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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PS:上述记录要填写检查人员的姓名、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填写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填写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消防档案的管理 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目的是有效利用,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服务。消防档案的管理的好坏,主要应从是否便于利用去检验衡量,这是消防档案管理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消防档案应当纳入单位档案统一管理。制定消防档案的管理规定,落实管理责任。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 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3.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4.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5.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6.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7.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8.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这些资料应能定期保存和归档。 建筑消防设施档案 建筑消防设施档案应包含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 1、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原始技术资料。 2、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测记录、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表、维护保养记录、自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及培训记录。 建筑消防设施档案保存期限 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一年;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五年。 筑安云维保管理平台 专注建筑设施消防维保管理,开创人防+技防+物防的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实时了解消防维保工作进度及建筑设施真实的消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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