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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三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6-30 05: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6〕124号

 

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

(三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及相关单位:

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三期)项目于2015年12月2日委托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湖北新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阶段为2016年5月-8月,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我厅编制了《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三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建设工作,指定专人配合推进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建设的具体实施,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按时建设好、运行好。

(二)严格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切实配合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管理,不得擅自增减项目建设内容,确保进度和质量。各安装单位对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的建设要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配备熟悉业务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提供本单位关于危废的相关数据并做好配合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监理。项目监理单位要对本项目的质量、进度、资金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并对其技术文件的可靠性、真实性负责,配合本项目的最终验收工作。

(四)明确职责。明确各县(市、区)环保部门、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安装企业职责,现场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签字确认。

联系人: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

吴晨波  联系电话:027-87167350

董  亚  联系电话:027-87167383

                                      2016年5月20日

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三期)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三期项目建设目标

(一)建设目标

在(一期)(二期)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扩大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的覆盖范围,拟重点加强对汉江流域、武汉城市圈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实现86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物联网系统监管,升级60家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物联网管理系统。

(二)建设原则

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建设遵循以下原则:先进性原则、标准化原则、兼容性、易扩展、易维护性原则、可靠性原则、可扩展性原则、实用性和易操作原则、安全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的信息化资源,依托现有的环保专网,整合现有在用各类业务系统的数据,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

二、项目建设依据

(一)《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鄂发[2012]7号)

(二)《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告的批复文件(鄂发改审[2013]1062号)

(三)《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项目中标通知书》

(四)《省环保厅关于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鄂环审[2013]502号)

(五)《省环保厅关于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资金承诺函》(鄂环函[2013]542号)

(六)《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3]1062号)

(七)《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一期)项目实施方案(鄂环办[2014]63号)》

(八)《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启动运行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的通知》(鄂环办[2014]349号)

(九)《湖北省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通知(鄂财采计[2015]-15345号)

(十)《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EZC-2015-ZX0514)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范围

1、新建865家危废产生单位的物联网监管系统(安装企业名单附后);

2、升级60家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的物联网系统(企业名单附后);

3、实现视频监控智能化;

4、强化系统安全。

(二)系统建设要求

1、完成865家危废产生单位危废监管物联网系统

(1)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废监管物联网数据采集设备的安装调试。

(2)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档案库,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信息、产生环节、工艺以及去向进行信息采集和管理。

(3)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将每一个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到最终的处置全过程数据都记录在系统中。

(4)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体系,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管理,包括基本信息申报、转移计划申报等。

(5)建立电子联单管理体系,完成创建电子联单、电子联单信息提交、电子联单信息确认、电子联单办结的管理。

(6)将上述系统数据接入到湖北省环保厅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中,实现省、市、区(县)环保部门的数据共享。

2、升级60家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的物联网系统

(1)完成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入厂地磅数据采集设备的安装调试。

(2)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档案库,对危险废物处置工艺、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和处置行为进行信息采集和管理。

(3)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将每一个废物的贮存、转移、利用到最终的处置全过程数据都记录在系统中。

(4)建立电子联单管理体系,包括电子联单信息查看和电子联单信息办结等。

(5)将上述系统数据接入到湖北省环保厅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中,实现省、市、区(县)环保部门的数据共享。

(三)系统建设方式

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利用物联网技术,集成RFID射频识别、GPS定位(全球定位系统)、视频图像、无线通信等技术,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交易、运输、贮存、处置行为的实时监控,对危险废物产生、处置过程数据进行动态统计分析,实现固体废物的标签化管理、电子联单管理、电子监控和在线监测等信息管理,为固体废物处理过程的全程化监管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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