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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篇900、1000、1100、1200、1800字

2024-06-30 13: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篇900、1000、1100、1200、1800字

百问中文 / 2022-01-20 浏览

文章包括读《荒野的呼唤》有感、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30字)、读《荒野的呼唤·白牙》有感(1107字)、生命的乐章——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237字)等900字、1000字、1100字、1200字、1800字左右的优秀读后感作文5篇,供您参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_930字

你是否认真倾听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倾听,倾听乡村的细语,倾听都市的喧嚣,倾听荒野的呼唤。每一种声音都有其独特的魅力,或美妙,或深沉,或清脆,或委婉,或高亢……

我曾经读过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荒野的呼唤》,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巴克是一只狗,它被卖去当了劳工,整日生活在极其艰险的环境中,劳动繁重。为此,它苦苦忍受和挣扎,恶劣的环境磨炼了它的意志,让它变得更加勇敢和机敏。回到狼群之后,它毫无疑义地成为了狼群的领袖。

每个人都向往自由,追求自由,动物也是如此,它们也想摆脱束缚,投入到广阔的大自然中。

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养兔子的两次经历:

第一次养的兔子名叫“欢欢”。有一天,我看到欢欢闷闷不乐,感觉到它很孤独,就把它从笼子里放了出去。看到欢欢活蹦乱跳的身影,我不禁莞尔。但是,过了不久,我再去寻找它,却发现它不见了。我非常着急,四下里寻找,仍杳无踪迹。这时,我的目光无意中看到阳台的栏杆,心中一颤:难道……从阳台上往下看,什么也没看到。我松了一口气,但心里仍然疑惑不解:它跑到哪儿去了?是逃走了吗?接下来的好几个月,欢欢一直没有回来,从此在我的视野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次我又养了一只叫“萌萌”的兔子。接受上一次的教训,这次我对它十分体贴。每天一放学,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回家,到厨房给它拿菜叶吃。看着它津津有味地吃,我深感欣慰。这次,我再也不敢放它出去了,因为我怕它像欢欢一样“不辞而别”。一天上午放学后,我看到萌萌时,发现它眼睛紧闭着,四脚朝天在笼子里躺着。我担心极了,生怕它有个三长两短。妈妈说:“它可能死了,我们把它扔到楼下去吧!”说着抓起兔子就往外走,这时,萌萌竟然睁开了眼睛。“妈妈,萌萌没死!”我急忙叫住妈妈。但不知怎的,等妈妈再看它时,它的眼睛却又闭上了。妈妈二话不说,就拎着它下楼去了。妈妈回来后,对我说,那只兔子竟然装死,一放开它,它就跑了。当时我急得直哭,心里不停地在想:难道它不喜欢我吗?

后来,我才想明白,这两只小兔子并不是不喜欢我,而是不想像犯人一样整天被囚禁在牢笼里。它们为了能够在森林里、草地上自由地奔跑,在蓝天白云下快乐地嬉戏,才想方设法逃跑的。

它们,只想摆脱束缚,重新获得自由而已。

成语不辞而别:辞:告辞;别:离别。没有告辞就离开了。或悄悄溜走了。如:元·郑德辉《王粲登楼》第一折:“报老爷得知,王粲不辞而别去了。”又如:于是,大家想不辞而别。——老舍《不成问题的问题》

成语迫不及待:迫不及待[pò bù jí dài],意指情况急迫,不能再等。语或出明·王夫之《读通监论·卷二四·唐德宗》。後亦用“迫不及待”形容心情急切,不愿等待。[源] 明·王夫之《读通监论·卷二四·唐德宗》德宗不许李惟岳之嗣位而乱起。延及数年,身几危,国几亡,天下鼎沸,是岂可谓德宗之宜听其嗣?使假我之爵位,据我之土地甲兵,以抗我哉?而不许之,则又兵连祸结而不解。论者至此,而议已穷,谓不先其本,而急图其末是已。顾处此迫不及待之势,许不许两言而判。徒追咎於既往,而无以应仓卒,是亦尘羹土饭之言耳。[典故]“迫不及待”是指情况相当紧急,不能再等待,可能出自明代文人王夫之的《读通监论》。《读通监论》是王夫之读了《资治通监》这本书所写的心得,其中第二十四卷里是抒发对唐德宗这段历史的感想。《资治通监》里记载,唐朝由於在各处边境设立节度使,让他们领兵镇边,导致各节度使独揽区域里的军政大权,雄霸一方,与中央对抗,至中叶以後渐成祸患。唐德宗时,成德节度使李宝臣过世,他的儿子李惟岳想要继承父亲的职位。因德宗想削弱节度使的势力,便不答应。有大臣向他上谏说:“李惟岳现已掌握父亲的势力了,如果不正式任命他接任,必定会作乱。”德宗听了说:“这些叛贼原来根本没有本钱作乱,都是假我的名号,占我的土地,聚众为害。如果一直照着他们的意思,将来不是会更乱吗?李惟岳是一定会作乱的,任不任命都一样。”仍然坚持不允许。後来李惟岳果真集结魏博节度使田悦、淄青节度使李正己、山南东道节度使梁崇义等起兵叛乱。虽然不久後,这场乱事就被其他节度使平定,但之後又有不少节度使叛乱,使得国家好几年兵连祸结,动荡不安。王夫之认为一般人在看这段历史时,都认为德宗这种作法没有解决问题的根源,但他却觉得并无不妥。允许李惟岳嗣位或不允许,只是两句不同的话而已,评论者只归咎德宗之不许,却没办法提应急的好法子,也只是饭後无稽之谈罢了。王夫之在书中用“迫不及待”形容当时藩镇势力已经相当庞大,不容等待从根本去解决的情形。後来“迫不及待”可能就是出自此处,用来形容情况急迫,不能再等。用於人则是形容心情急切,不愿等待。如:《孽海花·第二七回》:“战局日危,迟留一日,即多一日损失,中堂也迫不及待,已定明日请训後,即便启行。”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_1035字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这本书里讲述了一只在南方米勒法官家的宠物狗——巴克,在南方过着舒适温暖的生活,后来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坏仆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方,并被训练成了一只雪橇犬。面对极其恶劣、残酷的生存环境,巴克迅速地适应了那里的环境,并一步步地通过自己的坚持努力夺取了领头犬的地位。

