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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中心】咸安区南川水库安全监测和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工程勘察(测)设计项目(XAZX

2024-07-02 22: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6b91c76c-5335-4b2a-bf97-46c638173484 【咸安区中心】咸安区南川水库安全监测和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工程勘察(测)设计项目(XAZX-202312SL-009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发布时间:2023-12-29 09:04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南川水库安全监测和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工程勘察(测)设计项目(XAZX-202312SL-00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312SL-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南川水库安全监测和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工程勘察(测)设计项目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3〕4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建设规模:(1)水雨情监测系统改造;(2)视频监视站点改造;(3)大坝安全监测升级改造。(4)建立信息传输通信网络。(5)建设数据与计算资源。(6)建设数字孪生平台。(7)建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8)实体运行环境升级。(9)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措施。 其他:咸安区南川水库安全监测和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工程匡算投资3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咸安区南川水库安全监测和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验收等全阶段的勘察(测)设计等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01。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工程竣工验收后365日历天结束本项目服务工作。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4)信誉要求:①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 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代理机构: 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12号 地址: 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 邮编: 437000 邮编: 437100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人: 漆女士 电话: 15271306779 电话: 1770715517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2月2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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