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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04-22 12: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M74专业技术服务业”。截至2023年4月1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57倍。本次发行价格37.70元/股对应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2.3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前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经纬股份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工作细则》(深证上〔2023〕111号)(以下简称“《工作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规则”)、《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70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4月21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4月21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4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3年4月20日(T-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中国金融新闻网上的《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经纬股份所处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2.57倍(截至2023年4月18日(T-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37.70元/股对应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2.3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4月18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1,50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45,219.17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7.70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6,55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7,613.5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8,936.42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经纬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19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经纬股份”,股票代码为“301390”,该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经纬股份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1,5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其中,网上发行1,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00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7.7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2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6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2.3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0.2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57倍。(截至2023年4月18日(T-3日))。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发行人2022年度及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6,992.62万元和6,283.10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发行人符合上述上市标准。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3年4月21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3年4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3年4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5,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3年4月25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3年4月2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3年4月19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中国金融新闻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7.7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2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6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2.3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0.2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M74专业技术服务业。截至2023年4月1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57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6.41倍。

  1)与行业平均市盈率比较

  公司是一家拥有电力规划咨询服务、电力设计服务、电力工程等核心业务及运用3DGIS技术手段为园区、社区、旅游、交通、通信等客户提供信息化的3D可视化智慧解决方案的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2023年4月18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57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6.41倍。

  A、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32.35倍,低于2023年4月1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57倍。

  B、与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33.75倍)低于2023年4月1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6.41倍)。

  C、发行人所属行业变化态势

  截止2023年4月18日,M74行业各阶段静态平均市盈率和滚动平均市盈率如下:

  ■

  注: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价格37.70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2.35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2.57倍,亦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6.41倍,处于合理水平(截至 2023年4月18日)。

  2)与可比公司算术平均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32.35倍,低于截至2023年4月18日扣除极端值和负值影响后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46.55倍,亦低于截至2023年4月18日扣除极端值和负值影响后可比公司2022年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45.78倍。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3年4月18日

  注1:可比公司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和对应市盈率为2023年4月18日数据;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可比公司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前20个交易日均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3年4月18日));

  注4:经纬股份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发行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

  注5: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20个交易日均价/(2021年10-12月和2022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3年4月18日));

  注6:永福股份和四维图新2021年市盈率为极端值,在计算2021年算术平均市盈率时被扣除;四维图新2022年市盈率(预测值)为负,在计算2022年算术平均市盈率时被扣除;

  注7:永福股份和四维图新尚未发布2022年年报,2022年静态市盈率数据来源于WIND一致预期。苏文电能数据来源于2022年年度业绩快报。

  A. 与可比上市公司2021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36.00倍,低于扣除极端值影响后可比公司的2021年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46.55倍(截至2023年4月18日)。

  B.与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32.35倍,低于扣除极端值影响后可比公司的2022年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45.78倍(截至2023年4月18日)。

  C.与可比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33.75倍,低于扣除异常值和极值影响后可比公司的扣非后算术平均滚动市盈率41.33倍(截至2023年4月18日)。

  (3)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

  1)行业发展情况

  ①电力行业整体发展概况

  a.全社会发电量、用电量和发电装机容量均保持较快增长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与国计民生具有密切联系。从产业链角度看,电力行业主要分为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用电等环节,行业参与者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咨询设计企业、电力设备企业、施工和运维企业以及电力终端用户。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电力需求保持稳定的增长。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统计,2011年度我国用电总量为4.70万亿千瓦时,2022年达到8.64万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长3.7%。

  ■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应对我国用电需求的持续增长,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推动下,我国电力建设大规模展开。2011年度我国发电装机容量10.63亿千瓦,到2022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25.64亿千瓦。

  ■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b.电网投资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同时向配网侧倾斜

  从我国电力产业现状来看,我国发电能力已达到较高水平,但电网建设仍然有发展的空间。电网建设的滞后导致电能无法有效利用,电荒、电力设备陈旧落后导致的事故频频发生。我国电力投资开始从偏重电源建设投资逐步向电网投资倾斜。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由2011年度的3,687亿元增长至2021年度的4,951亿元。

  虽然我国电网投资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但是在过去几年电网投资主要集中在电力骨干网。随着骨干网架建设日趋完善,电网投资的重点将向配电网及用户侧转移,解决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与配电网建设的不匹配问题,满足用电侧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储能装置快速发展,终端用电负荷呈现增长快、变化大、多样化的新趋势。

  根据中国电力联合会相关数据,近年来110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金额和占比逐年提高:2017年至2019年,电网投资继续向配网及农网倾斜,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110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占全部电网投资的比重分别为53.2%、57.4%、63.30%,投资金额分别为2,840.35亿元、3,084.10亿元、3,172.60亿元,呈上升趋势。

  2020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加快5G网络、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在“新基建”七大领域中,除特高压是最为直接的电网设施建设外,其他各领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都需要配电网的科学规划和有序跟进建设,也将间接为配电网发展注入新动力。

  c.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呈现快速增长

  随着全世界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发展可再生能源是解决目前能源危机及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光伏及风能发电是目前新能源行业中技术成熟、经济最高、具有发展潜力且基本实现商业化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之一,受到了全世界的广泛关注。我国作为高能源消耗国家,正在致力于低碳经济发展,明确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我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中和”指透过使用低碳排技术或是碳补偿的方法,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的二氧化碳“零排放”。为了实现我国“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将会进行源头减量、能源替代、二次利用、节能提效等方法进行碳减排。因此,要实现低碳经济,需要迫切发展低碳能源体系,意味着提升如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输电网集成化和优化能源结构尤为重要。

  ■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新能源发电作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随着投资的不断增多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发电装机容量呈现快速增长。新能源发电的发展和应用离不开电力咨询设计行业的支持,随着新能源发电规模持续扩大,将有效带动新能源发电工程的咨询、规划、设计、工程服务等相关配套专业技术服务产业的加速发展。

  ②电力咨询设计与工程建设行业发展情况

  电力咨询设计行业作为整个电力工程业务链的前端,主要服务于电力工程建设,为下游发电、输配电、终端用户用电等业务领域项目建设提供包括规划研究、勘察设计与咨询等在内的从决策到实施全流程专业化服务,是电力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

  随着近年来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以国有电力设计院为主体的行业垄断结构模式逐步被打破,行业开始由“重规模”向“重质量”方向发展。电力设计行业作为电力行业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发展迅速,行业资产规模持续扩大。随着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逐步深化,电力设计行业的公司亦具备了一定电力工程建设的能力。

  根据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发布的电力勘察设计行业各年度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电力勘察设计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684.21亿元,同比增长26.82%。

  ■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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