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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时空】王潞

2024-05-10 14: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此时,江浙沿海形势大体已定,永历政权、台湾郑氏与清军在闽粤沿海展开激烈争夺,故这种坚壁清野的对敌方针实际上重点针对这两个沿海省份,“迁闽粤边海村落尽行调迁内地,其沿海一带岛屿居民悉成丘墟”。对于福建,迁界不如理解为破坏台湾郑氏占领区的行动。顺治十八年八月,户部尚书苏纳海被派至闽省落实迁海,“村社田宅,悉皆焚弃”,沿海民众听闻多逃至海上,苏纳海回京后,闽省厦门、铜山、金门、澎湖诸岛及附近海域、南澳又被郑氏控制。特别是在康熙十二年后,三藩叛清,郑经赴厦门、泉州沿海一带希图进取,一度攻占铜山、金门、厦门等地。自康熙十七年,清军逐渐攻占闽台海上岛屿,并留民戍军驻守海岛,从而作为平定台湾的海上据点。故而,在平定台湾以前,清朝并未真正在福建海岛实施迁界,有关清初闽省诸岛的形势不属于本文探讨内容,在此不作论述。

广东省内陆地区虽于顺治十三年前后基本平定,但大批反清复明武装聚集于粤西,受永历政权领导,并时常同郑氏遥相呼应。永历帝于康熙元年被害后,南明军队继续以粤西濒海岛屿为据点进行抗清活动,故此,清廷对于广东省的迁界尤为重视。迁界令下达后,清廷派两名官员赴粤省“立界”“(康熙元年)岁壬寅二月,忽有迁民之令。满洲科尔坤、介山二大人者亲行边徼,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至迟在四月,迁界钦差已至粤西,由粤西向粤东依次进行勘界。除中央专派官员外,平南王尚可喜、两广总督李栖凤等地方官员对广东勘界的具体施行有过重要影响。

康熙二年至五年间,广东继续推行迁界,挖深沟以区别内外,“诸臣奉命迁海者,江浙稍宽,闽为重,粤尤甚。大较以去海远近为度,初立界尤以为近也,再远之,又再远之,凡三迁而界始定”。续迁主要是针对康熙元年未曾内迁的近海地区:“初康熙元年,以海氛不靖,徙濒海居民于内地。三年,复以迁民窃出鱼盐,恐其仍通海舶,乃再徙近海居民。”也有海岛经历了这两次内迁,据康熙二十年阳江县令周玉衡所修《阳江县志》卷3《事纪》载:“康熙元年壬寅……令凡海岛居民尽徙内地,阳江则迁海陵、丰头等处”,康熙三年“自海陵迁三十里,撤庐毁田,挑濠为界”。从七府沿海地方志记载看,广东省各地迁界里数与迁界时间皆有差别,甚至在粤东澄海一带,至康熙五年全县皆被内迁,但对沿海岛屿的迁界在康熙元年第一次迁界时已基本完成(见表1)。

表1清初迁界时期广东弃守的海岛

从表1可知,迁界主要在粤省广州、惠州、潮州、肇庆、高州、雷州、廉州濒海七府二十七州县进行,其中包括各府所属海岛。粤省自东向西主要海岛有:潮州府南澳岛,与福建接界,附近有列屿、大小莱芜、广澳、赤澳等岛屿。广州府东莞、香山、新宁、新会等县,位于珠江口出海口,河汊环绕,洲岛密集,村落相望,各沙洲外围的三灶、高栏、大横琴、小横琴、老万山等岛屿构成省府外护。广州府以西有上川、下川、大金山、小金山、马鞍、海陵诸海岛,是肇庆、阳江的屏障。粤西高州多暗礁暗沙,雷州吴川县有特呈、硇洲、东头山等岛,海康、遂溪县有涠洲、斜阳、东海等岛,渡海向南为琼州。再西廉州、钦州与越南错壤,有牙山、龙门、白龙尾诸岛,而廉州多沙,钦州多岛。需要说明的是,琼州因“辖三州十县,中有五指山,乃黎岐所居,而州县反环其外,惟安定居中,余皆濒海,势不可迁”,因此不在琼州之列,只在岛岸划界,禁民外出,“周环立界二千七百里,惟海口清初广东迁界、展界与海岛管治97所津渡往来如故,自余鱼盐小径俱禁断不行”。

郑成功在康熙元年五月八日患急疾去世,据说与清廷严酷的迁界令有关。此后,清朝的迁界令与招降令获得成效,康熙元年至康熙三年,守卫南澳的郑军将领杜辉和铜山将领黄廷、周全斌等率数万人相继降清,东南沿海势力的归附使得战况一度有利于清军。加之反对迁界与禁海的声音始终没有停息,山东等地已被允许有限地开放海禁,而对更加赖海利为生的广东海域迟迟未曾有所放松。在民失其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匮乏的情况下,广东省地方官不断上疏奏请复界,两广总督周有德在康熙七年上疏:“广省沿海迁民久失生业,今海口设兵防守,应速行安插,复其故业。”同年十一月,朝廷令该藩、总督、巡抚、提督会同一面设兵防守,一面安插迁民。此后,广东沿海内迁之民逐渐复业。康熙八年,复界令颁行全国,“议以海边为界,修复废毁诸营,听民出田”,虽然边界有所拓宽,“然亦未能如旧”。