看到巴克的成长经历让我想起刚上一年级的时候,一次学校组织了“体育达标”测试,跑步、跳绳、立体位前屈我都做到了优秀,只有“仰卧起坐”这项我一个都做不起来。记得当时一分钟计时开始的时候,我双手抱头,两腿屈膝,拼尽了全身的力气,一个也做不起来。当时的一分钟对于我来说竟是如此的漫长,看着身边的同学就像虾米翻身一样一起一伏,我是又羡慕又焦急,时间到了我却得到一个刺眼的、红色的“0”。最后善良的体育老师让我补测一次,一点儿自信都没有的我,硬着头皮来到垫子前,做好了预备姿势,心想这次我能打破“0”的记录吗?我偷偷地环视下四周,全班师生46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当时真的好紧张,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听到老师一声令下,我调动了我全身的运动细胞,不行,还是不行,起不来,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了,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下课铃响了,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有的说我怎么那么笨,这么简单就起不来、有的说我给班级拖后腿、还有的说我……只有温柔的体育老师鼓励我说要多练腹肌,腹肌有了力量就能起来了,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放学了,我看到妈妈之后,忍不住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妈妈问我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我委屈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笑着安慰我说:“没关系的,这只是你在学习上的一个小小的曲折,以后在学习上还会有其它困难的,遇到困难就要想办法去解决,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用手抹了一把眼泪,用力地点了点头。妈妈接着说:“仰卧起坐是每天都要坚持练习的,等你的腹部有了力量,做仰卧起坐就很轻松了。不光是仰卧起坐,所有的事情都要靠坚持,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懂了吗?”我点点头。从那以后,在妈妈的督促下,每晚睡觉之前都要练习仰卧起坐,刚开始连续几天都做不起来,突然有一天我一下子做起来五个,当时的我欣喜若狂,上蹦下跳着欢呼我成功了,我成功了。从那天开始我重拾信心,一直坚持到期末,从不间断,在期末的“体育达标”上,我的“仰卧起坐”获得了优秀。

我们是一名学生,在学习上,更应该学习巴克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下,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只要坚持,永不放弃,最终都会取得胜利的。

成语欣喜若狂:欣喜:快乐;若:好像;狂:失去控制。形容高兴到了极点。如:清·霁园主人《夜谭随录·护军女》:“少年得其应答,惊喜若狂。”又如:全班同学欣喜若狂,向取得第一名的同学庆祝。

成语惊喜若狂:形容又惊又喜,难以自持。如:清·和邦额《夜谭随录·护军女》:“少年得其应答,惊喜若狂。”又如:他意外见到阔别多年的好友真是惊喜若狂。

读《荒野的呼唤·白牙》有感_1107字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籍,但,每一本书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本书都有它存在的价值,每一本书都有喜欢它的人……

对我而言,书里有能够打动我的故事,才是我喜欢的书,如: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白牙》,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也只有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荒野的呼唤》和《白牙》,最能打动我的故事则是前者,这是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以动物为主角,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被贩卖到美国阿拉斯加地区做苦工,最终成为狼群首领的故事。在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生存条件艰险,工作繁重,但布克很快适应了新环境,活了下来。它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本领(布克的祖先与狼群生活在同一个森林里,逐渐的,它祖先身体里混合着狼的血液),最终听到荒野的呼唤,回到荒野之中,成为生存斗争中的强者。

