱
10% 3 练耳(笔试, 30 分钟)
10% 4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 120 分钟)
10% 5 副科(注:主科为声乐的考生,副科从钢琴、器乐、舞蹈中自选一 项;主科为非声乐的考生,副科一律考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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