这次不全面的展界并不包括海岛,“斗绝之境及诸洲岛犹弃不守”。地方志记载,香山县潭洲、黄旗角(洲岛)两乡,“康熙八年,展界,两乡万姓奔赴督抚衙门哀控,已蒙俞勘,知县曹文熷坚执前议,遂不果复”。“康熙八年,已经展复,独黄粱(都)格于寨议,不得行。”开平县“康熙八年己酉春正月,奉文展界,复两迁地,仍禁海岛”。新宁县“(康熙)八年己酉,春二月七日展界复两迁地,海岛仍禁”。吴川县南二都展复,南三都因“四面环海,无陆路可通,系属岛屿,奉文不准招丁开垦”。所谓“斗绝之境”及诸洲岛,皆为当时清朝难以控制、容易滋乱的地方。香山县黄粱都,“明亡,海民啸聚香山之黄粱都、赤坎、三灶、高浪(栏)诸大岛,皆为渊薮”。直到康熙二年,该地才得以平定。据说此次“擒斩逆贼赵劈石等二千三百余名”。

康熙七年底,广东大陆沿岸逐渐展复,地方官开始安插迁民,垦复土地,但迁移海岛的禁令一直没有解除。《清会典事例》记载,康熙十一年题准:

凡官员兵民,私自出海贸易及迁移海岛盖房居住、耕种田地,皆拿问治罪。

同年,兵部规定:

居住海岛民人概令迁移内地,以防藏聚接济奸匪之弊,仍有在此等海岛筑室居住耕种者,照违禁货物出洋例治罪,汛守官弁,照例分别议处。

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记载,潜住海岛之人,与将焰硝、硫黄、军器、樟板等物违禁私载出洋之人同罪,交刑部裁决。失职官员将受到处罚:

该管汛口文武官弁、盘查不实者革职;知情贿纵者,革职提问,兼辖官降四级调用,统辖官降二级留任,提督降一级留任。

实际上,上述禁令针对的是闽、粤两省,因为规定了禁止在“迁移海岛盖房居住”,又有“康熙十一年题准,闽广地方严禁出海,其余地方止令木筏捕鱼,不许小艇出海”。这意味着除闽、粤之外,其他三省在放开木筏捕鱼后,木筏漂流到一些近海岛屿晾晒,朝去夕还,并不算违反禁令。同年又规定,出海贸易者和在迁移海岛盖房居住之人,及知情的汛守官都要被处斩,即使不知情的知县、知州、专汛武官也要被革职,且永不叙用:

凡有大小船只出海贸易及在迁移海岛盖房种地者,不论官兵民人俱以通贼论,处斩,货物家产俱给首告之人。该地方保长知情同谋故纵者,斩。知情不首者,绞。不知情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该汛守官兵知情故纵者亦以同谋论,俱处斩。其不知情者,文职知县知州革职,永不叙用。府道降三级调用,专汛武官革职,与兵丁一并治罪,兼辖副将等官革职,该总管兵官降三级留任,该督提各降二级留任,巡抚降一级留任。

由上可知,此时广东边界虽已向海岸扩展,但若民众出海与迁移海岛,下自基层保甲长,上自知县、知州、知府、提督、总督等文武官员、兵弁,皆会被究责。虽然明代也曾在广东沿海部分地区实施过“虚其岛”政策,明洪武二十五年,广东都指挥使花茂曾奏请将广州府东莞、香山等县附居海岛之人徙为兵戍,粤中三灶诸岛无戍军也无编氓,后渐为“海盗”占据。但像清初这样制定细密的法律禁令防民下海的军事行为,在古代中国是前所未有的,当然对海岛开发的打击也是空前的。

自明代中叶以来,海洋经济的持续繁荣使得这些岛屿在沿海民众生计和海洋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海围海造田使得一些近海岛屿演变成河汊相连的沙洲。而对于孤悬海中的岛屿,集体出海撒网捕鱼的深海作业模式在广东已经相当普遍,尤其在非鱼汛期,鱼皆在深海,须到外洋方能撒网施筌,在海岛搭厂撒网、晾晒鱼类成为渔民日常生产的一部分。明清之际,更多的渔民由暂时寄居海岛变为长期定居。有学者认为,此时海岛成为汇集了捕捞、渔盐、贸易等多种开发形式的基地。迁界使得之前开垦的岛屿耕地和渔盐开发皆遭废弃,岛民离散。

迁界在广东沿海全面铺开,但效果因地而异,大体而言,粤中较彻底,粤东次之,粤西最差;另外,清朝意想不到的情况随之出现,即随着迁界的实施,海上戍守随之内撤,等于把海防前线收缩,界外及沿海岛屿拱手让予反清势力,结果造成沿海及岛屿防守空虚。内迁之民谋求生计,复逃亡海上;反清武装以海岛为基地不时攻掠大陆;海商利用海岛进行贸易。此三类海上群体往往相互勾连,互为倚傍,使清初沿海及附近岛域乱象纷呈。

其一是逃亡海上的迁民。本来,迁界就是统治集团急功近利、缺乏周全考虑的匆促决策,对于海岛居民被迁之后的安置、田土、赋役等问题并没有相应成熟配套的措施。据山东地方志记载,山东内迁岛民被安置于邻近州县后,被作为独立的征税人群而征收不同于陆地居民的税额,一些海岛迁民还被免去输粮。然而广东海岛内迁之人在户口登记和赋税征收上是否被加以区别,未见记载。相反,众多文献显示,广东沿海迁民并未得到妥善安置,大批民众流离失所,“及兵至,而弃其资,携妻挈子以行,野栖露处,有死伤者,有遁入东莞、归善及流远方,不计道里者”。而据广东巡抚王来任康熙六年在《展界复乡疏》中说:臣抚粤二年有余,亦未闻海寇大逆侵略之事,所有者,仍是内地被迁逃海之民,相聚为盗。在清廷严酷的禁令下,失去生计的迁民极易加入抗清队伍:

