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迁出办理指南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深圳毕业生户口迁入 › 深圳户口迁出办理指南 |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经外市公安机关准予迁入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或被国内高校录取符合将户口迁往就读高校条件,以及高校毕业后被市外单位接收符合将户口迁往就业地条件的,提交材料齐全、真实的,可申请户口迁往市外。 本市高校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超过暂缓就业期限的外地生源毕业生或因开除、退学、肄业、判处徒刑、送劳动教养等离校的外地生源学生,应及时将户口迁回原籍恢复户口。 办理材料 1.市外准迁的迁出: (1)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新生入学迁出: (1)申请人《新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毕业生就业迁出: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申请人《毕业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本市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复户: (1)申请人《毕业证》(复印件,验原件);(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原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同意恢复农业户口证明。(仅限于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回原籍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情形) 5.本市高校未毕业学生(肄业、退学及被开除、判处徒刑、送劳动教养等)回原籍复户: (1)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或相应法律文书;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原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同意恢复农业户口证明。(仅限于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回原籍要求恢复农业户口的)。 办理地点 各辖区派出所受理审核。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一般当场签发户口迁移证,受理和决定机关认为需调查的除外。 办理费用:收取户口迁移证工本费人民币4元,收费依据是:粤价费(1)函(1994)57号、粤价(1996)238号。申请人取得户口迁移证后方可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