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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声泉之旅:文人与酒的爱恨情仇(3)

2023-10-18 13: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如果当面问海明威,他肯定会说这个《尼克·亚当斯故事集》中的父亲形象和海明威医生之间毫无关系,只不过两人恰好都是医生,住在同样的地方,视力都很棒。事实上,三年前,1925年3月20日,他给父亲写了封信,做出了上述解释。说很高兴父亲喜欢这个故事,已经写了好几个类似的故事,除了地方还是那个地方,其他东西都是虚构的。

也许此言不虚,也许只是遮掩。1930年一封写给曼克斯·铂金斯的信中,他说的话可和说给父亲的不太一样。他谈起《在我们的时代里》,就是那本收录了《医生夫妇》的集子,说为什么这本书显得很真实,是因为大多数故事都是真实的。还说自己不擅长编名字和事件,都是如实写来,但现在对此感到非常后悔。

无论是真是假,《医生夫妇》中描写的场景和事件都暴露了海明威对父母最为厌恶的种种。故事一开头,亚当斯医生站在湖边,试图组织一群印第安人帮他锯木头和劈木头。这些木头是从运木头的船上滑脱后被水冲到湖滩上来的。医生觉得不会有人大费周章地回来找,要是自己不处理,也就烂在那儿了。一个帮忙的人,海明威笔下的“混血”迪克·博尔顿指责医生偷了好大一批木材。他让大家把木头上的沙土洗干净,看到上面有过秤人留下的锤印,原来是怀特和麦克纳利的财产。医生恼羞成怒,发起了火,想把大家给吓住。但他还不够那个气势,最后居然大错特错地挑战迪克,要跟他打一场。接着他又退缩了,走开了。湖滩上的男人们看着他转身走开,挺着僵直的背,回到山上自己的小屋中。

亚当斯医生第二次自取其辱,是和妻子在家里的隔墙对话。妻子犯了头痛,躺着休息,百叶窗也放了下来。医生清理着自己的猎枪,而妻子不断引用着《圣经》里的箴言,逃避着他所说的每一件事。说什么没人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她在墙那边说着,而他在墙这边把黄澄澄的猎枪子弹撒在床上。接着他出去了,身后的纱门猛地关上,听见妻子倒抽了一口冷气。他道了歉,走进树林,看见尼克坐靠着一棵树,正在看书。他跟孩子说,妈妈想见他。但尼克不想走。说他想和爸爸一起去抓松鼠。亚当斯医生说行,那就一起去吧。温馨的父子对话之后,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虽然结尾是父子天伦之乐的对话,但故事里总闪烁着危险的火苗,有点像《我躺下》中尼克·亚当斯所叙述的钓鳟鱼和失眠的经历,让我在前往卡罗来纳的火车上念念不忘。《我躺下》写于海明威到基韦斯特之前的那个夏天,几个月后收录在《没有女人的男人们》中出版。

有些晚上,尼克想象不出令自己放松的钓鱼场景,于是就靠回忆早年的所有经历来保持清醒。他先想一遍所有认识的人,为他们都念一遍“万福玛利亚”或“天父保佑”。这个过程的开端,他回到记忆的最初,他出生的房子的小阁楼。小阁楼有两个特别之处:父母的结婚蛋糕装在一个锡纸盒里,挂在一根房梁上;一罐罐的蛇和其他生物堆满小小的空间,都是父亲小时候搜集的。蛇都是泡在酒里的,但酒精慢慢挥发了,蛇暴露在外面的部分逐渐变白。他说自己能回忆起很多人,为他们祈祷,但没有说出这些人的名字。唯一真正用语言描述出来的,就是锡纸盒中的蛋糕和逐渐变白的蛇。

尼克继续和读者对话,说其他时候会回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每一件事,就是尽可能地从战争之后往前去回想。这么一来,他的思绪又立刻回到那个小阁楼,就从那里开始,回忆起祖父去世之后,母亲设计并建了一栋新房子,很多过去没动过的东西都扔到后院烧了。“没动过的东西”,这是很模糊的一个概念。到底是太珍贵了,他们命令这个小男孩不许动;还是说很微不足道,根本不值得搬到新家去?孩提时代的尼克说不定也听到父母对仆人下这样的命令。

尼克的回忆继续着。他还记得那些瓶瓶罐罐被丢到火里,在热气的作用下噼里啪啦地响,酒精与火相遇,吐了几条小小的火舌。他还记得后院那些蛇。但回忆里没有任何“人”的身影,只有不同的事物。尼克说,他想不起是谁把那些蛇烧了的。所以他放任自己在回忆里游走,直到遇到某个人,停下来为他/她祈祷。

接下来的一段,他回忆母亲搞大扫除的场景,又来了一场火。这次亚当斯夫人烧的是地下室里那些“不应该在那里”的东西。亚当斯医生回到家,看到家旁边路上燃着的那堆火。“这是什么?”他问道。母亲站在前廊上说烧的是地下室的东西,还笑着和父亲问候。父亲却赶快叫尼克去拿耙子。然后在一堆灰里仔仔细细地找了半天,找出一些做箭头的工具,很多弓箭头和一些陶器,全都被火给熏黑了。父亲全部“抢救”出来,铺在路边的草地上。

接着父亲叫尼克把他身上那几个装猎物的帆布袋和猎枪拿进房里,然后再拿张报纸出来。他从父亲办公室那堆报纸里抽了一张。父亲把那些被熏黑的石头工具摊在报纸上,仔仔细细地包起来。父亲说最好的箭头都被毁了,然后拿着一个个小纸包进了屋。尼克一直呆在外面的草地上,手里拿着两个帆布袋。过了一会儿,他拿着袋子进了门。他回忆的这件事除他之外只有两个人出现,所以他为他们祈祷。

最近我读到一篇署名保罗·史密斯的文章,题为《该死的打字机和燃烧的蛇》。文中提到,这个故事早期的草稿中,母亲还说了一句话,“海明威帮了我的忙,”显然,这是尼克·亚当斯这些故事里,海明威的名字唯一一次出现。不过,史密斯也竭尽所能地解释,这并不能说明《我躺下》就真的是作家的自传,也不能说明这些故事真正地发生过。虽说海明威的各种传记里都会把这些故事作为事实来引用。现实也许并非如此,这些可能都只是虚构的故事,一切都有些太过梦幻,不合实际,不可捉摸。但就算把那句提到海明威名字的话删掉了,这个场景也显得异常真实,完全就是有孩子的夫妻之间会发生的对话。

不久前,文学界很多言论都把那些毁掉的箭头解读为“阉割”的隐喻。尽管这样的观点有违海明威一直以来顽固坚持的“物品即物品”的单纯写法,却无可辩驳。描述到那些被烧毁的蛇,被毁掉的箭头和工具,那些让一个小孩子无比沉迷的东西时,那种伤痛和惋惜简直溢于言表。(我突然想起田纳西的母亲爱德维纳·威廉斯后来回忆自己的儿子,说比起同龄的孩子,他的观察力堪称非凡。别的男孩子可能看到一朵花就一把摘了下来。而他却静静地看上好久,沉迷其中。)一个人竟然可能只出于自己的意愿,就强势地毁掉另一个人所珍视的东西。这些心爱之物被毁坏,无论有没有象征意味,都给一个孩子留下了难以想象和难以自我消解的悲伤与愤怒。我想,这种感觉无异于被一块巨石压在心上。

书中这种不幸福的夫妻关系,至少有那么一点点是取材于现实生活的。格蕾丝·海明威是个风风火火的强势女人,而丈夫则温良恭俭,总是唯唯诺诺。只偶尔因为特别抑郁或者愤怒才小小地爆发一下情绪。爱德蒙兹终身滴酒不沾,一直到死,都怀抱着对金钱的焦虑。他要求妻儿都要记账。儿女都基本长大成人之后,还仍然严格要求他们少参加舞会,多去图书馆。他的女儿曾经回忆说,父亲管得真是太严了。他会体罚孩子,但也很讲荣誉,热爱户外运动,对孩子们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格蕾丝的性格所带来的影响却不太一样,从孩提时代起就让儿子极度反感。还在襁褓中,她就强行把海明威打扮成女孩的样子。海明威和哈德莉离婚后很久,还写信给前妻,以十分严厉的言辞批评母亲。

无论如何,一切都将瓦解和崩溃。那次巧遇之后,海明威只再见过父亲一面。1928年10月,儿子帕特里克出生后几个星期,他回到童年时代的家,伊利诺伊州橡树园北肯尼伍斯大道600号。这个家是母亲设计并出资建造的。与儿子团聚期间,爱德蒙兹看上去很疲惫,很急躁,身体不太好。尽管压力和担忧已经像千吨巨石般要把他压垮,但他还是只字未提。他本来计划退休后去佛罗里达开个诊所,还在房地产鼎盛时期买了一块地作为投资。但现在经济萧条近在眼前,他的财政和健康状况都亮起了红灯。他被诊断患有心绞痛和糖尿病,对同事说自己“被糖堵住了”。

海明威离开后,爱德蒙兹给他写了一封简短又充满父爱的信。信里面还有个信封,写着“致吾儿”。里面有一首诗,是爱德蒙兹斜斜的笔迹:

最亲爱的儿子,

我对他的情感不知从何说起;

他的新书刚刚问世,

只能献上我由衷的欢呼,“好棒!”

与深深的爱意。

信里面的“爸爸”的落款也很奇怪地加上了引号。

一个月过去了,他醒来时感到双脚剧痛难忍。作为一个医生,他立刻意识到这可能是糖尿病神经病变的症状,也许会导致坏疽或截肢。仿佛命运的警钟在无情的敲响。身体上的痛苦,再加上一笔还没还清的债务,他焦躁无比,告诉格蕾丝自己很害怕。妻子建议他去看医生,但他没有。他出了门,中午前又回了家,来到地下室,在那里烧掉了几张纸。接着大声对楼上的妻子说,他很累,要休息下,午饭时再来叫他。接着他走进卧室,关上房门,拿起父亲留下来的。32口径史密斯威森手枪,对准自己的右太阳穴来了一枪。

那个时候,海明威正在纽约的布里沃特酒店吃午餐。十年后,契弗也是在这里,在痛饮之中消磨一个又一个下午。陪着海明威的是五岁的儿子“撞撞”,刚刚才从巴黎来到纽约。吃完午饭后,海明威带着儿子到了宾州车站,搭乘“哈瓦那专列”去往基韦斯特。就在新泽西首府特伦顿,服务员给了他一封来自橡树园的电报,上面写着,“今晨父逝,尽量安排来一趟”。

他感到头晕目眩,在费城下了车,把年幼的儿子交给一个乘务员。他身上只有40美元的现金,不够回家的路费。他给曼克斯·铂金斯拍了封电报,让他通过“西联汇款”寄些钱来。接着,他想曼克斯可能已经下班了,于是就给当时住在特拉华州的菲茨杰拉德打电话。菲茨杰拉德马上就接了电话,也立刻答应了他的请求。几天后海明威在橡树园给他写信,感谢老友那么快就借钱给了自己。证实父亲就是和报纸上说的一样,饮弹自尽了。并表示一到基韦斯特就还给斯科特100美元。他说自己很喜欢父亲,他的死给自己打击很沉重,但还是强撑着写了这封信,表达感谢。

可以想象,当时“强撑着”的海明威大概就像一棵内部已腐烂的树,看上去可能还正常,但用手一扯就能弄得粉碎。一个星期后,他给曼克斯·铂金斯写了封更具体的信,说父亲在密歇根和佛罗里达等地留下了很多完全不值钱的土地,还需要缴很多税。没有其他的资产,钱都被花光了。而且之前因为心绞痛和糖尿病,也没有公司愿意给他投保。父亲把所有的积蓄和佛罗里达的祖产都败光了。他还说自己因为痛苦,很久没能入睡了,父亲一直在自己的脑海中。

这就是海明威医生。有时候他会用肥皂水把儿子的口腔清洗一遍;有时候拿起磨剃刀用的皮带把他狠狠打一顿;有时候为了区区一点钱就陷入无法消解的急躁狂怒。他给儿子灌输了无上的荣誉感和对运动的喜爱,深深影响了海明威的一生。海明威对密歇根的树林草丛,清澈湖水,虫鱼鸟兽,野鸭天鹅,枯萎的草,丰收的玉米,废弃的果园,苹果加工厂和熊熊野火,都有着不可言说的爱,这一切也都是得自父亲的潜移默化。现在,死去的海明威医生阴魂不散,仿佛在说,张开嘴,儿子,还有块大石头得吞下去。

*

飞机正在穿越气流。我们上上下下颠簸不停。机舱里有点微微紧张的气氛。空乘人员脸上还带着坚定地微笑。空气中有微微的凉意,还有香蕉口香糖的味道。

我沦陷在“父与子”的世界里。出于某种可怕的巧合,佛罗里达的房地产泡沫也是诗人约翰·贝里曼的父亲死亡的原因之一。成年后的贝里曼以非常阴郁的笔调提到过他和海明威有着共同的遭遇。他曾经写过一首诗,献给自己和海明威,诗句中仿佛在对某种冥冥中的力量祈祷,不要两人被父亲的饮弹自杀所困,不要追随父亲的道路,重蹈他们的覆辙。

贝里曼的一生扮演了很多角色,充满激情的老师,成果卓著的学者,丈夫,父亲,沉溺在女人堆里的“花蝴蝶”和酒鬼。“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富有激情,也最巧舌如簧的男人,”他的学生,同是诗人的菲利普·勒文回忆说。“有时候甚至是最善良和最温柔的男人。”贝里曼的文风一开始让人神经紧张,不太连贯;但是染上酗酒的毛病后,文风就变了,上升了好几个层次,写出来的《梦歌》赢得了普利策奖,对生与死的呈现真正引人入胜。这些诗章的叙述者是与贝里曼若即若离的另一个自我,亨利·豪斯,有时候又叫亨利·普斯凯特或者“暴躁亨利”,要么就叫伯恩斯先生,美国的中年白人,顶着一张黑皮肤的脸(象征很多很多的从别人那里借来的身份),承受了不可挽回的大损失。虽然贝里曼一直强调伯恩斯绝对不是诗人本身的写照,但身上有着所有与他一模一样的元素。

之所以强迫症般地为叙述者取这么多奇怪的名字,原因之一是贝里曼童年时,亲身经历过一次痛苦而混乱的改名过程。如果严格地抠字眼,我们不能说“约翰·贝里曼”是在1914年10月25日出生于俄克拉荷马州的,因为婴儿时期的他,接受洗礼时冠了父亲的名,约翰·阿林·史密斯。父母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幸福。贝里曼的母亲玛莎晚年时写过一篇自传式的短文,说老阿林强奸了她,并以此要挟,“屈打成婚”。不管这个诡异的故事是真是假,也可以看出,她所在意和爱着的,是自己的儿子,对丈夫则充满了怨恨,毫无爱情可言。

史密斯是第一州立银行的信贷员,但1924年不幸失业。第二年秋天,他来到正在经历房地产繁荣的佛罗里达。妻子和岳母随行。但孩子们,也就是小贝里曼和弟弟罗伯特,被留在一家天主教寄宿学校。进入学校的几个月来,贝里曼一直惨遭欺凌。最终一个邻居把这个情况告诉了他们的母亲。玛莎从坦帕坐火车来接儿子们。两个儿子在校长办公室眼巴巴地等着母亲,所有的东西都装在两个纸袋里。圣诞节时,史密斯一家团聚了,三个大人都在他们新开的餐馆“橘子花”里工作。

