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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华侨大学基建处的招标编号为泉建工[2015]招字第017号的华侨大学教师宿舍楼抗震改造二期工程(人才公寓三期),项目业主为 华侨大学基建处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高校发展长效补助机制资金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侨大学教师宿舍楼抗震改造二期工程(人才公寓三期); 2.2.建设地点:华侨大学新南小区南侧,北至华侨大学用地,南临通源街;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华侨大学新南小区南侧,北至华侨大学用地,南临通源街。本项目为A地块,占地面积约为8690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2.8;建筑密度:控制在22%以下;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下;绿地率:控制在30%以上;住宅户数:控制在150-180户;教师活动用房(含配套):两层。并配套相关的电气、给排水、暧通、消防、人防、建筑智能化、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本次设计的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8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后续设计服务。 2.6.2.内容:1、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总平、建筑工程、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含深化设计)、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节能工程、电梯工程、夜景工程和高低压配电房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装修工程包含二次装修;室外工程包括围墙、大门、室外总体、景观及泛光设计等;2、地下室支护工程(含地下室基坑支护、施工降水及监测方案设计)图纸设计;3、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配套工程图纸设计。 若中标人无专项深化设计资质,应将该部分内容分包给经招标人书面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并承担相应费用。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 10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发售时间: 2015年 5 月 19 日8:00至2015年 5 月 23 日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法:投标单位可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起至 2015 年 5 月 23 日止(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 到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D、E单元)购买(可以邮购,联系电话:0595-22118910)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贰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不含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泉州市丰泽支行; 账 号:35001656007050004167;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建工[2015]招字第017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6.3.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9 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一楼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本项目设计费按建筑面积 55 元/m2包干计取。 9.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15年5月19日8时00分至 2015年5月23日17时30分止 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5年5月24日11时30分止 发布答疑纪要 2015年5月24日17时30分前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15年6月9日09 时00分止 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一楼 开标 2015年6月9日09 时00分止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侨大学基建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华侨大学泉州校区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 邮编:362000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695679、22697265 电话:0595-22118910 传真:0595-22695679 传真:0595-28008910 联系人:詹老师、黄老师 联系人:李国栋
注: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质疑的答复等招投标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在华侨大学基建处网页(网址:http://newschool.hqu.edu.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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