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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笼位管理新规

2024-07-13 00: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通 知

 

各位实验人员:

为了加强管理,充分利用笼位效率,2021年5月1日起,实验动物中心饲养管理费将采用笼位数结算,请不要空置笼位,也不要多申请笼位,避免浪费笼位资源,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具体如下:

 

1. 截止2021年4月14日,以屏障内现有笼位数为准(已公布在实验QQ群),5月1日起不能扩增,想要增加笼位需要重新申请。

2. 申请的笼位有时效性,如果实验没有按期完成,需要提前做好续期准备。关于笼位续期问题:①需要提交续期申请表,②审核通过后允许续做2~3个月,续做要超过3个月时长的需要重新申请笼位,③续作申请只能提交一次,④续做申请需要提供材料依据。

3. 申请的笼位位置及数量要严格固定,不能扩张及占领其他人员笼位。

4. 笼位内老鼠只数要严格固定,小鼠一笼内按规定不能超过6只;繁殖小鼠的新生小鼠在离乳后要及时分笼(分笼的笼位数也计算在一开始申请的笼位数内),新生小鼠需要做好出生日期登记,从出生起至3周~1个月内要及时分笼掉。

5. 屏障内已在做实验组的结算单按截止到4月30日的实际笼位数结算。

6. 订购老鼠不允许私自订购,均由实验动物中心订购(除需要的老鼠品系及规格动物中心不能提供外),由动物中心统一安排订购时间及运输老鼠。

 

 

 

                             温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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