在小贝里曼眼里,生活似乎就要出现转机。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初期,佛罗里达是个“日进斗金”的地方,每天都有一夜暴富的传奇故事。房地产的繁荣也让史密斯一家在短暂的岁月里有所获益。但1926年春天泡沫就破灭了,导火线是迈阿密港的一艘船沉了,它挡住了那些运送建筑材料的货船。接着,就像玛莎在多年后一封信里写的,“一切就像晴天霹雳,艳阳天突降大雪”。随着泡沫的破灭,“橘子花”也难以为继,只好贱价出售。一家人在简陋的出租屋之间辗转,最后在清水海滩上租了套公寓,房东是一对老夫妻,约翰·安格斯和埃塞尔·贝里曼。

从约翰·贝里曼的名字,各位大概能推测出后来发生的事情了。玛莎和约翰·安格斯开始了一段秘密的婚外情,但显然纸包不住火。埃塞尔试图劝说丈夫搬去纽约,但后者很绝情地变卖了所有财产,分给妻子一半,还把车子也给了她,让她搬出去。与此同时,约翰·阿林则日日借酒浇愁,和一个古巴女人交往甚密,最后那女人把他的最后一点钱也骗光了,跑得不知所踪。约翰·安格斯常常来公寓里。三个大人还会为未来何去何从而争吵。

离婚的流程正式开始,约翰·阿林整日拿着枪在海滩上游荡,或者泡在海里游泳。一天,他拿绳子牵着罗伯特来到海湾,游到很远很远的海中,约翰·安格斯不得不去把他们给接回来。那之后他们的讨价还价进入了“撕破脸”的阶段。不知道什么时候,玛莎从丈夫。32口径的手枪里拿出五颗子弹,只留下一颗在枪里,其余的埋进了沙子里。1926年6月25日,三个人又在大吵大闹中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夜晚。大概午夜时分,玛莎在沙发上睡着了。过了一会儿,她醒过来,发现约翰·安格斯已经离开,而约翰·阿林睡在两夫妻曾经同床共枕的床上。清晨六点,她又醒了,发现丈夫不在屋子里,而是四仰八叉地躺在台阶上,阳光下能清晰地看到胸口那个弹孔。他在她的梳妆台上留了张字条,写着,“我又失眠了,已经连续三晚了,头痛得厉害。”

那个夏天,佛罗里达有成百上千的人举枪自尽。所以警方并未调查阿林的死。尽管贝里曼的两部传记中都暗示,这不像是一起简单的自杀,因为伤口周围没有发现自己开枪常见的烧伤。而玛莎呢,十个星期之后就嫁给了约翰·安格斯·贝里曼,让儿子们随了他姓,而自己也按照新丈夫的要求,改名为吉尔·安吉尔。长大成人后的贝里曼,沉溺在酒精当中,总是循环往复地戒了酒又上瘾,把自己喝个半死,在“鬼门关”前徘徊。他少年时候可没人预见到,这么个浑身酒气的男人,会一遍又一遍在一首首《梦歌》中提到那颗子弹和父亲游泳的故事,还说那些疯狂的事件毁掉了他的童年。

一句诗突然钻进我的脑海,也是来自《梦歌》,好像是关于什么碎片,男人被烟酒撕扯,却沉溺其中,最后被撕成碎片,以碎片的形式坐起来,写下这些诗句。

这是婴儿般的哀嚎,令人感到无限悲凉。童年时那种对爱、关怀和安全感的渴望,如果一直延续到成年,那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我想,你会不顾一切地去填补这种空虚,以逃避心中那种糟糕而令人窒息的感觉,那种感觉有时甚至像一把利剑,弄得你支离破碎,仿佛五马分尸,让你自我撕扯,最终迷失其中。

用弗洛伊德和梅兰妮·克莱恩的理论来说,这就仿佛得不到母乳的婴儿,满怀着原始的恐惧。当然,也可以说是童年时代的安全感被撕碎,还没来得及给自己编织一个足够面对世界的保护网,所以成人之后这种恐惧仍然深入骨髓。很少有人去探究,为什么《梦歌》里那么多被剥去毛皮或撕扯掉皮肤的意向。的确,贝里曼曾经十分阴郁地对编辑“开玩笑”说,这些诗句都是他自己被剥下来的皮肤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

电光火石间我突然想到,贝里曼诗句中的“碎片”,也许和《我躺下》中那些从灰烬中扒出来的东西有异曲同工之妙。那些被毁掉的刀和箭头,那些曾经完整和有用的东西,现在却变成发黑的碎片。那个故事的一切情绪都是围绕那堆熊熊大火发散开来的(事实上,我在一部传记中读到过,火的意向如此强烈,说明这肯定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但这个观点似乎大错特错,并不理解海明威本人所尊崇的艺术。)尽管如此,我也在思考,这种令人无比紧张的感觉,是否从一定程度上来源于那个孩子的敏感,在父母面带微笑的沉默战争中,存在着一种剑拔弩张的热气,而这种热气灼伤了一切,本来应该完整的东西支离破碎。对啊,接着尼克就拿了张报纸来把那些“残骸”都包裹起来,这张报纸,其实就是作家用文字编织的,自欺欺人的假面具,沉溺其中,逃避现实。

渴望、酒精、需求、碎片、写作。这些词传达着非常重要的东西。我能感觉到,但又说不清道不明。这是我至今未能破解的密码。多年来始终萦绕在心头,令我冥思苦想,无法释怀。童年经历、酒精和写作这三者的关系实在是太复杂了。我读了很多很多相关的论文,讨论童年时代的压力和能调和这种压力的因素;遗传自父母的糟糕个性与好品质。还有些论文里提到“阉割”和死亡倾向的概念,说海明威的母亲是他内心世界的“黑暗皇后”。这一切都让我想起贝里曼诗歌中频繁出现的元素,就是本段开头的这五个词。如同算珠一样,噼里啪啦地响动着,让人无法忽视。

渴望、酒精、需求、碎片、写作。我越来越感觉到,写作和酗酒这两种逃避现实的策略有种隐藏的联系。两者都与一种感觉相关,就是某种珍视的东西支离破碎,而又想要去修补,再百般否认自己徒劳的努力。所以才有了这些神经质般的复述,什么那佳斯科特,什么尼克·亚当斯,什么亨利·普斯凯特,迪克·戴弗,艾斯特布鲁克和考福利之类。

还有个“酒鬼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也钟爱在自己的过往经历中捡拾一些碎片。批评家埃德蒙德·怀特曾经写过有关她的文章,其中提到:

也许大多数小说都是幻想和回忆互相碰撞链接的结果,是间接地满足了某种愿望,也是重复出现的强迫症。对于那些令人费解的重现痛苦人生经历的行为,弗洛伊德就是如此评价的(他说,之所以重复这些真实经历,就是想掌控它们,不为其所控)。就像一段音乐,对旋律越熟悉,越能对其进行巧妙而优雅的改编。

如果非要让我回答这个问题,我大概会说,除去所有其他的功能,虚构的小说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发挥了仓库的作用,保存在这里的东西,既离主人很近,但又可以做到眼不见心不烦。非要详细解释的话,我大概会讲个故事。埃德蒙德·海明威自杀后,验尸官拿走了那把。32口径的手枪。后来格蕾丝想办法把枪拿了回来。在海明威的请求下,格蕾丝把枪寄到基韦斯特儿子的手里,还寄了一些自己的画作和一封信,说这把枪并非永久为海明威所有。这个故事的结果众说纷纭,一个版本说海明威没理会母亲,把枪扔进了湖中。也许是真的。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十年多以后,已经和第三任妻子玛莎·盖尔霍恩结婚的海明威,辗转于古巴和爱达荷州太阳谷之间,(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是某天早上)来到书桌前,写下了以下的话:

你父亲用这把手枪自尽后,你从学校回来,他们已经办完了葬礼。申请之后,验尸官退还了手枪……

他把手枪放回橱柜抽屉里原来的位置,但第二天又拿了出来,和丘布一起来到雷德洛奇高地的顶端。他们曾经在这里修建过通向库克城的路,接着两人穿过熊牙高原。那里的风和空气都很稀薄,冰雪终年不化,在那个据说八百英尺深的湖边他们停下了,深绿色的湖水平静而神秘。丘布牵着两匹马。他爬到一块石头上,看到平静的湖面倒映着自己的脸。接着他两根手指握着枪口,然后松了手。看枪在水面冒了几个泡泡,沉入水底,消失在视线中。[2]

描写这段话时他应该是很开心的,在想象中登上蒙大拿州清新美妙的高地,枪沉入水底,渐渐消失,消失在海明威善于描写的一片无暇的美景中。还应该看到,主人公的这一行为中,带着一种有趣的紧迫感。罗伯特·乔丹,引文中的“你”和“他”,也是《丧钟为谁而鸣》的主人公,是先看到绿色湖面上自己握着枪的倒影,才松手扔了枪。这其实是一个短暂的“戏中戏”,主人公是海明威的自我,而这个自我在小说中也不得不找个镜子一样的东西进行自我审视。最后,这件事情以完全的静默告终,就像覆盖在山顶上终年不化的积雪。

“我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处理那把老枪。”丘布说。

“嗯,那我们就不用再讨论了。”他说。

而酒精在这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想象一下,写下这一切的时候,海明威该经历着什么,解脱与恐惧交织,这是多么复杂的感情和压力。想象他重重地下笔,写下这一字一句。想象他起了床,关上书房的门,走下楼。胸中那种突然加快的心跳,怎么解决?当然是来到酒柜前,给自己倒一杯只属于自己,任何人也夺不走的人间佳酿:美味的琴酒;醇厚的朗姆。扔一块冰块进去。把酒杯送到唇边。抬头一饮而尽。

【注释】

[1] 由《大西洋月刊》出版的一本书,找了当时很多文艺界名流,为西方文学、艺术和音乐界的1103名男女艺术家作传。

[2] 引自海明威著作《丧钟为谁而鸣》,此段是译者注根据引文自译。

第六章/南下

晚上十点半,飞机进入迈阿密上空。闪烁变幻,色彩各异的美丽灯光率先抢占了视线。接着从飞机上俯瞰到的东西全都一掠而过:弥漫的黑色阴影,我知道是云,但有那么短暂的一瞬,仿佛头顶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在游泳而投射下的阴影。我们越过大西洋,飞机迅速下降,我的耳边一阵轰鸣。飞机刚一着陆,我后面的一个女人立刻开了手机。“你猜谁也坐这班飞机?!我爸和他前妻。在机场遇到他们的时候,我都要抓狂了。”

这是我第一次坐国内航班,也是第一次没有托运行李。我从行李架上拿了自己的包,走出飞机,竟然没有其他事情可做。机场灯火通明,没什么人。我在不同楼层来回逛了好长时间,想找到酒店班车的车站。天气很热,我在室内室外不断切换,坐着升降机下降,又坐着扶梯上来。阵阵倦意袭来,仿佛身体发出的警告。最终,我给酒店打了电话,但那边的线路似乎出了问题,“转酒店人工服务,请拨5,”一个相当机械的声音不断重复这句话。最终,当我差点因为沮丧而哭起来的时候,迷你巴士终于出现了,一路把我拉到“红屋顶旅舍”。

第二天早上,我去取了租的车。天阴阴的,有点闷热,一群秃鹰在城市上空盘旋。我开车上了一号路,一路经过各种购物中心和脱衣舞夜总会,还有挂着算命或修电脑招牌的店铺。接着建筑逐渐变得稀疏。最终,在防鳄鱼的栅栏那头,只有长有红树林的沼泽和一片片水洼,不时有身姿轻盈娇小的白鹭俯冲下来抓鱼吃。过了一会儿,整片土地变窄了,仿佛人身上的脖子,大海在沼泽的那头出现了。海看上去很浅,周围是一排排沙堤和深一些的沟渠,色彩仿佛音乐旋律般变幻,从蓝绿色到绿色,再到浓郁的紫色,仿佛谁不小心打翻了一杯葡萄汁。

我把车停在通往喜庆日礁岛的桥边。防波堤上有两个黑人老太太在钓鱼。我向她们问好,其中一个转身向我回礼。“你要去基韦斯特?”她问道。我回答是的,她朝延伸到海中的石堆点点头,“原来是走这条路。”我问她在钓什么,她回答说,“鲷鱼啊,黄花鱼啊,就是从这儿游到港口去的那些个东西呗。”

半路上,我在“裂海螺”咖啡馆吃午饭。喝了杯啤酒,吃了油炸鸡肉玉米饼,接着继续开车上路。“海螺”这个词,又可以用来称呼那些礁石岛上的原住民。短短几分钟,我就来到七里桥的桥头。我这半辈子的梦境中,一直不断出现跨越水域的行为。开车上桥时,奇异有趣的感觉突然如潮水般涌来,仿佛很多现实的场景互相重合。桥上的路是用粉粉的混凝土浇筑的,老桥在旁边并行,栏杆都生锈了。远远地能看到海上那些长着红树林的小岛,东边还有一艘孤独的白船。过了很多天,当时的感觉还历历在目:广阔的水域近在眼前,我仿佛在这水面上空飞行,身轻如燕,畅通无阻。

一切都在融合,墨西哥湾的水汇入大西洋。巴希亚洪达岛,深水湾,西班牙港桥,诺福克岛的松树。我在基韦斯特迷了路,发现自己进入了海军的船坞。海明威就曾经把他的“比拉号”停在这里。我退出去,查了下地图。乍看上去,整个城镇仿佛被谁施了魔法,简陋的小板房却有极不相称的美丽花园。我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地方,种了这么多的花,仿佛土壤肥沃得有些荒谬。路边种满香蕉树和愈疮树,小鸡仔儿们欢实地一路小跑。猫也是随处可见,还有大大小小的蜥蜴。大家都穿着夹趾拖鞋,慢悠悠地往家里走;或者骑着单车,穿过一片片浓重的树荫。

我那套旅馆房间的会客厅被漆成迎春花那种淡黄色,空调发出令人安心的小小轰鸣。打开行李简单收拾了一下,我马上就去了游泳池。一对情侣拿着塑料杯子在喝啤酒,一边谈论着古巴。“那儿的人太糟糕了,”其中一个说。我坐在阳光下,读着一本书,里面写着海明威常去的地方。等我再站起来时,身体已经和泳衣融为一体,晒成那种有些深沉的粉红色了。

*

在十多年的时间里,海明威不时回到基韦斯特的怀抱。这是他的休养生息之地。他总是在这里与旧日挥手告别,或者开启人生的新篇章。父亲去世以后,他回到橡树园疗伤,在那里修改了《永别了,武器》,只剩下结尾还没有最后定稿。接着,厌倦了这一年在美国旦夕惊变的生活,他与帕特里克以及宝琳一起去了巴黎。整个1929年,他基本上都在欧洲。

1930年1月9日,他们坐船回国。他几乎是一到地方就着手写《午后之死》。这是一篇有关斗牛的短篇小说,文辞优美,而又特别到无法归类,有时候因为对斗牛极为详尽且深入的介绍和论述,而显得疯狂却乏味。这次他在珍珠街上租了间房子来写作,离码头不过咫尺之遥。六月,他带着稿子去了怀俄明州,一整个夏天都呆在诺德奎斯特牧场。上午写作,下午钓鱼。

安心工作的日子在万圣节的第二天戛然而止。他开车送一个朋友去比林斯[1]赶夜班火车。黑暗中他出了车祸,翻进水沟里,右臂受了重伤。两人在车上一直递来递去共享着一瓶波旁酒,但海明威觉得罪魁祸首是晚上他视力不佳。数周以后他出了院,选择去基韦斯特休养。1931年初的几个月,他在那里心烦意乱地等着右臂上那些被破坏的神经重生。他给曼克斯写信说自己大部分时间还是卧床的,但坚信基韦斯特能够让一切事情回到正轨。

