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户口政策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派出所有线上咨询吗 › 包头户口政策 |
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入境后,在我市定居的或我市公民出国出境回国定居的,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华侨回国定居证明,经市公安局审批后,到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军队转业军官、士官、退伍义务兵(我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军官、士官和本市区兵源的义务兵)落户,凭安置办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军官除外),异地安置的出具自治区安置办的通知,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落单位集体户,单位无集体户或无单位的,可以落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和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经市公安局审批,到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包头市各种情况户口迁入材料一览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