郑成功遁入台湾,卒,其子经嗣立海上,贼多受其号令。康熙五年,续行迁斥,穷民潜藏严薮间,捕鱼晒盐者,渠魁丘辉、沙浦六兄弟遂统以为盗,掳去各县子女不可胜计,内地之不逞者又潜为之援。

海贼杨二(即杨彦迪)余党黄明标,来自交趾,踞西海黄占三旧巢,煽诱迁民。

一直到康熙二十年,沿海兵民与界外声气相通仍然是地方治理的难题,广东巡抚李士桢到任不久后说:

(粤省民人)有因故旧亲戚在于海外而私通书信消息者,有假称捕鱼晒卤而乘船偷出外洋者,而彼台堡有目兵巡缉人役,或利令智昏,或徇情枉法,且谓幽僻窎远,谁则知之,不但不能禁缉,又从招致而贿放焉。

上述现象出现的原因,不仅仅在于迁民没有得到清朝政府的妥善安置,也和广东濒海民众的复杂身份有关。迁民中,渔民疍户占了很大比例,民与盗的身份本就模糊难辨,长期脱离土地的季节性漂泊使得他们对定居生活缺乏认同。迁海后,迫于生计而逃亡海上,重操故业,再自然不过。

(顺治)十八年,议沿海迁界并尽撤缯船归港汊,徙其众于城邑,(周)玉遂纠党入海,自称恢粤将军,破顺德。尚可喜破斩两千,复擒剿其余党于东涌海岛。

与上文中提到的周玉一起入海的李荣,二人同为疍户,迁界前曾被清廷招抚任游击,“周玉、李荣皆番禺蛋民,以捕鱼为业,所辖缯船数百……平藩尚可喜以其能习水战,委以游击之任”。迁界令颁布后,周玉、李荣及亲属被迁入城内,船只被强令停泊于各港汊,不准驾船出海,于是携家出海。周玉于康熙二年被尚可喜擒获,“余党”谭林高又踞东涌岛。除了迁界,清廷令地方官招抚界外民众,这也是削弱抗清力量的重要手段。康熙十年,“界外难民欧昌盛等二百九十七丁口闻招来归,(廉州)知府徐化民、钦州知州董而性通报题明,安插各属故土”。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接受清廷招抚的“寇盗”。康熙十年,廉州知府徐化民、总兵张伟招抚龙门岛“邓耀遗孽夏云高等一百一十九人分别兵农安插”。这些曾经漂泊于海上的武装力量,或被充兵,或被划入民籍。

其二是举着抗清大旗、扎根于海上的南明武装力量,他们以海岛为据点,坚持抗清三十余年。据李庆新研究,在永历帝逃离广东及遇害后(康熙元年),粤西沿海的武装力量继续以岛屿为依托,开辟对外交往和海上贸易,主要据点为川山群岛、海陵岛、北部湾西海、龙门岛一带。这些奉永历为正朔的南明军队主力正是粤西濒海民众,如吴川县南三岛人陈上川被南明授为高雷廉镇总兵,自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年活跃于钦州湾一带。邓耀(高州人)自顺治十五年据守粤西龙门岛,于顺治十七年被杀。顺治十八年,茂名人杨彦迪再次占据龙门岛,直到康熙二十年清军征剿龙门,陈上川、杨彦迪等人率众逃向邻国安南、真腊,清廷才控制这一海域。

粤东达濠岛则为丘辉占据,该岛位于潮阳和澄海之间,与陆地仅一河之隔(今已与陆地相连),“迁界时,弃不设守,有海寇丘凤者据之。十九年,讨平始设重镇焉”。丘凤即为丘辉,本为潮阳人,后投靠台湾郑氏,康熙九年接受郑经册封,在达濠岛开府,进行海上贸易,“庚戌以后,授台湾伪剳,公然开府于达濠埠,置市廛数百间,擅渔盐之利。潮商买盐上广济桥贩卖,非有贼票不敢出港也”。丘辉以达濠为据点,游走海上,呼应“山寇”,兵败后逃向台湾。

“三藩之乱”期间,不少原来降清的广东官兵加入反清阵营,其中,潮州总兵刘进忠占据粤东、高雷廉总兵祖泽清占据粤西、尚可喜之子尚之信占据粤中广府一带,他们与郑氏联系密切。大批沿海兵民也加入反清阵营,海岛与大陆抗清势力联合,发展很快。上文提到的达濠岛丘辉即在此期间被粤东刘进忠授予副将,镇守潮阳、惠来。康熙十五年,平南王吴三桂部下马雄赴新会谋划袭取广东,有疍户谢厥扶归附,“谢厥扶者,故疍户,以缯船数百附马雄”。同年,尚、耿降清,广东情势急转。康熙十六年,粤西祖泽清为向清廷表明忠心,杀谢厥扶,厥扶之子谢昌遂遁入海岛。此后,谢昌等人“踞丰头、海陵(岛),久为江害,复勾连闽寇剽掳省会、虎头门、南、番、东莞、顺德、新会各沿海乡寨”,康熙十九年,在清廷的追剿下,谢昌逃至今广州湾一带的硇洲岛、东海岛。