在这段痛苦而沮丧的岁月尾声,海明威终于有了套属于自己和家人的房子。4月29日,宝琳的叔叔盖斯出资八千美元帮他们买下了“蒂福特”,这是位于白头街907号一栋地段好,宽敞但急需修缮整理的老房子。海明威对一个朋友描述说,站在房子的几个阳台上,都能看见灯塔。在给曼克斯的信中,他的语调终于轻快起来,说这将是一栋很棒的房子。花园的树上结满了无花果、椰子和酸橙,他用梦幻般的笔调幻想自己要种一棵杜松[2]。

第二天一早,我去到实地去探访这处故居。天还没亮时下过雨,但到早上十点的时候,街上开始闷热难忍。我走了捷径,取道公墓,结果打扰到一只猫儿大小的绿色鬣蜥蜴。有的公墓上装饰着一束束褪色的塑料花。上了漆的天使塑像是那种洋娃娃一样的深粉色。白头街上的故居前排着长队,一直延伸到宝琳用来拦挡游客而砌的那堵墙。

我买票入场,径直来到游泳池,那里有高大的棕榈树投下浓荫,还有其他一些长得弯弯曲曲的树木。“这样不得一直清理树叶吗,”一个英国男游客小声发表意见。纪念品商店里有耳环,上面是六脚趾猫,和一些海报,比如海明威举着一条大枪鱼精神抖擞的样子。“他是个著名的作家哦,乖儿子,”一个母亲对十几岁的儿子说,语带讨好和期待。

房子的布置很是堂皇。黄色的百叶窗,二楼还围有一圈装了铁艺雕花栏杆的走廊。我轻轻地走了进去,直奔书架。《风度的实现》《我的工作叫危险》《安徒生童话故事集》《前夜》以及两本《汤姆·索亚历险记》。非洲元素不时出现:比如一些讽刺漫画,画着双手瘦得像爪子一样的男孩,眼睛严重凸出,充满痛苦。桌上摆着玉石烟灰缸;枝形吊灯由磨砂的玻璃花组成,是很美的海蓝色。

主屋后面是一栋小一些的房子,之前是马车房。海明威搬进来后不久,就把楼上改成了写作工作室。一条狭小的通道直通主卧室。游客是禁止进入工作室内部参观的,但可以透过雕花的铁门一窥究竟。房间很大,摆满了书。墙面漆成浅灰色,地上铺着红色的瓷砖。房间里摆着一些旅行带回的纪念品:公牛雕像,诱捕野鸭的假鸭子,枪鱼标本。“妈妈,”另一个小男孩突然大声问,“那是打字机吗?”

我真希望自己能偷偷溜进去。这间房让我想起祖父的公寓。对面的墙上是一只很大的羚羊头,优美而颀长的颈项,双耳警觉地竖起来。我估计这是海明威第一次去非洲猎杀的,也就是宝琳在远足日记中记录的一百零二只被猎杀的动物之一。

那次旅行是他们期待已久的。在比林斯车祸之前,盖斯叔叔承诺资助2.5万美元供他们去非洲捕猎,这样海明威应该又能写出一本好书。一开始,海明威招来了很多朋友,都是男性朋友。但到他的手臂恢复到能拿枪射击时,愿意同行的只剩下朋友查理·汤普森了。最后宝琳为了充数也参与了进来,不过她对打猎,可没有她丈夫那么狂热。

1933年12月20日,他们从内罗比出发,前往恩戈罗恩戈罗火山口的马赛人猎场,就在乞力马扎罗山西边。从一开始,海明威就非常不在状态。他放走了一只羚羊,一头美洲豹,接着虽然打伤了一头猎豹,却没找到猎物,也没能带回战利品。他经常性地腹泻,到1月很显然是患上了严重的阿米巴痢疾。在《海明威的三十年代》(详细而富有小说元素的海明威传记,一共五部分,这里提到的是第四卷)中,作者迈克尔·雷诺兹写道,“到1月11日,他已经持续服食氯盐。但他每晚酗酒,基本上完全抵消了药效。”

最终,他们的向导拍电报招来一架飞机。海明威一整天都躺在床上,只在晚上起身去篝火边吃了一碗土豆泥。飞机本来承诺第二天一早就到,但等了一整天连影子都没见到。第三天一早十点,天空中终于出现了轰隆之声。飞机把他送到内罗比,医生给他开了能消灭阿米巴病菌的吐根碱。不过他又跑到新斯坦利酒店的酒吧里去挥霍了一大笔钱。回到猎场后,他的手感好了一些,不过他打到的每一只犀牛,都比查理的要小很多。男人都介意这种事情的,晚上他总是一瓶瓶地喝着威士忌,陷入沉思,变得尖酸刻薄,咄咄逼人。而有的早上,他又带着明显的忧伤情绪。

回到基韦斯特之后,他为此次非洲之行写了《非洲的青山》一书,写得很快,六个月就完成了第一稿。但他对非洲可谓念念不忘,大概一年以后,他又开始写关于非洲的故事。中篇小说《乞力马扎罗的雪》讲述了作家哈里在非洲打猎的途中,由于皮肤被刺划伤救治不及时而患了坏疽病,濒临死亡。本来要来带他去城里治疗的飞机迟迟没有出现,一整天他都躺在合欢树荫下的简易小床上,一边喝着威士忌和苏打水,一边辱骂自己的妻子。全然不顾她苦苦哀求要他不再喝酒。他骂妻子是个有钱的贱货。

争吵之间,哈里会幻想那些在脑中成型,但还未动笔的故事。那些他一直珍藏于心,现在却再也无法实现的文字。《乞力马扎罗的雪》和《我躺下》有着同样的谜语般的双重结构,虚构中的人物又在讲述虚构的故事;以风景为背景,人物的眼中又有另一番风景。哈里的想象都是用斜体字印刷的,文字厚重浓稠,有种印象派的感觉,如同黑暗的河流,突兀地打断了整个故事的中心框架。很多幻想都和巴黎有关。其中之一是哈里祖父的那些枪,毁于一场大火,铅慢慢融化在弹匣里。

海明威在《午后之死》的最后一章中也用了这一招。开头是这样写的,“要是这本书的内容要写够,那肯定包罗万象”,接着就开始自我挑战,列出了一系列应该列于其中,没有在其中,但又奇妙地包含其中的颠簸起伏的意向与回忆:烧焦的火药味,鞭炮的噼啪声,在集市的最后一夜,马艾拉在库兹咖啡馆与阿尔弗雷多·戴维打架;还有伊拉蒂河沿岸的密林,如同小孩子童话书里的插画。

海明威一生都很擅长收拾整理,把行李装箱,整理个钓鱼箱之类的都不在话下。还可以把旅行中需要用的东西整理得整齐漂亮,而且创意无穷。这种本领似乎也展现在他的写作中,文字呈现丰富神秘的层次,把一个个虚构的意象填满整个故事,超出你想象中文字的承受能力。“我在里面写的很多都是真实的,”接受《巴黎评论》采访时,他谈到《乞力马扎罗的雪》一书。“尽管在这样一个短短的故事里,有那么沉重的负担,一切仍然灵动地扇动着翅膀,高高飞翔。”

“都是真实的”。这个故事显然包含了很多他自己非洲之行中的所见所闻和所遇。简易的小床,迟迟不来的飞机,一碗土豆泥,不顾医嘱的酗酒。哈里一直出现死亡的幻想,最后的梦境中飞机来了,和海明威一样,他飞到灌木丛上空,看到变得越来越渺小的斑马和牛羚在一片灰黄色的平原上奔跑。接着就看到乞力马扎罗白雪皑皑的山巅,如同整个世界一样广阔无垠。

在最后这个梦境之前,哈里扪心自问,为什么没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作家。他自问自答,说是因为长期不去使用自己的才华,背叛了自己和自己所相信的东西,以及不断的酗酒,他的天赋被毁得一干二净。而他同时也归咎于妻子海伦。她很富有,所以他感觉自己心甘情愿被她给买了下来,为了舒适的生活。而唾手可得的金钱让他的内心慢慢变得陈腐空虚,就像他腿上的坏疽一样。他想着自己有丰富美好的内在,所以根本不用去在乎大多数人的那一套。但美好的内在也不是永久存在的。

哈里和海伦都是虚构的人物。但他字里行间无比轻蔑的“大多数人”则是来源于另一种不同的真实。海明威是在1935年夏天开始写作《乞力马扎罗的雪》一书的。1936年的前三个月也全身心扑在上面。那个夏天他饱受严重失眠之苦,总是深夜起床,溜进工作室写作。就像他在1月26号对宝琳妈妈说的那样,写书的时候,他的大脑夜晚也是在飞速奔跑的。如果等到早上,他在脑中写下的那些文字就会完全消失,而他整个人都“空了”。

1935年12月21日,在一封寄往巴尔的摩给菲茨杰拉德的信中,他也是这样描述“失眠之咒”的,说睡不着真是该死。那时候菲茨杰拉德还住在公园大道1307号。这封信本来是海明威主动抛出的橄榄枝,但几个星期以后,菲茨杰拉德却做了一件事情,大大破坏了两人仅存的友谊。

2月,《君子》杂志开始《崩溃》的连载。菲茨杰拉德在这个长篇中公开承认自己正在经历精神崩溃。文章言辞迂回,漫无边际,时而高谈阔论,时而又狂怒一般进行自我暴露。文章中他揭露了自己到底有多么抑郁,多么疲惫,自己的绝望多么深刻,多么无能为力。他坦白说,不再喜欢过去的朋友,他这样写道,“很久以来,我都清楚地看到,自己对周围的人与事物早已厌倦,只不过是在逢场作戏,强装喜欢罢了。”虽然他在文章中也没有完全说实话(比如说,他拒绝承认自己被酒精所“纠缠”,发誓说,他“六个月来也就尝了一杯啤酒”),但这些文辞言之凿凿,就像他精神与感情的颓废,和创造力的衰退一样,让读者深信不疑。

海明威震怒了。2月7日,他满含恨意地给曼克斯写信,说要是菲茨杰拉德真的在一战中去了法国(《君子》的那篇文章中,菲茨杰拉德也提到了没去成的遗憾),那他应该因为胆小怯懦而被枪决。不过他也补充说,对菲茨杰拉德的境遇深表同情,希望自己能帮忙。他还写信给两人共同的朋友萨拉·墨菲,菲茨杰拉德曾以她作为《夜色温柔》中妮可的原型。海明威信中的语气十分冷酷可怕,说他们都曾从莫斯科撤退,菲茨杰拉德在撤退第一周就跑得没影儿了,但大家还是打了一场很棒的仗。(需要提一句的是,这封信是在严重宿醉后写成的,里面夸夸其谈讲述了一个冗长的故事,说他们和诗人华莱士·史蒂文斯打架,而海明威照着他的脸报以老拳,让他倒在一个水洼里,冲突才算告终。)

情况越来越糟糕。3月的连载中,菲茨杰拉德发表了一个关于这场崩溃前奏的尖锐声明:

我见证过诚信正直的男人经历想要自杀的抑郁。有的就此放弃生命,撒手人寰;有的调整自己,取得了比我更大的成就;但我的士气从未消沉到自我厌恶,甚至要小丑般的自我表演,贻笑大方。

放弃生命,撒手人寰的那个男人可能是林·拉德纳,海明威曾经的挚友之一,《夜色温柔》中亚伯·罗尔斯的原型。而调整自己的男人,几乎就完全指向了海明威。1926年秋天他和哈德莉分手时,经历过一段黑暗的抑郁时期,动过自杀的念头。

海明威酷爱拳击,而上场时他的手段可没有那么光明磊落。此时此刻,他也使出了类似拳击场上那种出其不意的招数。愤怒的信件仍然是一封接着一封,但他同时也借用《乞力马扎罗的雪》来表达他的失望和蔑视。8月,这个故事也刊登在《君子》杂志上,他语气轻蔑地明确提到“可怜的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说他对有钱人无比尊敬。借主人公哈里的所思所想,他说菲茨杰拉德觉得富人是个特别光芒四射的人群,等到发现自己想错了,整个人都崩溃了。

这次轮到菲茨杰拉德震惊了。他在阿什维尔的丛林公园旅馆给海明威写信,当时他正在那里经历又一个炼狱般的夏季。信中写道:

请把我的名字去掉。我选择在苦难的深渊中继续写作,有时候并不意味着我想让朋友们围着我的尸体大声祈祷。毫无疑问你的本意是好的,但我因此失眠一整夜。所以,如果你把它(这个故事)收编进一本书,可以把我的名字去掉吗?

海明威同意了,用“朱利安”代替了“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但他用这种笔法继续写着,以轻蔑的语气提到了很多精神崩溃的人。

虽然听起来他特别残酷,我却觉得海明威不完全是出于恶意。那个冬天他过得很糟糕。他给宝琳的母亲写信说之前从未遇到这样的悲伤情绪,又有些违心地说挺高兴能经历到这些,这样就和别人感同身受了。让他对父亲的遭遇也更为宽容了。然而,就算对可怜的老爱德有所宽容,这种感情还是混杂在更难以接受的恐惧、羞愧和愤怒中。从他对《崩溃》的暴力反应来看,菲茨杰拉德的自我告解应该是翻动了他内心那块黑暗的土壤。四月,《崩溃》的第三篇连载发表后短短几天,他又给曼克斯写信,这次说希望菲茨杰拉德能把连载给撤了,就这么承认自己被打败,真是丢脸。人人都要死,到那个时候再承认不是更好?

