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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华州区农业农村局基础信息公开

2024-07-17 14: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单位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渭南市华州区农业农村局

2.单位地址:渭南市华州区子仪大街西段

3.咨询电话:0913-4732996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5.单位领导:

乔  建: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马卫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负责党建、粮食生产、果菜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务信息、普法、法制政府建设、民生问题平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负责果菜发展中心工作。

刘  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农机管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业综合执法、环保、农业面源污染等工作。

刘林涛: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平安建设、信访稳定、扫黑除恶、综治维稳、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创文创卫等工作。

同纪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精神文明建设、保密、统战、宣传、工会、妇联等工作。

二、机构职能

渭南市华州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农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等。

渭南市华州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产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兽药治疗、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拟订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

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并承担监管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十五)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农药等农业各产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参与相关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六)依据区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渭南市华州区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二)项目建设股(高标准农田建设股)。

(三)种植业股(产业股)。

(四)科教信息股(农业专家服务团)。

(五)农村改革与乡村振兴办公室。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七)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八)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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