其三是以海岛为商船湾泊地的海商。清廷严禁中国商船下海通商,包括澳门在内的海上贸易皆受到很大冲击,海岛成为走私贸易的据点,上文提到的龙门、海陵、硇洲、达濠各岛上的反清武装积极开展海上贸易,与郑氏及南海诸国进行贸易往来。对此外国史料中也有记载。朝鲜《李朝实录》称,康熙九年,有东南沿海六十余人漂至朝鲜济州,其中有二十二人剃头,四十三人未剃头,他们称“清人既得南京之后,广东等诸省服属于清,故逃出海外香山岛,兴贩资生,五月初一日,自香山登船,将向日本长崎,遇风漂到此”。日本《华夷变态》中记载了康熙十三年至雍正二年由中国驶往长崎的船只航行情况,其中迁界期间的“广东船”“高州船”“潮州船”,有康熙十三年至康熙十六年尚之信所派商船,“自藩棍沈上达乘禁海之日,番舶不至,遂勾结命私造大船,擅出外洋为市,其获利不赀,难以数计”;有自东南亚开往长崎在广东海域载客搭货的商船;也有一些通过偷渡、贿赂出海的小型商船,“去年离崎返广之商船被大清战船攻击逃亡东京、广南,本船因是小船,藏匿在港口附近之小岛,今年招揽了客人,装运少许货物航日”,这些商船常在广东沿海岛澳湾泊、汲水、载客。在清廷准澳门葡人通商以后,“康熙二十年,贡一狮子,求通商以济远旅,许之,由是蕃舶复通”,附近十字门一带岛屿也更多地作为中外贸易据点:

(康熙二十一年)本船去年由马六甲起航,先驶往广东十二门(十字门)处加载客、货,然后赴日。于航日途中因遇强烈东北风,不得不折返广东避风,停留至今年五月再由十二门出航抵达长崎。

综上所述,广东海域众多的沿海岛屿和港湾因为迁界呈放任无设防状态,成为“乱逆”的藏身之处,这些人中有迫于生计、冒死赴岛的渔民疍户;有在屡次政治较量失败后,将海岛作为避难地的南明抗清官兵;也有将海岛作为临时湾泊地的商人。一方面,由于海上收获的不稳定与各种风险使得海上结盟相当容易,如前文所述,永历政权、台湾郑氏乐于为这些人提供海洋贸易和军事武装的便利,从而获得在广东海面进攻大陆的据点和海上安全通行的航道。另一方面,海上势力对民众的争取和民众对异族统治的排斥使得海岛人群被卷入政权争夺的旋涡,从而兼有多重身份。当发现反清无望、无从躲藏时,海岛又成为他们走向海外的跳板。

二、沿海岛屿渐次展复

康熙二十二年八月,清廷平定台湾。此前,闽粤地方官即纷纷上疏奏请开界。十月,广东广西总督吴兴祚疏言:“广州(等)七府沿海地亩,请招民耕种。”为了赶得耕种之期,第二年春,清廷所派遣工部侍郎金世鉴、副都御史呀思哈往江浙、工部尚书杜臻及内阁学士石柱等人已赴粤闽等地与地方督抚共同筹划展界事宜:

察濒海之地以还民,一也;缘边寨营烽堠向移内地者,宜仍徙于外,二也;海壖之民以捕鲜煮盐为业,宜并弛其禁,三也;故事直隶天津卫、山东登州府、江南云台山、浙江宁波府、福建漳州府、广东澳门各通市舶、行贾外洋,以禁海暂阻,应酌其可行与否,四也。

简而言之,展界主要内容包括:归还土地、将海防向外扩展、恢复民众生计与贸易。派钦差赴沿海主持展界,加快了沿海民众的复业。

为区别于康熙八年展界,清人有称康熙二十三年为“开界”,“初展界、再开界两次也”,此次开界所针对的主要是岛澳,广东地方志对此次海岛开复多有记载:“二十三年,海禁大开,海岛迁民归业。”康熙《新宁县志》卷2《事略志》载:“康熙二十三年甲子春二月,内差大人督抚两院至县开复海中五岛”,这里的五岛即是康熙元年内迁的漭洲、下川、上川、大金山、小金山,共报复业户数90户,口数1840人。香山县高栏、三灶二岛位于县西南约二百里海中,此时开辟了盐场,前来垦种的多是本县及临近县民,“本邑及南、新、顺各县里民陆续呈承垦筑”。杜臻在康熙二十三年向康熙皇帝的奏报中称“三月之间遂已开垦一万余顷”,并描述了遂溪县东南侧东海岛迁民对于复业的反应:“迁民累累,拥马首泣诉,求复故业。予以上谕遍告之,皆踊跃去。”后世论此开海之策也称“海岛迁民悉复故业”或称“海澳尽复”。

尽管此次开海是较为全面的,但对于海岛来说其实并未将招垦复业的范围恢复到迁界前的水平。“(康熙)二十二年始全行展复,听民人迁移界外居住,惟外洋各岛屿仍然严禁,不许民人移居及搭寮采捕。”事实上,何谓“外洋”,在开海之初并没有明确的概念,也未见正式的禁令。康熙二十三年,主持展界事宜的杜臻对此类海岛的展界有所提及:

查得广州、惠州、潮州、肇庆、高州、雷州、廉州等七府所属二十七州县二十卫所,沿海迁界并海岛港洲田地共三万一千六百九十二顷零,内原迁抛荒田地二万八千一百九十二顷零,额外老荒地三千五百顷零,应交与地方官给还原主。无原主者,招徕劝垦务令得所。外有钦州所属之涠洲、吴川所属之浻洲隔远大洋,非篷桅大船不能渡,仍弃勿开。