想想各种各样的蛛丝马迹,我想《乞力马扎罗的雪》可以被解读为同时在“玩两个游戏”。一方面,背后的动机是一种愤怒,对死亡、失败和人们太过软弱,不愿意挺直腰板履行职责的愤怒。哈里显然是不愿意死去的,而且想起自己没有完成的工作,就自我嫌恶。而他的死亡以一种离奇的充满罪恶的形式呈现在他面前,更反映了他这种感觉。首先是一种闻起来非常邪恶的空虚,边缘有可恶的土狼在滑行。这种感觉仿佛骑着自行车,在完全的寂静中组队前来,仿佛那些哈里未能完成的小说中的警察。到了夜晚,这种感觉爬到他的胸膛,可怕的气息向他迎面扑来。

然而,尽管弥漫着这股情绪,哈里在生命逐渐消失的道路上依然是狂喜而着迷的。他最后幻梦中的飞行包含了一种几乎可以称之为“胜利情绪”的感觉,飞机先飞越大片如同粉红色的云的蝗虫区,接着穿越一场暴风雨,然后出现在乞力马扎罗高耸宏大的白色山巅之上。这些段落整个如同一场“上升气流”,能让人感觉到“另一个海明威”的存在。他太了解绝望给人带来的沉溺和死亡拉扯时的强大引力。毕竟,多年来在信中威胁要自杀的,是他,而不是菲茨杰拉德。而多年以后,海明威也的确关上了卧室门,扣动了扳机。

这样一来,我就禁不住想,多年酗酒,是不是因为这个呢?他是不是因此才染上酒瘾,想让死神远离,但又同时一步步接近它?我又想起了《丧钟为谁而鸣》。海明威在1938年开始写这本书,那时候他已经开始远离基韦斯特的安稳生活,也逐渐厌倦与宝琳的婚姻,反而是往古巴跑得很勤,与即将成为他第三任妻子的记者玛莎·盖尔霍恩过从甚密。在这段历经漂泊的日子,他开始写一本新书,主人公是个美国人,罗伯特·乔顿。在西班牙战争中为政府军而战。乔顿是个非常积极向上,毫无半点私心的青年,但他和哈里一样,都在面对死亡的勇气与否上挣扎。他特别害怕身体上的痛苦,担心某天他可能会因为疼痛难忍而自杀。他的父亲就是如此,在他看来,这是一件耻辱的事情,他可以理解,又无法理解。

书的一开篇,罗伯特就告诉游击队员,他父亲去世了。他说父亲饮弹自尽。一个队员问是不是为了不受折磨。罗伯特说是。但他父亲未曾受到折磨,至少不是队员问的那种。罗伯特撒谎了,其中也包含了一种同情,宁愿承认父亲被黑暗的情绪所困扰。但后来,罗伯特想起英勇参加内战的祖父,意识到他和祖父可能都会为父亲感到羞耻。于是他语气非常疏远地把父亲称为“其他人”。

短短一两分钟以后,他强迫自己承认父亲是个懦夫。“我永远忘不掉得知他自杀时那种恶心的感觉……如果他不是懦夫,一定会勇敢反抗那个欺负他的女人。”在这场内心独白的最后,他得出结论,“他理解自己的父亲,原谅他所做的一切,也感到同情和惋惜,但还是以他为耻。”

罗伯特有着令人钦服的坚强意志,但必须承认,他的勇气有一部分是来源于他称之为“巨人杀手”的东西。海明威也说过,没有这个杀手,他可活不下去。罗伯特的一位朋友痛饮红酒之后大喊说,“酒能杀掉那些阴魂不散的鬼虫。”

和他后来在《流动的盛宴》中所做的一样,海明威写了一个比较弱的人物,来对立这些“酒痴”。这个男人几乎被酒精毁于一旦。巴勃罗曾经是游击队的领导,但他现在成了个胆小鬼,因为恐惧,差点害了整个队伍。巴勃罗的妻子比拉尔也很嫌恶的对她说,“所有的男人里,醉鬼是最恶心的,浑身发臭,在自己的床上狂吐,身体的每一个器官都被酒精逐渐蚕食”。后来,罗伯特说巴勃罗“就像那种转不动的轮子……醉鬼都是这样,直到死去。”

他的描述的确让人嫌恶。我想象着骑着这样的轮子到底是什么样子,困惑不已,仿佛掉进了一个圈套动弹不得。这让我想起身在非洲的海明威。一大早上抓着自己的枪,看看格兰特猎得的羚羊。我想起宝琳说他看上去十分忧伤,说自己大多数时候都不一起去打猎,免得忍受海明威恶意汹汹的喜怒无常。我想起家庭给人带来的影响,一个人要去摆脱,埋葬,丢弃这样的影响,或者发泄到别人身上,该有多么艰难。接着我顺着故居摇摇晃晃的楼梯,来到花园里,海明威曾经开玩笑说,要在那里种一棵杜松。在泳池边,我遇到一个旅行团。导游肯定已经滔滔不绝讲了很久,因为我听到的头一句话就是“躁郁症”。“这是海明威的家庭遗传,”他有意放慢语气。“‘老爹’自己住进了梅约诊所,他们对他进行了电休克疗法。他失忆了,再也没有写过东西。卡斯特罗在古巴掌权,他在那儿的房子和船都没了。他的工作丢了,他的手稿也丢了。他说就好像命丢了一样。六十一岁生日后的第十九天,他在爱达荷举枪自杀了。”人群里传来零星的掌声。我目瞪口呆地站在那儿,而人群则开始给导游递钱过去。

*

对于海明威自杀的反应可谓多种多样,有的善意,有的恶毒,有的则很高尚。贝里曼在广播上听到海明威去世的消息,但报道没有明确说他是怎么死的。贝里曼想起两人的父亲,并向一个朋友言之凿凿地宣称,“这个狗娘养的可怜虫肯定他妈地打爆了自己的头。”而契弗呢,孩提时代他就开始读海明威的作品,所受的影响在早期的写作中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来。得知海明威的死讯后,契弗语气温柔但困惑,“他低估了爱与友谊的阔大辽远,他抛下了美丽的燕子和淅沥的雨声。”整整十年后,这个问题依然萦绕在契弗的脑海,他在日记中写道,“我还是为他的自杀感到困惑。”

田纳西·威廉斯也是海明威的崇拜者。他的日记本中写满了深夜拜读海明威小说的读后感。他在世界各地的旅馆房间中读这位大师的作品,心情愉悦享受。两者之间还有个共同点,都对基韦斯特有着特殊的感情。田纳西第一次去那里是1941年2月,海明威和宝琳离婚后的第三个月。他在那里写了封信,说基韦斯特是他去过的最棒的地方,还说那里的“邋遢乔”酒吧的吧凳上还留着海明威的签名。田纳西就在那个酒吧里,穿着粗棉布衣服,混迹在酒吧女、过往旅客和水手之中。后来,他还和宝琳本人交了朋友。自从前夫离开她,奔向玛莎·盖尔霍恩和古巴艳阳的怀抱,宝琳就一直待在这里。

田纳西和海明威只有一面之缘,在哈瓦那一个叫做“弗洛里迪塔”的酒吧里。那是在1959年4月末的一个早晨。作陪的是两人共同的朋友,评论家肯尼斯·泰南和《巴黎评论》的传奇编辑乔治·普林普顿。之后,两人都用慧黠的文字描述了这次相遇。泰南说田纳西穿了一件游艇服,想让海明威觉得,“虽然他很颓废,但也是那种户外型的颓废。”普林普顿的描述中,田纳西还戴了一顶游艇帽,海明威还困惑地问,“他是什么船队的队长吗……戴着个游艇帽?”不过之后他斩钉截铁地评价田纳西,“真他妈写得一手好剧本。”

田纳西自己的描述就要柔和些,没那么夸张,也没那么多刻意的笔法。他说两人聊了斗牛。田纳西在西班牙结交了安东尼奥·奥多内兹,是海明威最崇拜的斗牛士。他们聊了聊他。接着田纳西简单地回忆说,“他和我想象中的完全相反。我本来以为他是个特别强壮,大男子主义的一个人,可能会有种居高临下的压迫感,而且言语上很粗俗。相反,海明威让我惊讶不已,他是一位绅士,好像有种特别可人的羞涩。”

那天他看到的是怎样一个人呢。1959年的海明威已经六十岁,经历了人生第四场也是最后一场婚姻,妻子是玛丽·威尔士。那个时期的照片里,他看上去老态尽显,且痛苦不堪。啤酒肚高高隆起,面无表情。不过我还看过一张照片,他在爱达荷一条雪道上踢一个啤酒罐,全身的重量都集中在左脚拇指上,右腿呈九十度岔开,腰身还像小伙子那么柔软,就像跳芭蕾舞似的。有时候他状态好,看上去是个很自律很成功的男人,有激情并且很高兴活下去。但更多的照片里,他不是酩酊大醉,就是在举杯痛饮,或者坐在堆满空酒杯的桌前。这些照片里的他看上去迷惑困倦,不知所措。不知为何,脸上常常带着一种似有若无的傻笑。

菲茨杰拉德的传记作者安德鲁·特恩布尔也有过相关的描述。他也在当年见过海明威。两人在从欧洲回美国的轮船上巧遇。特恩布尔希望和海明威谈论下菲茨杰拉德,所以递上了自我介绍信。一开始没得到回复。于是他来到头等舱,很想看看这位传说中的“老爹”到底长什么样子。好几次他都看见他独自一人走来走去,穿着格子衬衫和皮背心。海明威没有跟任何人谈话,“如果不小心和别人的目光相遇,他就偷偷躲闪开”。在船上的最后一天,他终于同意和特恩布尔喝一杯,但不希望被问到有关菲茨杰拉德的事情。特恩布尔在一篇发表于《纽约时报》的文章中描写了这次相遇,说看到海明威的手臂瘦骨嶙峋,脸上带着忧伤的表情,他震惊万分。还说海明威看上去“很羞涩,总是在沉思,偶尔撇来的眼神中,有种说不出的东西。”

1979年秋天,距离弗洛里迪塔酒吧的那次相遇已经二十年,距离海明威在爱达荷的克特欠自杀已经十八年,田纳西将“老爹”写进了一本剧作。《夏日旅馆衣装》所在的背景是高地医院,北卡罗莱纳州阿什维尔的一个收容所。泽尔达·菲茨杰拉德从1936年起就住在那里,直到1948年在一场大火中不幸丧生。疯狂、酗酒、监禁,还是那些不断出现,阴魂不散的主题。田纳西说这是一部“幽灵剧作”。这部剧作以菲茨杰拉德的婚姻为主题,故事发生在某种“死后”的环境里,剧中除了菲茨杰拉德,人人都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并且比较在意自己死去的方式。

剧作并不成功。评论家们对其嗤之以鼻。作为他在百老汇上演的最后一部剧作,田纳西感到从未完全释怀的羞耻。在某种程度上,评论家们是对的,剧作言辞笨拙,结构混乱,充满奇怪的说教,字里行间几乎都流露着酒精给田纳西的思考能力带来的消极影响。然而,这部剧依然触动人心,充满了深切的感同身受,让人不忍卒读。

在海明威的那一幕里,两人在一场派对上相逢,海明威自负而无礼,菲茨杰拉德谦逊而困惑。书中关于同性恋的暗示时不时地出现。就像《热铁皮屋顶上的猫》中斯基普与布里克的翻版。一个愿意坦诚自己的感觉,另一个则封闭自己,缄口不言。一个舞台提示中写海明威接近菲茨杰拉德,观众能看到两人都对彼此有很深刻的感觉。只是海明威对此非常恐惧。

这一幕中两人一直在交谈,互相回忆彼此的过去。人一般不会这么做,但幽灵可能会。谈话结束前的几分钟,海明威谈到《流动的盛宴》中他对菲茨杰拉德的背叛。菲茨杰拉德听完他的话,说他觉得海明威很孤独,比自己最孤独的时候还要孤独,甚至和泽尔达一样孤独。接着海明威破口大骂起来,说这没劲的游戏玩不下去了。他说自己找到了伴,是菲茨杰拉德不认识的玛丽小姐,她陪他一切打猎钓鱼。还说在他毫无原因打爆自己的头的前一晚,还和玛丽一起唱歌。但他自杀有充分的好理由,工作都做完了,做得特别好,没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了。

唱歌这件事情是真实发生过的。玛丽在回忆录《曾经往事》中,回忆在克特欠的最后一晚。她和被病魔纠缠的丈夫分居不同房间。他们隔墙相互呼唤,用着熟悉的昵称“小猫儿”。接着玛丽唱起了一首歌,过了一会儿丈夫也开始和她一起唱。是首意大利语歌,“他们叫我金发女郎”,说的是一个女人的秀发。海明威的一生,只要一说起女人的秀发,就会兴奋异常。

也许当时当地,他在想玛莎那太妃糖色的小卷,或者嘉宝透过刘海抛来的魅惑眼神。也许他想的是玛利亚,《丧钟为谁而鸣》中罗伯特·乔顿的情人,那个被唤作“兔兔”,“小兔”的女子。她被法西斯分子剃了头,但头发又像金黄的玉米一般长了回来。是那种谷物在阳光下晒过的金棕色,比海狸的皮毛还短。所以当手指拂过她的头骨,这些短短的头发就被他的手指压平,这让他喉头哽咽。

如果他真的想起玛利亚,可能也会想起罗伯特·乔顿。小说中他曾经自言自语过自己所做的事,说任何事情只要写下来,就消失了。小说的结尾,他在松树下独自一人等待着,腿已经受了无可痊愈的重伤。主人公试图说服自己,要坚持活下去,好再杀个法西斯的队长,这样玛利亚和幸存的一小部分人才能成功逃走。他越来越虚弱,感觉自己的意识正在逐渐消失,就像山上的积雪在渐渐融化。他一直想着要饮弹自尽,不要晕倒了被法西斯抓去百般折磨。“现在来上一枪没关系,”他告诉自己,“真的,我告诉你,现在这样做没错的。”接着,他等了一两分钟,等着战士们上了路,他的工作都做完了,做得特别好。

*

要找到田纳西·威廉斯在基韦斯特生活的踪迹并非易事,虽然他在这里生活了将近四十年。1941年2月12日,他初到当地,还没写出改变人生的《玻璃动物园》,正过着一段穷困潦倒,四处飘游的日子。第一次去的时候,他住在船长名为“信风”的房子里,选的是最简陋的房间。他刚刚做完左眼白内障手术,而剧作《天使之战》也刚刚在波士顿遭遇惨败。他需要找个地方寻回自信,恢复视力。他在《回忆录》中写道,选择基韦斯特是因为游泳是他的一种生活方式。而基韦斯特是美国最南端,在那里应该可以游泳。

的确如此。除了游泳,还可以开船巡海(海军基地就意味着有很多水手)。而上午通常非常安静,有益于写作。他在“信风”给一位朋友写信描述美好的景象,一片海阔凭鱼跃,渔网在每家每户的前廊上晾晒着。他言语间充满了激情,说接下来几个星期什么都不做,就只游泳,然后躺在沙滩上,直到自己有再世为人的感觉。

后来,他多次旧地重游。1949年,他在这里的邓肯街上租了个房子,和伴侣弗兰克·梅罗以及他的祖父住在一起。祖父人称达金牧师,瘦骨嶙峋,长得像只鹳鸟,是个鳏夫。到基韦斯特之前一直住在圣路易斯,和女儿以及越来越咄咄逼人的女婿住在一起,生活难称心如意。第二年春天,田纳西把房子整个买下来,之后的数年一直扩建,增加了个游泳池,一间漂亮的写作室,黄色的墙上挂着契诃夫和哈特·克莱恩的照片。工作的时候,棕榈树与芭蕉树发出令人愉悦的响动,他给朋友玛利亚·佳斯特写信,说那声音就像女人们穿着丝绸裙子,赤脚跑到楼下。

周六通常都在“邋遢乔”酒吧渡过。台上会有很棒的乐队奏乐助兴。弗兰克总会疯狂地跳起他不成章法的林迪舞。趁汽车旅馆和停车场还没有车满为患,赶快去南沙滩的海边畅游一番。每天按时工作。这一切都让人内心充实而稳定。长时间以来,基韦斯特都代表了一种理想的生活,既平静安稳,又兴奋刺激。1954年第一天的清晨,田纳西住在新奥尔良外的医院,认为自己得了癌症,他写了一段话,怀念基韦斯特的生活,怀念每日上午充实的工作,明亮天光下的大树,以及下午开车去海滩,凉爽的水中畅游的痛快和愉悦。

这一切听上去是多么美好啊。看看他描写的这些凉爽悠闲的长日慢生活。这个地方让他放松,让他找寻到和其他生活的过渡。几年后,他又在一封信中说,要去基韦斯特这个甜蜜的地方休养生息。

一天早晨,我去了他住过的那个小房子。那时候太阳还低沉地悬在空中,惨白惨白的,毫无威力。房子在邓肯街和里昂街交错的街角,遮着护墙板的白色小屋,红色的百叶窗和锡制的房顶刚刚刷过漆,几乎完全隐藏在巨大的棕榈树和仙人掌之下。仙人掌顶上开了花美得像红色的绸缎。看上去有点像《夏日痴魂》中丛林花园的“温柔版”,肥沃丰饶,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并不完全受人为控制。

田纳西偶尔来这里住,一直到1983年去世。不过他的祖父和弗兰克并不总是和他一起。我还记得弗兰克的姓指的是一种黑色的鸟儿,名叫乌鸫。那天上午,占据我脑海的都是两人的关系。无论从什么方面来评判,弗兰克·梅罗都是一个非常体面的男人。“他真的很不错,”克里斯多福·伊舍伍[3]对他印象颇佳。“他一直都很冷静,就算他和田纳西承受着最惊人的社会与职业生活压力时,也处变不惊。”

