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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中学

2024-07-11 21: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项目名:免学费,申请条件:

  (1)原建档立卡家庭成员,或低保家庭成员,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孤儿、困境儿童),或残疾学生,或深圳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项目名: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3.资助申请流程:(1)教育局发送通知给各学校;(2)学校德育处负责人发送通知给各班主任;(3)各班主任发送通知给各位家长;(4)符合条件的家长提交资料;(5)班主任审核原件签字后交至德育处负责人审核;(6)德育处负责人填写国家资助网系统及电子表格,发送电子资料到教育局负责人,并将纸质资料送至教育局。

  4.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4)困难证明(含残疾、孤儿、烈士子女等)(5)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开户人姓名、账号、开户银行及支行)

  5.资助联系方式:075528106731

  6.评优奖励办法:年级主任、班主任审核,德育处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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