在迁界前,浻洲岛(即硇洲岛)和涠洲岛这两个禁止开复的岛屿已有居民村落。涠洲岛“去遂溪西南海程二百里”,八村岛民俱在康熙元年迁出。硇洲岛位于广东省吴川县限门外一百五十里海中,“风顺由小海则一日可到,不顺则由陆路渡海,三四日亦难定之”,迁界时“上北村、下北村、中村、南村迁界俱移”。此二岛无法展复既与距离遥远、缺乏军事戍守有关,也与政府此时对民间船只的诸多限制有关。平定台湾后,急于巩固政权的康熙帝既赞成开海又坚决限制出海,基于此思想而制定的一系列禁规(商渔船只印烙、建造规制与编甲)将沿海民众控制在近海一带难图拓展,也直接影响到海岛展复的程度。之后,硇洲岛在康熙四十五年、涠洲岛要迟至光绪年间才被允许民众垦种。

虽然康熙朝制定了外洋岛屿禁止搭寮和居住的政策,但从广东地方官的反应来看,当时的执行力度却较为宽松,这是由于内迁多年,民众对复垦海岛的积极性并不高。当朝廷要求地方将展界情况与应征赋税造册上报时,广东巡抚李士桢表示“因丁绝田荒埕(土屚)决陷”,故虽每年展界报垦,仍有许多未复土地“奉迁海岛未复,无征课银二千二百八十余两”。这里的征课银来自迁界时登记入册的所迁土地,开海后,由地方官给还原主,无原主者招徕劝垦。康熙二十三年,阳江知县孙之瑜将海陵岛“原迁税米八百石尽报复业”,开界四年后,知县范士瑾却为粮赋叫苦,“海陵田亩被迁二十余年,沧桑改变多不可稽,且迁民百不存一,开垦寥寥,迄今升科赔累,苦莫胜言”。康熙二十七年,新安知县靳文谟这样描述新安的颓败:“海堧孤城,展界未久而四顾徘徊,荒烟蔓草,依稀如故”。正因为如此,开界之初,招垦复业、增加粮赋是考核官员政绩的重要依据,官员虚报冒功的现象十分常见。再加上缺乏明晰的内外洋分界,官府难以界定民间海上的活动究竟属合法还是非法,自然不容易采取具体恰当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禁止赴外洋岛屿搭寮居住的禁令也很难落实到位。

随着海洋经济的恢复,沿海民众向岛屿拓展的范围一天天扩大,海上非法活动日渐频繁。康熙四十二年任两广总督的郭世隆,对广东海防部署进行一系列调整后,对濒海岛屿“逋诛作奸之徒”进行大搜捕,“海岛丛奸劫夺,世隆密防要口,督造战舰出洋搜逐,擒斩五六百人,降两千余人。海警遂息”。这次搜捕“督造外海、内河战船三百余艘”,范围自粤东、粤中到海南南部,远至今中越交界的江平一带,据说此后“南溟半万里,未有以劫夺闻者”。继郭世隆以后,于康熙五十五年上任的两广总督杨琳,曾在广东沿海修筑炮台,对民众编查澳甲、船甲,同样是对海面盗风渐炽作出的回应。在这种情势下,地方官提出开放外洋岛屿的建议,自然无法得到皇帝的准许。康熙四十九年,浙江温州镇标左营水师千总郭王森在其《海防十事疏》中向康熙皇帝建议允许渔民赴外洋海山搭盖篷厂,“请于十月始至正月止,此四月间任穷民海山盖篷施网”,闽浙总督范时崇以海上盖棚最易藏奸为由认为不可行,遂罢。

东南洋面再次显露的海盗情势,引起清朝的警觉。康熙五十五年,令沿海勘察内外洋界,“令该督抚造册咨部,以备查核”。笔者尚未见到此时各省奏报的内外洋界清册,内外洋界自乾隆初年开始出现在地方志中,如上文提到康熙二十三年展复的新宁县“漭洲、下川、上川、大金山、小金山”,其中漭洲、大金山、小金山在乾隆三年的《新宁县志》中载为外洋,这五岛在后来的道光《广东通志》洋面图中也均被标注为外洋。若按照外洋为禁岛的规定,康熙初年允许开复的很多岛屿到了乾隆年间都成了禁岛,而实际在康熙晚期以后,内外洋界更多地成为水师汛哨的分责依据,并不作为民众居住与否的必要参考。但此后,主张禁民出海的保守大臣纷纷援引康熙开海后的政策而以外洋为禁地,外洋岛屿控制薄弱的状况一直到晚清才有所改变。

三、海岛驻防与海上防线

伴随着迁界和展界,清初广东的海疆防守经历了三次变化,顺治七年、康熙元年、康熙二十二年是重要节点,正如杜臻所说:

国初,山海未靖。顺治七年,特置两藩重兵,驻守防海之筹,视前加毖,省会设提督,潮州、碣石、高州各设总兵,惠州、雷州各设副将,廉州设参将,各县、卫、所要地,并设游守分防,尽罢卫、所旗军,屯租领于县官,兵皆隶于各协,制度一变。康熙元年,副都统觉罗科尔坤奉旨行定海疆,自闽界之分水关,西抵防城,接于西粤,画界三千七百里,界外戍兵移之内地。于是,大城甲子、捷胜、海朗、海安、海康、永安、乐民诸所,柘林、黄冈、涠洲诸游汛,皆弃不守。更于内隘分设汛防兵,余边界五里一墩,十里一台,墩置五兵,台置六兵,禁民外出,情势又复一变。