一开始两人的关系中就有紧张的因素。我想,每段关系其实都是如此吧。弗朗克希望彼此专一。但就算他重建了田纳西的生活,给他带去了和谐和愉悦,“专一”一词似乎从来没出现在这位剧作家的字典里。不过,他们还是在佛罗里达和纽约拥有共同的房产,夏天会一起去欧洲畅游,尽管偶有“小插曲”,弗兰克依然是田纳西感情生活的主角。1949年,田纳西以一种有些惊讶的愉快语气,说他爱弗兰克,无条件地,全身心地爱。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半段,情况变了。1957年,父亲科尼利厄斯·威廉斯去世后,田纳西去做了心理分析,并在一个他口中“奢华舒适的精神病院”住了一段时间。从他的日记中可以看出,他这次是非常认真的,因为他每天都会坦白,说又喝得超出了规定。其中一次他记录自己在酒吧喝了两杯苏格兰威士忌,上午又喝了三杯,“脏迪克”那里喝了三杯鸡尾酒,午饭喝了三杯红酒,晚饭又喝了三杯,接下来又喝了些酒,他连名字都说不清。

他的治疗师库比医生还企图“治愈”他的同性恋。他说该医生成功破坏了他很多的兴趣,他唯一的乐趣就是“小马驹”,说不定“小马驹”很快也会惨遭毒手。还有其他的烦恼也接踵而至。在他那个时期的日记和信件中,他经常提到和弗兰克之间日渐疏远。不过,在1958年8月,他充满留恋地说,想念两人在罗马时的快乐时光。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田纳西再去回想那段充满迷惘困惑的时光,认为原因是两个男人酗酒吸毒,都已经超出了可以控制的范围。不过,从朋友们的说辞来看,田纳西以为弗兰克在吸毒,完全是无根据的幻想。他还经常指责爱人性生活混乱不忠,这一说法应该也是不真实的,至少不完全真实,这是一个长期酗酒者疯狂的猜疑,语焉不详。再看看他自己承认的行为:和“变装皇后”搞四人性交;和一个奶油色皮肤的男孩去别处共度周末,他还称其为“南方小情人”。接着他回到家,面对的是令人压抑的沉默,狠狠摔上的门,砸到厨房墙壁上的一盘烘肉卷。这些行为契弗的妻子玛丽也曾有过,而且契弗对此很是不解。不过旁观者清,很显然,如果你的另一半是个邋遢而且不忠的酒鬼,任谁不会大发雷霆,晚上想自己睡?

要追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生的事情就更加艰难。通信变少了,而田纳西从1936年3月6日开始写的真真假假的日记,到1958年9月就完全停止了。能供参考的资料只有《回忆录》,但内容奇怪,且根本不可信任。上面的日期经常是错的,很多事情好像混杂在一起,或者突如其来的重新讲一遍。曾经和他有过“露水情缘”的密友唐纳德·温德姆曾带着微妙的怨恨写道:

《回忆录》中提到的事情,发生的时间,经历的人,发生的方式,可能都发生在其他人身上,时间也不对,细节也不一样。矛盾的大幕一幕幕落下,遮盖了他的生命。

当然,这段话也不能说是言之凿凿的证据,但非常准确地描述了一个酒鬼会给自己讲述的故事是什么样的:混乱,自我伤害,坚决果断地自我否认。

根据这本“醉醺醺”的回忆录,1960年,弗兰克体重开始下降,总是莫名其妙感到身体困乏。他去纽约检查的时候,田纳西邀请了一位年轻画家来邓肯街的房子小住。一个朋友打小报告说有了第三者,于是弗兰克赶快从医院飞回家,坐在客厅角落,看着这两个男人。田纳西描述说,当时的弗兰克眼睛里满是恶意。接着,他毫无预兆地如一只“丛林野猫”般冲到房间对面,掐住画家的脖子。有人叫了警察,把他带到一个朋友那里。(基韦斯特的警察很喜欢弗兰克,反正弗兰克在哪里人缘都很好)。第二天他回了家,而田纳西正把他所有的手稿都往车上搬。田纳西回忆说,弗兰克沉默地看了一会儿,引擎发动的时候,问田纳西,在一起十四年了,不握握手就要走?

这一段真是读得我失落又伤心。字里行间让人情不自禁去想象一个人无情地拆毁生命的根基。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酗酒的人总是喜欢通过伤害最亲近的人,毁掉他们,疏远他们,去达到自我伤害的目的,仿佛这是什么了不起的成就。田纳西写给玛利亚·佳斯特的信语气也是一样,说“小马驹”已经尽全力羞辱了他,毁掉了他,他必须鼓起勇气,忘记过去。

1962年春天,弗兰克坚持两人在纽约见一面。田纳西把他的代理人一起带了去。双方达成协议,弗兰克薪水照领。“薪水”这个字眼实在难听,毕竟两人曾经十四年的感情就这样终结。田纳西离开会面的大楼十分钟后,弗兰克打来电话,恳求两人私下会面。他们去了附近一家酒吧,田纳西声称,当时对弗兰克说的话,十年后还一字一句清晰地记得。他说希望能找回自己的好。就算这句话是真的,显然,他需要“戒除”的,完全不是感情。

之后就是一段沉默期。接着,根据一些能找到的资料,1963年,一个朋友打电话给田纳西,说弗兰克被查出患有肺癌。他在纽约做了手术,但肿瘤离心脏太近,所以医生没有摘除,只是又给他缝合,让他回到基韦斯特的家。回去以后的几个月,他一直精力充沛,出去跳舞(疯狂的林迪舞),而且和田纳西的斗牛犬吉吉形影不离。身体变得虚弱以后,他就搬回了邓肯街的房子,睡在他和田纳西曾经同床共枕的卧室里,而田纳西和他绰号“安琪儿”的诗人新男友则住在楼下的房间。某天他们一起回了纽约,把“安琪儿”独自一人留在南边。弗兰克的体重已经下降到不足一百磅,看上去就像“麻雀的骨架”。不过他还是近乎固执地坚持独立行动。晚上他会锁好房间的门,下午他坐在自己最喜欢的位置上,看看电视,旁边是那条老狗。田纳西看他们的表情几乎一模一样,都是一副恬淡寡欲的样子。

整个夏天弗兰克都在医院进进出出。住院的大多数时候田纳西都会来探望,此时他展现出了非凡的慷慨与温柔,正如他之前所充分展现的抑郁和恐慌一样。9月21日,弗兰克呼吸困难,氧气又来得迟了些。等他终于睡着了,田纳西和几个朋友去了同性恋酒吧,喝了个酩酊大醉,回到家时,电话响了,弗兰克最好的朋友告知他,“小马驹”去世了。他在《回忆录》中写说,弗兰克好他就好。而弗兰克本身有种创造生命的天赋。现在既然他不存于世,自己也失去了创造生命的能力。1964年初他写给温德姆的信中,也说过,除了工作,弗兰克就是他的生命。

*

让这些乱七八糟的伤心事都见鬼去吧!我离开邓肯街的小屋,往沙滩上走。我想游泳,想让海浪冲刷掉这些故事在我心中搅动起的悲伤。一个扎着马尾的红脸男人朝我大喊,“希望你的日子和你一样美。”我不由自主地大笑一声。漫步在安静的街道中,能感到一种让人平和的东西,鸽子咕咕叫着走来走去,燕八哥躲在树丛间窃窃私语。街角有所学校,然后是个社区花园,里面种着旱金莲,红宝石一般的甜菜,茴香等等植物,紫草的花儿开得像一颗颗蓝色小星星。

南街上有个男人正在家门外为自己的房子作画。再过去一点有人在踩一辆摩托车,等一下子发动的时候,小声嘟囔一句“妈的”。锯木的声音,树叶的沙沙声,茉莉的香味,接踵而至,短暂停留,接着消失无踪。通往克莱伦斯·希格斯海滩的大路上,有一大片黑亮的石板,走近一看,我发现是“基韦斯特艾滋病死者纪念石”,上面刻了一幅群岛的地图,记录了死者的名字,有理查德·克希尔,史蒂夫·范尼,埃德加·爱丽丝,特洛伊·阿尼,等等。

天气很热。海浪拍打着道路的边缘。而太阳把海浪分解成细碎、迅速、而又危险的火花。一个流浪女伪装着慢慢接近一只毛皮发亮的绿色小公鸡。我继续往前走,经过一些大饭店,来到“狗滩”,脱掉外衣,只剩下泳衣,走进海水中,经过一簇黑色的海藻。我踩到一些有点尖的岩石,说不定是珊瑚礁,接着脚底下就是舒舒服服的沙子了。总有小小的树枝飘过我身边,海水温暖舒适,混着沙子。我一直在水中行走着,直到海水高度齐胸,接着就放松身体,往远处的浮标游去。

这里的一切都要轻快些,更让人有放任之感。之前我一直在看的那些故事啊,真是让我恐惧。因为我内心好像也有某个小声音在说,任由酒精把你变得错乱,是多么快乐的事情,让你来到一个别人无法到达的地方,将自己沉迷于这完全无声的世界里。对,把你的痛苦完全淹没。我浮在水上,突然想起,田纳西最为坚持的幻想之一,就是被埋葬在海上。在《回忆录》中,他就提到要在遗嘱上加一条,死后大家要用干净的白口袋把他的尸体缝好,从哈瓦那向北行船十二个小时,把他扔下海。这样他的骸骨就不会离哈特·克莱恩太远。哈特·克莱恩,一个酗酒的诗人。这个关于流动,关于消融的故事,从另一个角度支撑了关于弗兰克的故事,虽然我说不清其中原因究竟。这一切我都不清楚。但我回到旅店以后,打遍了当地轮船公司的电话,终于找到一家,第二天一早愿意带我出海,让我在墨西哥湾那深邃莫测的水中畅游。那里是田纳西理想的埋骨之地。

天刚亮我就起床了,进了城,路上还经过了哈里·杜鲁门的“小白宫”[4]。海港边开了一家冰淇淋店,我去那儿买了咖啡和一个贝果面包,坐在阳光下吃喝完毕,努力让自己不要去想海湾可能有鲨鱼。昨晚上我带着突如其来的焦虑,搜索了“佛罗里达鲨鱼攻击”,结果看到一则新闻,说一个男人的大腿被鲨鱼咬到只剩下骨头,惨死海中。我又读了一些剧作,寻找海葬的内容。现在我努力去回想那些文字,强迫自己不要去想海面突然被鲨鱼鱼鳍划破的画面。

《欲望号街车》的最后一幕中,布兰奇在浴室,准备进行一场告别。但她对这场告别有着灾难性的误解。她已经经历过非常糟糕的事情了,斯坦利的强奸,米奇的拒绝和嫌恶。她走出来进了卧室,头发刚刚洗过,赤着脚,开始为一串脏葡萄洗没洗过较劲。幻想自己因为吃了一颗脏葡萄而死在海上,然后被缝进洁白的口袋,在烈日炎炎的夏日正午从船上推进蔚蓝的大海。

这个意象部分来自于契诃夫的一部短篇,在《巫山风雨夜》中也重复使用,这是田纳西剧作生涯中最后几部关键且商业上获得成功的作品之一。1961那糟糕的一年,弗兰克的健康状况日益恶化,田纳西应对的方式,就是让自己在与别人的寻欢作乐中逃避,用酒把自己灌成白痴。而同时他又在努力创作这部自己最感同身受,寄予厚望的剧作。《巫山风雨夜》中充满了万分痛苦,且急迫得令人尴尬的问题,有关口腹之欲,有关惩罚,有关云雨之情,有关腐败堕落,有关创作艺术的代价,还有一个人究竟能不能变好,能不能找到一种不用把自己撕碎的生活方式?这与他在心理治疗期间写下的低迷沉郁的《夏日幽魂》可谓呈对峙之势。《夏日幽魂》中,贪得无厌的诗人塞巴斯蒂安被自己买来的一群进行性侵的娈童撕碎并吃掉了。

就在我离开英格兰不久之前,我在公寓的床上看了《巫山风雨夜》的电影版。饰演玛克辛的是艾娃·加德纳,穿着紧身牛仔裤,演着贝特·戴维斯在话剧舞台上诠释的角色:一个守寡的旅店老板娘,坚强,贫穷却又快活。但她的生活就像没有安全网的自由落体,非常危险。理查德·伯顿饰演教士香农,被解职的牧师,酗酒且好色,勾引十几岁的小女孩,也是濒临破产,于是领着一群教会的女性在墨西哥热带地区当导游。他很害怕自己口中的“幽灵”,于是黛布拉·科尔饰演的汉娜就和他一起,坐在旅店的平台上,渡过炎热的长夜,用她自己历经艰辛才得来的冷静,告诉他,我们内心都有心魔,但可以学会和它们共存。

这些都是非常敏感的话题。汉娜的“幽灵”是“蓝色恶魔”。早在田纳西二十多岁的日记中,这个字眼就不断出现,他曾经将其比作“如同夜猫在皮下抓挠”。就像契弗把忧郁比作蟑螂,“蓝色恶魔”也象征着焦虑、抑郁和在恐惧与羞愧中无可饶恕的沉迷。香农问她怎么赢得对抗心魔的战争,汉娜言简意赅,“我让他看到,我能忍耐,而且让他敬佩我的忍耐力……幽灵和蓝色恶魔们会敬佩一个人的忍耐力。”后来,她说出了田纳西所有剧作中最美的台词,“除了那些不善之事,任何符合人性的东西,都不会令我嗤之以鼻。”这句台词中包含了太多田纳西本人的精神特质:宽容,不含偏见,下定决心要把人类这个族群所有羞于启齿的心理问题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关于葬礼的台词出现在本剧中段,剧里的时间持续了二十四小时,也正是这种同样的连贯和紧凑,让《热铁皮屋顶上的猫》那样幽闭,压迫得人喘不过气。在《巫山风雨夜》剧中,玛克辛给香农讲述最近丈夫的死亡。她用充满哲学意味的语气说,他最后的要求,就是“被扔进海里,对,就是那里,那个海湾,不需要用帆布袋子缝起来,给他穿一身渔夫的行头就是了”。写完那句台词后的几年,田纳西描述了自己对类似葬礼的渴望,在日记中写道希望在希腊东正教风格的葬礼后,被送回美国,埋葬在海里(哈瓦那北部)。因为他的偶像,诗人哈特,也是在完成了工作之后,投入那“生命之母”的怀抱中避难的。

我眺望着这片海,焦虑和游泳之人常有的渴望混杂在一起。人们聚集在码头上,该登船了。我走入人群,来到船上。马上船就被猛地拉住了,梳着一头小长辫子的船长宣布,我们不去珊瑚礁了。天气不太好,浪太大了。我们往西南方向开,差不多就是朝着哈瓦那。“大自然母亲给我们什么,我们就接受。”他心烦意乱地说。“就看你怎么想了。大家都知道今天干什么了吧?愉快地乘船出海,愉快地游泳,下午愉快地乘船回去。”

对我并没什么意义。但行程是艰难而不是愉快。船一离开港湾,就开始颠簸,我坐在右舷甲板上,看着滚滚白浪从船头倾泻而出,阳光也因此而变成碎金一般。空气中飘着汽油味和海水的咸味。我斜着身子,看着下面蓝绿色的海水,接着又眺望遥远的地平线。大概四十公里以外的古巴都看不到,而海水中云集了凶猛的鲨鱼。一只飞鱼冲破水面,徒劳地向上挥动着翅膀,最终淹没进白色的泡沫中。

