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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 商品名称:葵花 汉语拼音:Xiao’er Kechuanling Keli 【成份】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微苦、辛。 【功能主治】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 【贮藏】 密封 。 【规格】 每袋装10克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WS3-B-0688-91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188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9年11月10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葵花药业(伊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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