顺治年间,清廷罢卫所改设营制,令尚可喜镇守广东。因八旗不擅在海上作战,戍守海岛成为汉军水师之责,而这部分军队多属投降收编而来,尚未得到新政权的信任,这也是清廷攻占广东初期不愿驻守海岛的原因之一。康熙元年,驻守于界外的水师内缩至界内,并在划界处设墩台、树桩栅,以严防守。康熙八年展界令颁布后,绿营逐渐添设官兵至各海口,沿边设墩台。但这种保守的防御策略缺乏主动性,使清军无法摆脱被动局面。康熙十七年前后,随着清廷对台战略的变化,清廷开始巩固新占岛屿,以其为据点防守大陆,进攻台湾。以粤东达濠岛为例,在康熙十九年击败郑氏将领丘辉后,清廷设“达濠营副将一,都司三,守备三,千总六,把总十二,兵三千名”。此时清朝在海岛驻军机构的级别和官兵数目随需而定。

康熙二十三年展界后,清朝军事防御范围由沿岸海口向海上扩展,广东陆地兵力被抽拨至海岛,营制因此作较大调整:

附近海岛洲港既已给民耕种,应听地方官酌拨官兵防守,自防城至分水关沿海防守兵丁共一万四百名。

因海南岛琼州镇各营水师于康熙元年未内迁,展界后,粤省自防城至分水关,除琼州镇各营外,粤西钦州营、乾体营、石城营、雷州营、吴川营、雷州营,粤中春江营、那扶营、广海营、新会营、前山寨(营)、虎门寨(营)、新安营,粤东属惠州营、潮阳营、达濠营、潮州营、澄海营、黄冈营,各有数百名兵弁抽拨至沿海各汛,并配备相应数量的战船。各水师营除负责缉捕要犯、防守海面、护卫商船、稽查匪类,也要巡历所属汛地(洋面)各山岛岙。巡防兵弁在各辖区交界洋面(洋面分界以海岛为标志进行勘定)约期会哨,同时并集,联名申报总督、巡抚、提督察核,称为“巡防”。水师出巡日期、会哨洋面、都巡将领皆有定则。总之,到康熙末年,广东近海以海岛为界建立的巡哨网络已经形成,水师营弁以此为界,划分海防职责。

对于清代岛陆相维的防御战略,学者们从政策根源、政策变迁角度已有丰硕研究。然鲜有论著进一步考察海岛防守方式的差异。康熙四十二年规定:“沿海各营洋面有岛有屿,宜另为派定船只,以将备带领常川驻守,其余各汛以千把游巡。”这种差异可以归纳为:对于地理位置十分重要、面积较大或人口较多的岛屿设镇营驻扎(见表2);对于有淡水且离陆地水程较近的岛屿派兵常川驻守,安设炮台、墩台、瞭望台以资防御;对于无淡水或无良港湾泊的远处岛屿派兵定期巡视,并不驻守。

清初,广东海上军事防御最重要的部署是在海岛设立了龙门协、南澳镇、硇洲营,除了硇洲营是康熙四十五年两广总督郭世隆奏请设立,龙门协与南澳镇的设立皆是在康熙二十三年展界后不久,由展界钦差和地方官共同商议的展复方案。

(一)龙门协

清人谓:“龙门在广东西面,其占城、暹罗、安南入内,必由龙门岛经过,则不止为一州之隘口,实为全广西路要区。”《粤闽巡视纪略》谓:

钦州之龙门去州治五十里,原系界外,海岛小山交错,水径周通,可以行舟亦可藏舟,为全省西南门户紧要,此处多设水师可以兼顾钦州、乾体,而钦州、乾体之重兵可裁,于龙门增设水师副将一员,都司一员,其钦州营游击一员应裁去,其下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兵一千十三名,裁归龙门。乾体营游击一员应裁去,其下酌裁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兵九百八十七名,归并龙门共足二千之数,以立龙门营。

康熙二十三年,清廷将驻扎于陆地的钦州、乾体营兵力抽拨至龙门岛,设龙门副将专管,隶属廉州镇总兵官统辖。

(二)南澳镇

南澳岛位于潮州府东南面外海之中,作为闽粤咽喉、漳潮屏障,因海寇出没无常,明代万历年间即已设立南澳副总兵镇守,清初时先后由郑成功、陈豹、杜辉等占据,康熙三年迁界弃守,康熙二十四年,清廷设南澳总兵于南澳岛。

(康熙)二十四年,设南澳镇总兵官,以镇标右营驻广东,隶广东

提督统辖。左营驻福建,设游击以下等官。

(三)硇洲营

康熙元年硇洲岛四村俱迁,二十三年展界之时曾以“远隔大洋”弃守,康熙四十二年,两广总督郭世隆奏请设立硇洲营。

有硇州一岛,宜设立专营。龙门协属之乾体营,名为水师,向驻于陆地,可归并廉州营。将乾体营兵,令白鸽寨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统之,驻扎硇州,改为硇州营。

展界之初,不少朝廷大臣、地方官员、士人反复强调海岛的“藩篱”作用,加上展界后海岛的军事部署已初见成效,康熙将控制岛屿作为稳定海疆的重要举措,并多次强调拱卫大陆的重要性。但此时清廷海疆防御的重点在于防内。康熙二十八年《东莞县志》指出:

(明代汛哨)皆主于捍外者也,今则密在里海矣。盖此前之御在倭,故遏其阑入,今此之御在寇,故禁其阑出。

表2 清前期广东营级以上海岛驻防

注:上表中所列官兵为初设之时的数目。各镇属各省总督及提督节制,如雷琼镇总兵受广东总督及广东提督节制,而南澳镇属闽、粤两省共管,其总兵受闽浙总督、两广总督、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提督节制。