1932年,大概就是在这里某个地方,哈特·克莱恩溺水而亡。一天晚上,他坐蒸汽轮船从墨西哥回纽约,路上想勾引一名水手,结果被对方暴打一顿。第二天一早,他从船尾跳了下去,就在哈瓦那以北四百多公里的地方,距离佛罗里达的海岸不过16公里。虽然船长立刻关了引擎,他的尸体至今下落不明。田纳西在旅途中经常随身携带克莱恩的书和信件选集,喜欢在他的诗中寻找剧本的题目。虽然他都不敢确定地说自己真的懂得哪怕一行诗。这不重要。他能感受到诗句的那种冲击力,全身心都被意象派的语言填满的那种兴奋。他最后创作的剧本之一,《脚步要轻柔》里只有两个角色,是克莱恩和母亲格蕾丝的幽灵在相互诉苦,就像《夏日旅馆衣装》中的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脚》剧中,克莱恩回忆了“奥里萨巴”号上的事情,他的脸被打变了形,然后他穿着睡衣,外面套了个外套,走到甲板上,在踏出去跳入海里之前,他还把衣服脱下来,在栏杆上整整齐齐叠好。

抛去“传记”的外衣,这部剧其实是“新瓶装旧酒”,结构与内涵和四十年前的《玻璃动物园》如出一辙。想想看,在生命的最后时光,田纳西仍然急切地想要描写那种拼命逃离母亲的年轻男人,这真是一种深切的痛苦和忧伤。不过,这一次没什么棺材戏法,也不像枯萎的落叶一样飘过很多城市。就连成为海底的幽魂后,克莱恩也没能逃出母亲那令人窒息的爱与需要。

巧合的是,克莱恩在契弗的内心生活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契弗在年轻时见到了这位诗人,后者是前者导师马尔科姆·科里的朋友。科里的妻子佩吉陪伴克莱恩乘坐“奥里萨巴”号。而契弗对诗人的自杀事件有个很恶毒的版本,说克莱恩自杀,是因为他被打以后,佩吉忙着在船上的店里美容美发,没有去安慰他。这话是很刻薄,但也能看出,克莱恩的死给契弗带来多大的阴影。契弗从中看到,如果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将带来多严重的后果:暴力、拒绝、羞辱和死亡。

这些故事似乎都是在水下进行;都流动着一种忧伤,让人想要将其淹没和抛弃。船起锚了一阵子,离岸已经11公里。船员们把潜水用的面罩和“鸭脚板”扔在甲板上。我穿上我那身行头,摇摇晃晃地走到黄色的台阶上,台阶延伸到汹涌拍打着四周的蓝色波涛里。水珠不断打到我的脸上。绳子先是收紧,然后松开了。我向前一步,深吸一口气,投入大海的怀抱。

水里也没什么可看的,沙子,一些植物,几株红红的珊瑚,组成小小的球状体,就像聚苯乙烯的分子式。阳光一束束地撒下来,我能听到自己尽量放慢的呼吸声;不断有细碎的颗粒物从我面罩上飞过,仿佛屏幕上的静电摩擦。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田纳西接受一个采访时说,“酒和游泳,是让我活下去的全部理由。酒,和游泳。”

很久以前,我就惊奇地发现,把自己的生命放逐于水,是酗酒作家作品中常见的意象。我一直在搜集这些意象。这是关于洁净自身,重归纯洁,分解消融和死亡的幻想。有些看上去健康无害,不过是对在浊世俗尘中所沾染的肮脏进行洗涤。菲茨杰拉德就曾写过,浸泡在水中,对于一个泥足深陷于不幸婚姻的男人,真可谓救了命。

当这些困难变得不可逾越,不可避免,亨利就会通过锻炼来发泄和逃避。游泳就像逃难,就像别的男人沉溺于音乐或酒精一样。有些时候,他会坚决地停止思考,去弗吉尼亚的海岸边住上一星期,让海水冲刷他的头脑和思想。游过海边的大浪,他可以探索整个州棕绿色的海岸线,兴高采烈,像一只幻化为人形的海豚。随着身体在海水中晃动漂游,他不幸婚姻的负担就这样消失了,他开始在如孩子梦境一般广阔的幻境中游荡。有时候他幻想儿时的伙伴在和他并肩畅游,有时候两个儿子就在他身旁。他仿佛走上了一条明亮的道路,直通月亮。

约翰·契弗也将此视为人生一大乐事。《游泳者》的主人公奈德·梅里尔就说自己深信,被水托举起来的感觉无比美妙。听上去的确美妙无比。但这个故事很明确地表达了对水上飘荡的渴望和借酒浇愁的需要之间的联系。字里行间有种回归原始状态的暗示:就像婴儿在母亲子宫中“裸泳”,无需对什么负责,只要在这个属于他的液体王国中自由漂游。

奈德回家之旅的尾声,他筋疲力尽,还因为跳水太猛生了病。整个故事的结构也像在漫无目的地游泳,时空上都有些错乱,就像《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描写的那些纸醉金迷的派对,结构都是互不相连的,用尼克·卡拉韦的时不时的意识丧失串联起来,显得比较花哨和富有现代文风。

那么,通过表现不同时期一个人在水中的能力,来展现酒鬼堕落的过程,难道不就是《夜色温柔》不断重复的一个意象吗?一开始的迪克·戴弗是里维埃拉海滩上泳姿优雅,速度超快的“王”,到最后从滑水板上踉跄地栽下去,两年前的夏天,这个动作他本来可以完美地驾驭和展现,现在却差点让自己送了命。

我在海上漂着,离船越来越远。我拼命地划了两三下水,又放松了。与此相关的东西还有很多。1950年海明威写了一封信,描述他从“比拉尔”号甲板上跳水,大概也是在这个海湾的某个地方。他深入到海下1.5英里深的地方,出于某种黑暗的冲动,排空了肺里的空气。他停留在那温暖而晦明变幻的地方,想着就让自己葬身大海吧。只因为又想起了三个儿子,他才奋力蹬腿,浮出海面。

再举个例子。在《梦歌》“亨利的理解”一节中,约翰·贝里曼回想起大概三十二岁时在缅因度假的一个晚上。妻子睡了。朋友理查德和海伦睡了,但他,或者说亨利所代表的他(这真是永不消失的面具)却非常清醒地在看书。他想放下书,脱掉衣服然后上床,但紧接着又有了更好的主意,要脱掉全部的衣服,穿过潮湿冰冷的草地,进入水中,永久地在水下,往海岛的方向行走。

这还不算是对死亡的幻想。如果真的死了,就不能这么永久地行走。相反,这是进入另一个王国的梦幻。这个王国既具有保护性,又具有破坏性。这是一个水下世界,你全身赤裸,没人找得到你,你完完全全独自一人。而草坪尽头的岛就是小马南岛,从理查德家就能看到。不过,一家人住在那里的时候,贝里曼的父亲饮弹自尽,有可能和墨西哥湾的清水岛有关。

我游回到船边,费力走上台阶,把一身装备扔在甲板上,举着水管,用阳光晒暖的水冲了个澡。天空很蓝,有丝丝缕缕飘飞的白云。还有几个浮潜的人在海里流连忘返,伸展得像海星,双手叉腰。“我们该走啦!”船长大喊,“回船上来!”他们都很顺从地结伴照做了。

我们扬帆返回基韦斯特,船员托着圆托盘给我们拿来啤酒。我拿了一杯,塑料杯壁上凝结着细密的水珠。甲板上到处站着人,身上都涂了防晒霜,泛着油光,显然游了泳后都浑身轻松。我的头发自己打了结,有点乱。于是我拿手指去解。突然间水中出现了三个、四个、五个鱼鳍。“海豚!海豚!海豚!”船上最帅的男服务员大喊起来。是大西洋宽吻海豚,在船身周围跳跃着,朝阳光抬起它们闪闪发光的干净的脸。它们也用叫声来回应我们的兴奋,然后往东边游遁而去。它们消隐在水下时,我又想起一句话,这次是菲茨杰拉德写的,和其他的文章殊途同归:“好的写作,就是在水下游泳,拼命屏住呼吸。”

*

在基韦斯特,我还有最后一件事情想办。这些天我常常经过圣玛丽教堂的“海洋之星”。一天至少经过两次,有时候甚至四次。在杜鲁门大道上,西班牙风格的建筑,两个高帽子般的尖顶。在这里的最后一个上午,我走了进去。所有的门都敞开着,最大的厅里溢满了阳光。祈祷书翻到的是诗篇139:耶和华啊,你已经鉴察我,认识我。上下两排文字,英文和西语对照。

海明威的小儿子格里高利,于1932年1月14日在这里接受洗礼。在他一生中的最低谷,田纳西·威廉斯也是在这里,突然就信了天主教。1963年弗兰克去世后,田纳西去找了曼克斯·雅各布森,就是臭名远扬的“好感觉”医生。他的治疗方法就是给病人皮下注射维他命、止痛剂和安非他命这些所谓的“奇迹之针”。这就是田纳西“大醉时代”的开始,贯穿了整个六十年代。在那些不可救药的漫长岁月里,他的生活完全失控,几乎是完全无能为力地沉溺于咖啡、酒精以及多睡丹、硫醚嗪、巴比妥和“快速丸”等镇定剂或兴奋剂当中。那么就不难想象,他发现自己开口说话都难,在酒吧、剧院和旅馆里,都不停摔跤。每年他都出一部新剧作,但部部失败,很少能在剧院撑到一个月以上。

1969年1月,他的弟弟迪肯来看他,觉得他这是垂死的状态。作为一个天主教徒,迪肯为他安排了入教仪式,希望至少能保证哥哥死后不会下地狱。多年后,1981年接受《巴黎评论》采访时,田纳西说起自己模模糊糊记得,遇到了一个耶稣会的神父,看上去“十分亲切可爱”。他非常明智地认为,田纳西先生现在的状态,是学不会教义问答书的。于是,他们给他进行了给那些病入膏肓的人准备的临终涂油礼,然后宣布他成为天主教徒。那场戏就在这个蓝白相间的通风房间里进行。我想象他从走廊那头走过来,由管家和迪肯搀扶着,鹦鹉学舌地宣读着那些誓词,头上的花窗画的是圣母玛利亚,站在海中央,背后夕阳西下,发射着金红色的万丈光芒。

根本没用。也许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清楚他身在何方,嘴里念叨的又是什么东西。迪肯的第二个手段更极端了些。同年9月,田纳西起床给自己煮咖啡,但不知怎么的,要不就是一屁股坐在炉子上,要不就摔到地上,把一壶滚水倒到自己身上。他后来回忆的时候,一会儿说是三级烫伤,一会儿说是二级烫伤。他语无伦次地打电话给一个朋友求救,而后者又联系了迪肯。这次他把哥哥带回了圣路易斯,也是田纳西在全世界最为痛恨的地方。然后又把他送进了圣巴恩斯医院,在那里的特殊病房里关了三个月。这就如同把田纳西最恐惧的东西变成了现实,而田纳西一辈子都没能原谅迪肯的所作所为,虽然这毫无疑问救了他的命。

迪肯……就把我扔进了巴恩斯医院(圣路易斯),关进了神经病房,那里真是难以想象的糟糕。他们突然就抢走了我所有的药片!注射也没有了。所以我就失去意识了。那是完完全全地突然停用药品啊,你想想。他们说我在那漫长的一天里经历了三次脑震荡和一次冠心病。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活下来的。在那里工作的人肯定都有杀人倾向。我在那儿呆了三个半月啊。第一个月我被关在暴力病人病房,但我一点也不暴力啊。我很害怕,蜷缩在一角想看点书。那些病人经常会为了抢电视大打出手。有的人调到新闻,其他人就跳起来,大吼大叫,然后换到动画片。难怪他们都暴力呢。

在这个令人恐惧的避难所,他给一个朋友写信,说在病房里的夜晚辗转难眠,偶尔睡着做个噩梦都算是谢天谢地了。信中流露着求死的想法。

出院以后,他立刻去上了戴维脱口秀,现在的视频网站上还能找到影像资料。那个时候的田纳西看上去相当瘦弱,但毛衣和深色裤子还是穿得干净整齐。他依然是英俊的,胡子修剪得十分清爽。他醉得厉害,话都说不清了。大家都笑了,他有些“人来疯”地伸出舌头,慢吞吞地说,“我每天允许自己喝一……一杯酒。”戴维问起他的同性恋倾向,那意思好像在说,这也是你应该改掉的毛病。结果田纳西说了一句话,完全折服了观众的心,“但是这个海边,我已经都走遍了呀,”他咯咯笑起来,靠在椅子上,观众席掌声雷动。

重回自由的他又开始忘我的创作。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他一共写了七部新剧,一本小说,一套诗集,一本短篇小说集和成为畅销书的《回忆录》。1979年春天,他又重拾多年未写的日记,这次冠名为“我的黑色笔记本”。第一篇就来了许多格言警句,但又像让人看不懂的胡言乱语。

他扪心自问,到底是自己“杀死了”自己,还是有个阴谋集团,缓慢而残酷地毁灭着他?

他说自己唯一得意的事情,就是努力工作。

他说自己又老又丑,真是可怕。但这种可怕和他身上疾病的可怕是不同的。

他说自己是个善良的人,至少是个尊重善良,努力维持善良的人。很久以来都是这样。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前后,杜鲁门·卡波特写了一本相当不地道,但又很有趣的小说《夙愿得偿》。其中就对田纳西进行了讽刺。这本书其实是卡波特的遗作,虽然作者本人生前一直大肆吹捧,死后也出版了,但最终未能完成。不过,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半期,《君子》杂志刊登了作品的节选,让卡波特的很多朋友弃他而去。以田纳西为原型的人物是剧作家华莱士先生,住在广场酒店,房间脏得恶心,到处都是脏衣服,“到处都是狗屎,地毯上还全是狗尿干了以后的痕迹。”这个场景的真实性在田纳西的日记中得到了验证。华莱士先生的声音“腻得就像甜薯派……因为喝了琴酒,咯咯笑起来也有点含糊,但那声音仍然像铃儿响叮当。”把杯中的苏格兰威士忌一饮而尽时,还会发抖。书中的叙述者琼斯说,“酒鬼其实都不在乎酒的滋味。”而酒鬼卡波特,应该对这句话最为感同身受。

华莱士先生的妄想症、忧郁症和自卑重复循环发作,这种特质在田纳西日记的最后百来页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以朦胧的醉态对床上一个全身赤裸的陌生人说:

自己感到很“安全”,安全得就像被追杀的人,安全得就像门外蹲着杀人犯,我很可能突然死去。如果真的死去,一定不是自然死亡。那些人肯定会把案发现场布置成心脏病或者意外。但你要向我保证,不会相信这一套;答应我要给《纽约时报》写封信,告诉他们是谋杀。

事实上,田纳西给迪肯写过一封内容很相似的信。书里还写道华莱士先生深深爱上了自己笔下的女主角们,而那些人物刚好就是他自己的投射。还有他有多么沉溺于自我,几乎无法容忍任何别人的存在。这个部分的最后,面对本想走上写作之路却没能成功,只好出卖自己糊口的琼斯,华莱士先生叫他脱光衣服,舒展身体。琼斯表示反对,华莱士先生就用那种蜜糖般甜腻而慵懒的声音说,“哦哦哦,我可不想把你怎么样,哥们儿。我只是想点支雪茄。”

我很不喜欢这个故事。不过与其说是在写田纳西,倒不如说可以从中发掘更多卡波特的内心世界。这么残酷不近人情的笔法,不像卡波特的风格。但他倒真的有种玩弄别人的兴趣,性格上也有些暴力倾向,经常因为一些小事情甚至是假想出来的问题,就完全疏远朋友和恋人。不过,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你可能还是需要和马龙·白兰度口中的田纳西平衡一下。白兰度在《欲望号街车》中扮演了斯坦利。田纳西一直以为白兰度不喜欢他。但恰恰相反,这个身材魁梧的沉默的男人,这个自己的生活也有一大堆问题的男人,给他写信,如此评价他:

你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这样想着就令我心甚慰。你可能不觉得自己勇敢,因为真正有勇气的人都察觉不到自己的勇敢。但我清楚你很勇敢,这让我很高兴。

此言不虚,就连在田纳西生命的最后几年也不假。1979年1月,他在基韦斯特的街道上被袭击。从警方记录来看,具体地点是在杜伟尔街第500街区,罪犯是四五个白人男性。他们打了他朋友的下巴(凑巧的是,这个朋友就是《巴黎评论》给他做采访的记者),接着又把田纳西推翻在地,使劲地踢。眼镜被打掉了一边镜片,不过倒没有其他的伤。行凶的知道他是谁,但这么大的事情他也没往心里去。“为什么?”几个月后,一个采访者问道,他用坚定如常的语气回答,“因为,亲爱的,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打扰我。”

那个夏天,他写了《夏日旅馆衣装》,翌年春天在纽约的柯尔特剧院上演。首演那天晚上,衣冠楚楚,头发斑白的田纳西坐在贵宾包厢里,惹得观众纷纷跳起来想要一睹真容。有那么气氛欢快的一瞬,好像这部剧将会大获成功,虽然在华盛顿和芝加哥的预演已经失败了。接着负面的评论接踵而至,“结构冗余”,《纽约时报》如此评价,并下结语说,“我们这个时代最杰出的剧作家,每天晚上绞尽脑汁,努力写作,也许努力得太过头了,写出了与其他庸常之辈并无二致的作品。”

生活每况愈下。3月末,曼哈顿遭遇了一场暴风雪,4月1号零点零一分,纽约的交通工人开始罢工。纽约城错综复杂的机制暂时停止了运转,剧院受到沉重打击。每场表演之后制作人都要登台请观众留步,求他们再来,带朋友来。制作人说这部剧会永久上演。但4月16日的晚上他没有出现,演员们知道这部剧已经结束了。他们神情沮丧地收拾了东西。饰演长着一双鹰眼,很不讨喜的泽尔达的女演员杰拉尔丁·佩吉甚至还把化妆室的花打包进了自己的箱子。

一两天后,舞台上那些道具被送往新泽西的焚化炉烧掉了。道具包括了一个用丝带做的帐篷,一组黑色的门,一栋三层楼的正面外墙,最上面的窗户还安了栅栏;还有一丛灌木,叶子是用红色玻璃纸做的,设计的时候就是想让它呈现一种被火舌舔舐的感觉。这场火真是让人心情低落。本来这部剧也强调了火的意象,火吞噬一切的承诺,一切的希望,一切的才华。其中还有可怕的讽刺意味,本来做泽尔达精神病疗养院的那个道具也是应该被烧毁的。几天前,杰拉尔丁·佩吉还站在那之前描述泽尔达的死亡,说泽尔达幻化成了一堆无法辨认的灰烬。

焚烧道具之时,田纳西正在启程返回基韦斯特,想用游泳来忘记自己的失望与伤痛。我想象着他在通向海滩的路上经过教堂,想着那些他短暂聚集在台上的“幽灵”。召唤亡灵是非常不容易的,就算看着镜子回想自己的所见所闻也是难事。我想着田纳西接下来还要面对的事情:两年不停歇的旅行,接着就是爱丽舍酒店的那一夜。他从来没有敲定自己遗嘱的附加条款,所以迪肯把他埋在了圣路易斯冰冷的地下,他母亲的旁边。他的棺木上那捧黄玫瑰,完全填补不了他没能得偿的葬身大海的夙愿。

有时候往回看反而更好。有那么短暂的一瞬间,我仿佛把他看了个清楚透彻:五十年代早期的田纳西,天气很好,心情舒畅,和弗兰克一起呆在家里。短小精悍的英俊男人,小腹有点微微凸起,全身的皮肤晒成坚果一样的棕色。他戴着雷朋墨镜,穿着棉布短裤和网球鞋。当天的工作已经完成,整个下午都是属于他的自由时光。

我想象他打量着“狗滩”上那些漂亮的男孩子,然后走过他们身边,进入那蓝绿色的波涛当中,放任自己随着潮水漂游,明天要写的语句又开始在他脑海里升腾,轻咬他的神经。

【注释】

[1] Billings,美国蒙大拿州南部城市。

[2] 杜松的果实是一种叫杜松子的浆果,是琴酒(杜松子酒)的原料。

[3] 著名英美小说家,作品多以同性恋为主题。

[4] 美国前总统杜鲁门曾经休养生息的小白宫。它建于1890年,当时用作海军官员的宿舍。到1946年,杜鲁门总统开始在这里办公和休息,为之后的美国历任总统们纷纷仿效休暑假奠定了基础。今天,“小白宫”的官方功能已不复存在,它仅仅是旅游和私人派对的理想场所。不过,这里依旧保持着杜鲁门总统留下的一些痕迹。

第七章/伯恩斯先生的自白

从基韦斯特到安吉利斯港花了六天时间,从美国的东南角跋涉到最西北端,全程八千多公里。我开车到迈阿密,坐飞机去新奥尔良取了我的箱子,在那儿过了一夜,接着坐上开往芝加哥的火车。在飞机上我目睹了天气的变幻,一团团的积云不断越过卡罗来纳的上空。赶在天气突变之前下了飞机,没有受到影响。但现在天空逐渐变暗,天气预报说会有雷雨。

在新奥尔良的边缘,火车经过一排板房,没人住,还有一艘船,卡在树枝之间。这是“卡特里娜”飓风留下的狼藉。午后,我们沿着密西西比河北上,天色渐暗。绵延数英里的平原上全是被烧焦或被污染的树,树干变黑了,从沼泽里伸出来。沼泽倒映着天空,有时候出现一阵转瞬即逝的小漩涡。我拿个塑料盒吃了点苹果酱,看着一只苍鹭谨慎地选择路线,在黑乎乎的水面上点水而过,它有好看的头羽,就像戴了一顶蓝色的帽子。泥地里还有一只乌龟,等我再定睛一看,发现原来是成百只乌龟,挤在每一根漂浮的树枝上。接着又是一排房屋,还有个广告牌,宣传着激光减脂术的种种好处。

林子里有一个个蜂窝,马在吃草,红土地一望无际。起风了,卷起尘土漫天飞扬。闪电惊现天空。大朵大朵的乌云变幻聚集,西边能看到某种黄黄的东西,像弹了多年的钢琴琴键,又像老人的牙齿。街灯都亮起来了,车厢里头顶的灯也开了。“今晚的强力球彩票没人中,”一个男人说,“嗯,这样挺好的,已经累积到三千万了。”接着云就铺天盖地地压下来,天空变成一种有趣的绿色,像被谁擦拭过似的显得锃亮。雨点开始敲打车窗,直到所有的玻璃上都形成一条条小流。短短几秒钟,车厢外的世界就被完全冲刷了。雷声发出连续不断的低沉闷响,每过几秒就能看到短暂的闪电。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雨了。现在我能闻到那种气息,是被雨水灌满后香甜的土地的气息。“好大一场暴风雨,”有人在打电话,“那边在下雨吗?刚才天变得特别黑,然后就下雨了。我现在就在杰克逊附近。”到六点,外面又能看到一点光了。河流都奔涌着棕色的泥水,街道上也是泥泞不堪,到处都是水洼。我目睹着天光渐明。火车在一片单调的田野中开了很久,太阳西沉的地方还有红色的印记,像一团小小的炉火,在这开垦过的绵延土地尽头燃烧。

那天晚上我和两个陌生人共进晚餐。他们都很害羞。“希望两位女士不要介意,”男人说,“但我们那里吃炸鸡都直接用手抓。”接着,长途跋涉这么远我也很累,就回到座位上睡着了,随着列车的行进偏偏倒倒。

早上五点我就醒了。刚好赶上日出。晚上我们来到了粮食种植带,现在正奔往伊利诺伊州。窗外是绵延的已经收割过的玉米地。偶尔会出现金属包围的谷仓和卡车汽车的废弃场。我用iPod听着萨加·史蒂文斯[1]。看着窗外颜色单调的世界逐渐被阳光覆盖。这田野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像一片汪洋大海。随着太阳升高,“海”的颜色逐渐从铅灰色变成青灰色,接着被染成金色。

乘客们纷纷转醒,手拿着咖啡在过道里来来往往。旅程中总有些意想不到的时刻,那种充实丰富的感觉,或者给你心灵带来的影响,真是完全无法预料。阳光四平八稳,和蔼可亲地照在哈维·克里斯蒂安书店和消防队大楼上;照在等待黄色校车的孩子们身上;照在木头房子,砖砌教堂和乡村小站的站台上。这一切都昭示着希望。火车继续低声呜咽,听起来很和谐。我靠在椅背上,打开一本书,书名让人愉快,《痊愈》。

*

《痊愈》是约翰·贝里曼未完成的一部小说。1926年6月26日,这位诗人的父亲在清水岛上饮弹自尽。这场灾难过后,约翰的母亲和他的继父搬到纽约,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两年后约翰被送往南肯特中学,康涅狄格州一个清苦而简朴的寄宿制学校。他后来回忆说,在那儿上学时,整个班曾被要求双膝跪地,通过一个铺满砂石的平台,一边跪走,还要一边读历史书。这样的惩罚他倒是不太介意,但在那里的整个求学生涯就是一场折磨。少年时代的贝里曼行动笨拙,骨瘦如柴,带着厚厚的眼镜,脸上布满粉刺。他完全不擅长橄榄球,脑子又太聪明,不讨人喜欢。他一直被压抑着,直到十七岁离开学校,去了哥伦比亚大学,位于纽约的常青藤联盟大学,才算真正开始美好生活。

做学术,既是某种程度上的避难,又是令人陶醉其中的天堂。大学第一年,面对社交上的成功,他兴奋过了头。特别是巴纳德学院那些漂亮的女孩子,和他那么接近,真让人无心学习。约会、跳舞和写诗占据了他的大部分时间,第一年他的所有课程几乎都成绩不佳。他请了个假,春天的时候带着一种全新的严肃态度回到校园。他当时的一个朋友多罗西·罗克韦尔曾经回忆他那时候的样子:

……瘦瘦的,总是一副特别紧张的样子。下巴很冷峻,但脸上不时会突然露出一种残忍的笑。他想成为一个诗人,作为范多伦[2]的门生。这个身份让他更胜我们一筹。

他是个神经质的小伙子,有时候甚至还有种自杀的倾向(当时在哥伦比亚大学执教的文学评论家莱昂内尔·特里林就对他颇为忧心)。不过,他的悟性和智慧是毫无疑问的。到1935年,他的诗歌已经成为《哥伦比亚评论》的“常客”。其中一首还发表在了《国家》杂志上。再加上他有夜间刻苦学习的习惯,使他在学业上也脱颖而出。1936年,他拿到剑桥大学的奖学金。习惯已经深深植根于他的内心。在他飘摇的一生中,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学术追求。

剑桥时期,他去听艾略特和奥登的讲座,见到了叶芝和狄兰·托马斯。常常深夜研读莎士比亚。过了一段“非出于自愿的苦行僧”生活后,他与一个英国姑娘坠入爱河。姑娘的名字很美,碧翠丝。不过,尽管他一辈子都怀恋着英国的一切,1938年,他还是抛下碧翠丝回到了美国。他想找一份大学教授的工作,但却不如想象中那么顺利。最后,他过去的教授马克·范多伦写了封推荐信。(“我可以确切地说,他聪慧过人,大有前途。他是一个好诗人,素质过硬的评论家,孜孜不倦的读者。对了,还有着迷人的个人魅力,这一点你只要跟他接触过,一定会感受到。”)拿着这封有分量的推荐信,他终于在韦恩州立大学英国文学系找到份教职。

由于工作强度很大,那年他被严重的失眠所困扰。他经常整夜整夜地在底特律游荡,白天再一脸憔悴,一身汗味地去学校上课。不过,无论怎么说,他的课堂是非常引人入胜的。贝里曼总是滔滔不绝,引经据典,莎士比亚与各类诗歌名篇全部都烂熟于心,张口就来。他讲话的时候总是微带颤抖,不停在教室里踱步,越说越兴奋,声音也越来越高。回到和一对夫妻合租的公寓,他经常一进门就晕倒在地。他开始觉得,到韦恩来“是个疯狂的错误,我以健康为代价,脾气也变得很差,当然最重要的是占了我很多时间。”他几乎不怎么吃东西,有时候会有幻觉。但他拒绝停止疯狂的阅读、教学和研究。一个医生初步诊断他患有癫痫。而一个心理医生则认为他已经得了神经病,接近心理崩溃的边缘。

不过他慢慢走上了正轨。1940年,他成为哈佛大学的讲师,在那里和罗伯特·洛威尔以及戴尔莫·施瓦茨消磨了很多时光。这两个诗人都酗酒,受精神疾病所苦,情绪很不稳定。1942年,贝里曼和艾琳·马丽根喜结连理。这个深色头发的姑娘反应敏捷,后来成了分析师。贝里曼做了几年讲师之后,夫妻俩搬到了普林斯顿。他在那里教创造性写作,同时着手写一本关于斯蒂芬·克莱恩[3]的分析性传记;还研究《李尔王》;另外出版了他的第一部诗集,《被逐》。

到此时为止,他喝酒都是在社交场合顺势为之。但1947年发生的一些大事件让他的写作和各种习惯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爱上了一个同事的妻子,开启了一段婚外情。同时他极度兴奋地写了一系列十四行诗来剖析这种感情。他后来回想,就是在那段时间,他成为一个爱喝酒的人,一是为了淹没自己的罪恶感,二是为了分散一些欲望的烈焰。艾琳也同意这样的分析。她写过一本非常生动的回忆录,追忆两人在一起的生活,《年轻的诗人》,其中回忆起那时候的贝里曼:

……不时地会变得歇斯底里,郁郁不乐,睡不着,睡了以后也会做很可怕的噩梦。最让人烦心的是,他毫无节制地喝酒……对于约翰来说,早晨带着沉重的罪恶感醒来,与梦里的恶魔斗得筋疲力尽,一杯“清爽”的马提尼会缓解一场“宿醉”;而临睡前来个一两杯,可以有效缓解失眠。

这个时期他开始写一首关于安娜·布雷兹特里特的诗。这位长满痘痘的新英格兰女诗人已经去世很久了。贝里曼这首诗既是为她作传,又充满了引诱的意味。《向布雷兹特里特夫人致意》让他十分痛苦,差点一命呜呼。但那是首好诗,充满了炽热的情感,语言也精雕细琢。有一段我特别喜欢,既是对作传者神奇文字艺术的致敬,又能让人感到那种对逝者亲近的喜爱。诗人直接与安妮的幽灵对话,用他的热爱将其灵魂吸引回来。他与安妮分享着惺惺相惜的情感,说他想和她一起闪着微光消失。令人动容。

然而,这首诗之后,他没怎么遇到好事。1953年,诗歌写成的那一年,艾琳离开了贝里曼,他的焦虑,酗酒,婚外情和严重影响到他人的罪恶感,都让她对两人的生活绝望。贝里曼搬到了纽约的切尔西酒店,他的老朋友迪兰·托马斯也下榻该处。11月4日,在白马酒吧大喝威士忌之后,托马斯在自己房间昏迷倒地,被送往圣文森特医院。几天后,贝里曼走进那个暂时无人照看的病房,发现托马斯已经在氧气舱中死去,双脚光着,伸在被单之外。这是一个警告,一个由于太过强烈而无法言说的警告。

