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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我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能力,根据《关于继续实施我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50号)、《转发关于继续实施我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茂人社函〔2023〕3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和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条件 全区范围内依法成立、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均可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 (二)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有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四)能够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不低于规定标准的生活补贴,能够保障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五)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二、征集时间 2023年3月10日至12月31日 三、见习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16-24岁的失业青年。 四、见习期限 3—12个月 五、政策支持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按茂名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不达茂名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其实际支付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岗位征集 (一)单位申报 符合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须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茂名市电白区就业见习单位登记表(附件1); 2、茂名市电白区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2);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申请单位的见习人员见习管理制度。 (二)申报地点 茂名市电白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0室)。联系人:赖海康、李丽娟、陈世明;联系电话:0668—5599229。 (三)岗位发布 对征集到的就业见习岗位,每月或不定期在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发布。 七、见习人员报名方式 (一)从即日起,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可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和《茂名市电白区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附件3)到茂名市电白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0室)报名。根据岗位征集和见习人员报名情况,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岗位推介和就业见习对接活动; (二)见习人员亦可通过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发布的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直接与见习单位对接。见习单位招用见习人员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报茂名市电白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备案登记。 附件: 1、茂名市电白区就业见习单位登记表 2、茂名市电白区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3、茂名市电白区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 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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