这种“星罗棋布”的沿海布防方式,主要用于防范本国民众。康熙四十二年,两广总督郭世隆派人对广东沿海口岸、海面绘图,添设战船,重新调整戍守官兵,增加粤东海门、甲子等处兵力,并在吴川县外洋硇洲岛添设硇洲营。郭世隆虽然巩固和加强了广东的防御力量,但对展界之初的海疆部署并无太大促进,其在广东沿海推行限制船只建造规模的举措正体现了防民出海的海洋观念。

康熙五十年前后,皇帝开始留意海盗和外国船只情形。五十五年冬,康熙令两广总督杨琳、广州将军管源忠、浙闽总督满保等人在沿海地区修建炮台,加强海上防御,多有防御海盗和西洋各国的意图。康熙五十六年至五十七年,广东官员在粤东、粤西、粤中进行半年多的查勘,在全省范围修建海上炮台。杨琳于康熙五十五年冬由广东巡抚升任两广总督,于第二年五月亲赴粤东各岛屿查勘,会同碣石、潮州、南澳三镇总兵查设炮台,并在海澳编设澳甲,后又赴肇庆府查勘。粤西高、雷、廉、琼四府,由广东提督王文雄会同高州、琼州二镇总兵共同查勘。粤中广州府则由广东巡抚法海、广州将军管源忠共同查勘。康熙五十七年初,杨琳奏请建造炮台并得到朝廷的批准:

粤东沿海地方,东连福建,西达交趾,南面一路汪洋,诸番罗列,素称险要。请于通省沿海泊船上岸之处,据高临险,相地制宜,修筑炮台城垣,添设汛地,建造营房,分拨官兵,以靖海洋,应如所请。从之。

此次新建炮台42座,修筑改造炮台71座,增筑城垣3座,增设汛地10处,新旧炮台、城垣、汛地共126处,盖造修整营房1380间,调守官兵3991人,炮位807位:

悉于沿海口岸泊船之处,据高临险,相地设立炮台,通省合计增设新炮台四十二座,修筑改造炮台七十一座,增筑城垣三座,增设汛地十处,共新旧炮台、城垣、汛地一百二十六处,盖造及修整营房共一千三百八十间,调守官兵共三千九百九十一人,大炮八百七位。

因明代遗留、清初迁界后所筑炮台或毁坏,或在内港,康熙五十六年,广东修建的炮台集中分布在可供泊船登岸汲水的海岛及大陆沿岸地区,新建炮台共42处,其中可考的新建炮台有37处(见表3)。

表3 康熙五十六年至五十七年广东新建炮台

注:上表所列炮台共37处,皆康熙五十六年至五十七年所建。见陈光烈纂修《南澳县志》卷13《兵备》,民国三十四年修;徐成栋修《廉州府志》卷6《武备志》,康熙六十一年刻本;董绍美修、吴邦瑗纂《钦州志》卷6《武备志》,雍正元年修;章寿彭修、陆飞纂《归善县志》卷12《军政》,乾隆四十八年刻本;于卜熊修、史本纂 《海丰县志》卷6《兵防》,乾隆十五年刻本;卢坤、邓廷桢:《广东海防汇览》卷32《炮台》。

上述新建炮台的布局体现了杨琳对粤省三路海防各有侧重的布防战略。中路主要拱卫广州府,防外国船只,在虎头门(即虎门)番船停泊处南山、横档设立炮台,扼守航道,“南山、横档二山,对峙海中,外国大船前来贸易,定经此二山间,他处窄浅大船不能通”。西路主要是环绕龙门岛设立炮台,分守交趾附近洋面。新建炮台最多的是东路,这也是总督杨琳亲自勘察的地域,“西自新安县属之沱泞起,东至闽省水陆交界止,共设炮台二十五处,城一座,分驻官兵一千四百五十余员”,另外在达濠岛筑城一座,“又达濠一营向设水师守备,并无城郭捍蔽,今筑城一座以资守御”,杨琳之所以如此重视对粤东地区的防备,是基于东路海防事关全粤大局的认识,“惠、潮之洋盗绝,而全粤之海面宁”。杨琳在其后所作《炮台序》中强调这些海岛地区加强防御的重要性:

(杨琳)冒暑遍历岛屿,因知归善县属之大星山、海丰县属之遮浪澳、浅澳、东西甘澳、牛脚川、石狮头,惠来县属之神泉港、澳脚、溪东、靖海所、石碑澳、赤澳,潮阳县属之钱澳、广澳、莲澳,悉系一望渺茫,并无山岛遮隔,然贼船不能久停外洋,势必驶近内海劫掠商船、湾泊取水。又新安县属之沱泞山,潮阳县属之河渡、放鸡山,澄海县属之沙汕头、大莱芜,饶平县属之南澳镇、腊屿山、长山尾、鸡母澳,环列海中悉属内洋,系贼船来往必经之路,如各扼险把守,岂能飞越……一台之设胜于兵船数十,一堡之兵可当劲卒千余。

康熙五十七年底,杨琳向朝廷上奏《海防六事疏》,建议广东分路统巡、增战船、均哨船、要汛增兵、要地设官、远协属镇,再次强调了分东、中、西三路在海上巡视并针对战略位置有所侧重的防守方针。此议获准。