1954年,贝里曼受雇于爱荷华大学,教授一学期的创造性写作。二十年后,也是在这所大学,约翰·契弗与雷蒙德·卡佛也会和他一样,苦苦挣扎在冲动与职责之间。入职第一天,他就从新公寓的楼梯上摔下来,撞碎了一扇玻璃门,左腕受伤。虽然抑郁症日渐严重,他教课还是像过去一样,不知疲倦,充满激情,富有启发性。诗人菲利普·莱文当年就坐在他的课堂上,后来莱文为这位曾经的恩师写了一首挽歌,取名《我自己的约翰·贝里曼》:赞美了他的魅力与对文学的投入。

每晚他进入教室,都因为期待而颤抖,总是随身携带一叠笔记卡,但很少需要去看。私下里,他对我承认,每次上课他都要准备数日。后来因为濒临崩溃,状态欠佳,他才停止教课……不管你是不是听说或者读到过他酗酒过度,疯狂不羁,不可靠,爱说谎,我想告诉你的是,1954年的冬天与春天,在生活艰难的中西部最严寒萧瑟的小镇之一,在孤独与寂寞中,约翰·贝里曼尽心尽力地履行了一个教师的职责。

不过,到秋天,他的教职生涯戛然而止。因为他喝醉了,与房东起了争执。结果他被逮捕,在牢房里呆了一晚。显然在那里遭到了警察的侮辱。这桩丑事曝光以后,校领导们召他前去,解雇了他。幸运的是,一个朋友帮他在明尼苏达大学谋得一职。而这个大学也成为他余生的常驻地。他在明尼阿波利斯找了间公寓,开始写作新系列的组诗,他取名为《梦歌》。

这些诗歌完全与众不同,传达的信息混杂着爱与绝望。我能想到能拿来与其相比的只有十九世纪的英国诗人杰拉尔德·曼利·霍普金斯。贝里曼就像是霍普金斯化身而成的二十世纪的风流酒鬼,随着时代的节奏跳动着,聆听着忧郁的爵士。《梦歌》经常以三节六句的形式出现,文风敏捷迅速,很多的强调语气与跳跃空档。将不甚连贯的结构串联起来的,是中心人物亨利·普斯凯特,或者“暴躁亨利”,或者他的另一个名字比较模糊的化身,伯恩斯先生。借由这两个男人之口喷涌而出的诗歌在当时可谓前无古人,一路呼啸恣肆,混杂着笨拙的方言,不知所云的童言,俚语……并捡拾莎士比亚的牙慧(毕竟他是研究莎士比亚的学者),来几句古语。随着诗句的推进,整个诗歌的框架开始形成,亨利在生与死之间来来回回,无所安身。他一直在絮絮叨叨地发着愤懑之词,抱怨自己不如意的生活,死去的父亲,已故或者还活着的朋友,酗酒的毛病,以及对女人香艳可口的身体无法抵抗的麻烦。亨利是个身处忏悔室的男人,急切地渴望着一切形式的安慰,同时又怨天尤人,严厉地斥责着这个他还不太承认的上帝。

写诗之余,他的个人生活暂时归于平静。1956年,他和艾琳正式离婚。一个星期后,贝里曼娶了安·莱文。二人相识于明尼苏达,新婚妻子比他年轻很多。那年,他获得了洛克菲勒奖学金。1957年,《向布雷兹特里特夫人致意》获得了哈里特·门罗诗歌奖。不久,安诞下一子,取名保罗,昵称“小布”。“他的双下巴在沉思中蠕动,他全身的皮肤令人陶醉,他的气味真好闻,”初为人父的诗人满含宠溺之情地写道。不过,他很快就开始抵触儿子分散了安对自己的注意力。

数月的争吵之后,1959年1月,安带着小宝宝离开了他。贝里曼开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重地酗酒。几个星期后,因震颤性谵妄病发,他住进了明尼阿波利斯金谷路的格伦伍德·希尔斯医院。这里是针对酗酒者的一个封闭性医院。根据贝里曼本人的描述,当时他“婚姻第二次破裂,心理痛苦,健康状况糟糕”,尽管如此不顺,他仍然坚持工作和研究,继续创作和修改《梦歌》,坚持坐出租车去教课。出院以后,他又开始酗酒;于是再次入院。即使在镇定剂的帮助下,他的睡眠状况仍然很糟糕。“所以我时刻都是濒死的状态。”

写作与酗酒是并行的。同年年末,11月,他花了一整天呆在大学图书馆里阅读关于说唱团历史的书,看能不能为《梦歌》找到新的灵感。这时候与“亨利”[4]难以分辨的那个同伴,伯恩斯先生,就诞生了。这是一位悲伤的见证人,一个与“亨利”互问互答的同伴。当天晚上,他醉醺醺地去洗澡,摔了一跤,右臂扭伤。这个男人倒下了,但还是继续写诗。

1960年,他接受了在伯克利大学教春季学期的邀请,借机南下。说不清是不是在逃离什么。他语气轻快地给一位朋友写信,说他喝了很多好酒,虽然不像在明尼阿波利斯喝得那么多,但感觉更好。因为不去酒吧喝了,直接点好,在家里坐等。他的教学风格依然不变,充满活力,激情和真知灼见。但业余时间,他饱受孤独和妄想症的困扰。但生活还是有亮点的,他遇到一个信天主教的女孩,凯特·多纳休,她自己就是个酒鬼的女儿,1961年,她成为贝里曼第三任也是最后一任妻子。

一切继续。1962年,他在布雷德洛夫作家之家住了一个夏天,一边写《梦歌》,一边狂饮鸡尾酒。到秋天,他的行为愈加古怪,经常大吼,有时候又低声抽泣。11月,他很不情愿地去了波士顿郊外的麦克林恩医院,罗伯特·洛威尔也是在那里接受治疗的。入院第三天,他发誓,绝不在写诗的时候喝酒或喝酒的时候写诗。12月1日,他出院了,戒酒七天,二十四小时后,他的妻子生下了他们的第一个女儿,玛莎。父亲很快送了她个昵称,“特维斯小姐”。

他又受伤了,原因甚至有点滑稽。玛莎出生的第二天,他去医院看凯特和孩子,接着和朋友们喝酒庆祝。不知怎么,他招来回家的出租车碾过了他的脚,导致脚踝骨折。他没能及时去看外科医生,朋友们得知消息后去找他,发现他躲在自家床上,脚上的伤已经开始溃烂化脓了。大家把他送去急诊,他还生气地大吼,“我感觉自己就像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写的烂小说里的小角色。”第二天,他又喝得烂醉,然后指责凯特不关心他。

1964年,他先后三次住院,但还在坚持《梦歌》的写作。难怪他用十分伤感的笔触,说“亨利”的人生“每况愈下”;难怪他好像“除了威士忌和雪茄/一无所有”。不过还是有好消息的,只是不足以填补他人生的巨大缺口罢了。4月27日,《七十七首梦歌》问世了。评论并不像他预想中那么热情,特别是他的老朋友洛威尔的评论。(“一开始的文字就如此黑暗、混乱和古怪,让人读得头痛,停止了思考。”)但也有很多评论家,懂得他与“暴躁亨利”想表达的情绪和思想,更棒的是,很多诗人也懂。女诗人艾德里安娜·里奇发表在《国家》杂志上的评论中说,这部组诗“诡异而灼热”,并指出,“他诗句的美与灵气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一种无法伪装的勇气,表达的形式既有游戏人间的喜剧,又有严肃的愤怒,有时候是温柔多情,有时候又藐视一切。”还有其他的赞美之词。当年他获得了罗素奖,第二年捧回了一尊普利策奖杯。

1965年,事业的成功与自我毁灭的两相冲突变本加厉。他穿着袜子走在木地板上,结果摔断了左臂。他给朋友威廉姆·梅雷迪斯写信,“最近我进出医院太多次了,觉得头晕。”他被授予古根海姆奖学金,鼓励他继续创作《梦歌》。1966年,他拿这笔钱和家人去爱尔兰呆了一年。在都柏林,他遇到了诗人约翰·蒙塔古。后者被他所触动,做了如下的评论:

在我所见过的诗人中,只有贝里曼能把喝酒变成积极的影响。他的酗酒量惊人,抽烟也很厉害。但这似乎成为他的一种工作模式,能帮他在《梦歌》中勇往直前时冲破大脑的桎梏。在我面前的他,看上去很积极很快乐,全身心投入于他一生代表之作的创作中,还有他爱的妻子和孩子。

这话并不完全真实。1967年新年,贝里曼又摔倒了,背部神经损伤。4月,他进入格兰吉·戈尔曼精神病院去戒酒瘾。5月,他飞回纽约领取美国诗人协会颁发的一个奖,入住切尔西酒店。这可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很快朋友们就发现他在吐血,于是把“半死不活”的他送去了医院。他开始接受治疗,但坚持要在床边放半品脱[5]的威士忌。这期间又诞生了一首《梦歌》。诗句中“亨利”吞咽着自己的呕吐物,十分后悔,让所有人都失望,在灵魂的森林中游荡。

那年秋天,《贝里曼十四行诗集》问世,收录的是他在普林斯顿婚外情如火如荼时的创作。1968年,第二部《梦歌》,《他的玩具,他的梦,他的休息》出版,第二年《梦歌》又出了个选集。而荣誉也像洪水一样涌来。《他的玩具》获得了全国读书奖和波林根奖。他获得明尼苏达大学校董会颁发的顶尖人文教授荣誉,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读书会。接着,1969年11月10日,他住进了明尼阿波利斯的海瑟顿医院,因为酗酒引发的症状已经非常严重,又在自家浴室滑倒,左脚脚踝不慎扭伤。

这次他不仅仅只是靠镇定药物沉睡来戒酒。海瑟顿医院是“明尼苏达模式”的先锋,当时这种疗法看来很激进,现在已经很常见了,将入院的酒瘾病人作为一个治疗社团,遵循“戒酒十二步骤”,参加讲座,进行学习,通过不断的自我挑战与坦白,放下让他们不断复发的戒备,从而达到生理心理的双重戒酒效果。

这个过程并不容易。要戒掉整整二十年的习惯,还要直面这个习惯所掩藏的恐惧。12月1日,一名顾问写下了他对贝里曼的印象:

病人承认他酗酒……抑郁、焦虑、不成熟、自知力缺失、高审美趣味、孤独感与依赖感……承认他充满恐惧。

出院以后,他戒了十二天酒,又拿起了酒杯。这一时期又诞生了很多佳作:新的诗句,再次尝试写莎士比亚传记。一封写给威廉姆·梅雷迪斯的信中,他的语气很狂躁:

我正在经历有记忆以来的最棒的冬天,每天几乎都在很努力地研究有关莎士比亚的学术资料和评论,同时还在写一首诗《恋爱中的华盛顿》,断断续续地写,进度不快……我在大学开了两个比较有趣的研讨班,一个研讨《哈姆雷特》,一个是研究美国文学中的人物。我每天都在读安东尼·特罗洛普的《巴塞特的最后纪事》,写得太好了;还有《创世纪》。对了,我还在看瓦利恩特的《阿兹特克人》,准备明年夏天去墨西哥呆上三个星期到一个月。

接着,1970年2月26日,他又住院了,小腿胫骨处有乌黑的淤青,不能走路,也站不起来。接下来的六个星期,他又住了四次院,每次都是一恢复到刚好解了毒,就又跑出去喝酒了。

5月2日,他被紧急送到明尼阿波利斯圣玛丽医院的酒瘾强化治疗中心,开始第二次深度治疗的尝试。他在这里迈出了十二步中的第一步,承认在对付酒精上,自己已经无能为力。生活已经搞得不可收拾。这句话的含义很深,也很令人恐惧,贝里曼努力去把握其中的深意,迅速写了一篇关于自己的《酒鬼自传》,听上去似乎毫无保留。后来他还读给戒酒会的人听:

一直到1947年,我都是在社交场合正常喝酒。后来经历了一场漫长而糟糕的婚外情,婚后五年第一次背叛我妻子。我的情人很爱喝酒,所以我就陪她一起喝。我感觉到罪恶,感觉自己是个杀人犯,杀别人,也杀自己。有一天,我在家里出现了幻觉。听到奇怪的声音。努力进行了七年的心理分析和团体治疗。喝醉酒后在八层楼高,只有脚掌宽的栏杆上走来走去。醉醺醺地挑逗女人,经常成功。结婚十一年后妻子因为我酗酒而离我而去。绝望,独自痛饮,没有工作,身无分文。在纽约停电时丢掉了我最重要的职业信件。喝醉后勾引学生。喝醉后挑逗同性,有四五次之多。每隔几天就需要戒酒。喝完啤酒后痛苦地倒在地上。午夜喝醉后和房东因为房间的钥匙争吵。他报了警,我在监狱呆了一夜。不知道怎么的这事在报纸和广播上都传开了。我被迫辞职。两个月来我都努力试图对自己进行分析以及梦境的解析。再婚。我的领导告诉我,午夜喝醉后,我曾经给一个学生打电话,威胁要杀掉她。因为酗酒,再婚妻子离开了我。喝醉后进行公开讲座。在印度加尔各答喝醉,迷路,记不起住址,整夜在街上游荡。八年前和现任妻子结婚。过去十年来一直断断续续服用各类镇静药物。多次住院。为酗酒找很多借口,说谎成性。严重失忆,记忆扭曲。一次突发精神错乱,持续数小时。在都柏林写作长诗的数月,每天喝大量威士忌。两年前戒酒四个月。妻子把我的酒瓶藏起来,我也把我的酒瓶藏起来。在伦敦一家旅店,醉酒后尿了床。酒店经理很生气,我不得不出一百美元换新床垫。讲课时太虚弱站不起来,只能坐着。准备不充分就去上课了。病得太重无法组织考试,由学校代为组织。有一天病太重无法讲课。写作停滞数月。每日大量饮用威士忌,持续数月。妻子很绝望,威胁说我必须戒酒,否则她会离开。去年11月两个医生开车送我去了海瑟顿。在特护病房呆了一个星期,经历五周的治疗。参加三次戒酒互助会,百无聊赖,没有交朋友。在一个派对上又喝了酒。两个月轻度饮酒。努力写传记。九个星期前突然开始写新的诗作,喝的酒越来越烈,喝得越来越多。每天都喝。在大学走廊上大小便失禁,在没人注意到的情况下回到家。五周之内以爆发式的速度写完了书,是我一生中除了1953年头两周之外强度最大的工作。我妻子说要么就去圣玛丽戒酒,要么她就走。于是我来了。

这种自白没什么用。6月12日,他在未痊愈的情况下批准出院。6月18号,他又写了一封信给梅雷迪斯,里面的措辞油滑得让人心烦。“我住院六个星期(还是老原因,酗酒),刚刚出院,我的医生说还需要一年才能恢复。我又写了十七首诗,其中一些很重要,能帮我赢得爱情与名声。”

同一天,他又在圣保罗的一家酒吧举起了酒杯。虽然一直都没戒掉,他还是戒酒互助协会的常客。10月伊始,他主持了一次读书会,接着从纽约飞回了明尼阿波利斯。他在机场给凯特打电话,说他在回家路上了。接着他消失了两天,周六才回到家,一身邋遢,虚弱可怜,一副惨相。他记得给凯特打电话,记得走进酒吧,想在临睡前喝一杯。之后就一片空白,什么也不记得了。妻子和朋友在客厅又是关心又是批评,于是贝里曼同意回到圣玛丽,努力一把,第三次戒酒。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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