总之,自开海后,广东沿海地区及海岛汛哨体系逐渐建立,广东地方官尤其是两广总督杨琳对炮台、城垣、营房的修建,兵将、船只的调配和增加,将广东防御力量继续向海上推进,奠定了清代广东海防的基础和重防东路的区域部署。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清初通过汛哨体系和炮台、汛地的添设,海岛作为大陆屏障被利用起来,但水师实际巡视的洋面范围仍然有限。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号鹿洲,福建漳浦人)生活在康熙雍正时期,他如此描述当时的粤东水师巡哨:

大帅小弁分哨会哨,非不耀武扬威,昂然身登战舰,张大其事,名曰出师,乃南澳出师不过长山尾,澄海出师不过沙汕头,达濠出师不过河渡,海门出师不过猷湾,碣镇出师不过甲子天妃庙,坐守数月,及瓜而还,罕有离岸十余里,试出海面优游者,商船被劫,虽城下也诿之外洋,虽营边也移之邻境,彼此互推,经年不倦。

从蓝鼎元的讲述可知,直到雍正时期,即使防守最为严密的粤东海域,巡哨范围只是在离岸十余里而已。

而另一方面,海上军事防御范围与民众开发之间存在着紧密互动关系。地方官对此深有体会,雷州府遂溪县东海岛开复之初,因为岛上无“良民”垦种,兵弁对持有武器割据海岛的“贼寇”心存畏惧,不敢赴岛巡视。康熙二十六年《遂溪县志》载:

遂邑腹地大半山硗砂浮,唯东海一带土厚地衍,渔盐鳞集,诚一邑之沃壤也。迁界以来,遂为弃土,毋论界外东海,不敢越津飞渡。即已展之界内,犹恐巡逻严密,误罹法纲,樵牧者束手之,种者裹足,而沿□灶丁无敢庐舍聚居,间有耕晒,势必朝去夕还,以致风雨飘荡。即有内港煎捕,悉畏防弁搜查,小民有望洋之叹,客人多采风之怯,是东海□复之不便于民者也。

今白鸽寨虽设水师,新复哨船,而对面空虚,不敢出汛巡查,保无有奸宄伏莽巢穴其上,岂非弃地以资盗粮乎,况大洋飞□,往来无定,及至先受妄报之罪,是兵之困于东海未赴者,此也。若令复还故土,则飞鸿来集,鱼盐之利懋,迁化居而兵声远震,似成犄角相援之势矣。

东海岛位于遂溪县东南大海中,“与县治虽隔海,仅若一河”,全县盐课皆出于此岛,岛上五图于康熙元年被迁入大陆,康熙二十三年获准开复。据康熙二十六年《遂溪县志》载,东海岛是内外洋的分界,“自(东海岛)五图之外为洋,海在五图之内为内海,内海之西为(雷州)府城”。在地方士人看来,只有民众赴岛开垦,军事防御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吴川县硇洲岛恰在东海岛分界之东南,属外洋,康熙元年硇洲四村俱移,二十三年展界之时曾以“远隔大洋”弃守,康熙三十四年、四十年硇洲民谭福臻呈请开复,因地处外洋又未设专汛而罢,康熙四十二年设硇洲营守备等官稽查防务。康熙四十三年知县杨名彩再次据硇民呈请开复,康熙四十五年七月,广东巡抚范时崇上疏言:

近奉旨酌改沿海营制,硇洲岛已设专汛,迁民来归故土,已有谭福臻等九十余家呈请复业,应察明原额钱粮、户口,听开垦升科。部议允行。

雍正年间,广东地方官因“生齿日繁,商贾辐辏”,而“武职未便兼理民事”,请设巡检一员“驻札安辑”,从之。

由东海岛、硇洲岛的开复案例可以看出,海岛开发对海洋军事防御向外拓展有促进作用。海岛开复同样以军事防御为前提,赴岛居住之人合法身份的获得取决于政府在岛屿建立军事管辖。

小 结

众所周知,沿海岛屿是清初汉人“反满”最为激烈、抗争时间最久的地区,各种抗清势力以海岛为据点拒绝进入新朝统治之内,并与清朝争夺这片土地与海洋的控制权,这在清朝统治者心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展界既是政府对沿海民众生计问题作出的妥协,也是在沿海重建统治秩序的重要举措。虽然广东不同海域沿海岛屿迁界与开界的历程不尽相同,但沿海七府均饱经这场前所未有的血与火、破坏与重建的洗礼。将视角放置到整个广东去考察国家对海岛的管治时,这种一致性清晰可见。

由本文的初步讨论可知,清廷并未凭借迁海隔绝“岛寇”对内陆的滋扰,海岛成为划外之地的同时也成为各种反清势力的滋生地。展界后,清廷将海疆防线拓展至海岛,同时,开放部分海岛召民垦种,却仍采取以防范为主的政策,岛屿的全面开复经历了漫长的时间和很多人的努力。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孤悬海中、处于王朝版图和政治文化边缘的海岛,在清初沿海统治秩序重建的过程中,实际上又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传统的国家海洋管理政策与观念由此也出现一些值得重视的转变。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自清初展界以后,因应国内外海洋局势变化,同海岛展复相伴随的是清朝海上防御体系的确立、地方行政管理(户籍制度)的变革、海洋经济的发展等更为宏大而复杂的历史进程。由此观之,海岛的作用不容忽视,只有将广东海域岛屿军政建置、移民活动、经济开发、社会变迁等与内陆历史进程联系起来,才能细致而全面地展示广东历史的真正全貌和发展脉络,完整地揭示广东陆地连同岛屿被纳入清朝统治的复杂而曲折的历程。没有海岛、海洋的历史,广东的历史将变得残缺不全。

【注】文章原载于《海洋史研究》第六辑。

责编: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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