我读完这个故事后,便喜欢上了那只名叫布克的“大狗”。我喜欢布克第一次和一只野狼在森林里奔跑的情节,喜欢布克在桑顿被杀死后每年都发出噑叫声以寄托思念之情的段落,更喜欢布克成为一只真正的野狼时的情节。例如:“不知道跑了多久,也不知道跑了多远,太阳渐渐升高,天气一点点暖和起来。布克心里欣喜万分,他知道自己已经和神秘的召唤之声联系起来了,还与来自森林的兄弟并肩奔跑向的发源地。平日出现在脑海中的幻影似乎成了现实,它真实地体验到了那个虚幻的世界”,这一段让我看出了布克体内的野性正被唤醒;“然而,印第安人并不知道,每年夏天这个山谷中都会出现一个神秘的来访者。它体格高大,皮毛光泽而绚丽,仿佛是一条狼,又与狼有许多不同之处。它穿过森林,走到一处树木环绕的空地上,在一个深潭边上蹲坐下来久久地沉思,发出一声悠久而有悲伤的嗥叫声之后依然依依不舍地悄然离去”,这一段让我体会到了布克有多么的悲伤;“随后,狼群的首领发出一声长噑,率领狼群向森林中跑去。布克也在队伍之中,和它的充满野性的兄弟们并肩奔跑着,嗥叫着”,读到这里时,我为布克感到骄傲,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波折,它终于成为了一只野狼,终于返回大自然。

小说包含着四种哲学思想: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达尔文的进化论,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但小说突出体现了达尔文“适者生存”的斗争理论。同时,作者也借此揭示,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这,就是能够打动我的故事;这,就是我喜欢的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这,就是我喜欢读的书!

成语依依不舍:依依:依恋的样子;舍:放弃。形容舍不得离开。如: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卢太学诗酒傲王候》:“那卢楠直送五百余里,两下依依不舍。”又如:晚会结束已经大半天了,同学们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成语独一无二:没有相同的或没有可以相比的。如:宋·延寿辑《宗镜录》卷三十一:“独一无二,即真解脱。”又如:赢了钱,便大把的赏人;输了钱,无论上千上万,从不兴皱眉头:真要算得独一无二的好赌品了。——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二十一回

生命的乐章——读《荒野的呼唤》有感_1237字

生活如鱼,生命如水;生活如花,生命如雨。面对人生的阴晴圆缺,我们选择了品味。但生命的定义毕竟复杂,但对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永远存在。生命的情感好比一阵狼嗥,在荒野里尽显蛮荒,让人敬畏。生命是可爱的,是神圣的,又是高贵、美丽的。大群银鸥在瓦蓝的海上飞翔,马群在草原上奔跑,一朵小花在风中舞动。都把生命描写得淋漓尽致,在世界,不只是有人类才具备生命神圣的光辉……

豁达的人生,给了我神圣的思想。记得就在读完这首诗后,《荒野的呼唤》寄托于我的不是那些精彩的故事情节,而是那些生命寄托于的精神。“敬畏生命”的思想在我心中蓦然产生,苍天,永恒;欢乐,悠悠……欢世英雄,碧草白云。“敬畏生命”就像生了根似的让我永久不忘。

就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一天晚上,我不经意地经过我家厨房,看见一只老鼠正想爬上橱柜去吃那些美味佳肴。它正在奋力地在光滑的墙壁上爬,它看起来十分费力,但它却坚持不懈,努力地欲爬上那洁白的柜面,吃上它那梦寐以求的食物。我看见了,情不自禁想笑它不自量力,于是,我随手拿起一支棍棒,用尽浑身力气地向它打去,可怜的老鼠,由于柜壁光滑,它没有了它原有的矫健敏捷,被我打落在地,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死气沉沉。我顿时感到无比自豪,仍了那支棍棒,到一边玩耍去了。但当我再去一躺厨房时,却看见那只老鼠已爬了起来,在那光滑的壁面慢慢地爬着。一股从来没有过的对生命的敬畏油然而生,侵占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仿佛感受到了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深山上奔跑的羚羊,无际大海中嬉戏的群鱼,都有生命的硬度,感悟到“鸢飞鱼跃,道无不在”与“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波”的生命的顿感与气势,抒写了“生命令人敬畏”的乐章。但我却不管这些,仍是抓起棍棒朝那只老鼠打去,老鼠又一次摔了起来,但这个小生命却没放弃,坚持“重返前线”,毫不放弃,像是在抒发着那首古老的生命乐章,愤起了心中的热血,它便能不懈地向前冲去。我只觉得“生命”这两个字在我心中凸现得耀眼,这时,我真得感悟到生命的分量与意义是那样令人敬畏。徐悲鸿说过“不可有傲气,不可无傲骨”。

人的一切需要一种激情,敬畏生命就像一阵风,吹去倦怠的尘,露出内部的光。回归现实,那只老鼠仍在柜壁上爬,我那只拿起棍棒的手又放下了,这就是敬畏生命的真谛。我没有管它,任凭它用它那份刚毅的意志与饥饿的欲望让它爬上“颠峰”,去尝那份来之不易的食物,只留下我一人在感叹。“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是气势。“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是非凡,而生命却同时拥有这些。躯体无能,但精神永存。一缕芳云无断绝,这也许就是生命美的极致。

千古悠悠,有多少生命在感叹。自强不息,坚持不懈,奋蹄追赶,努力向上,这完全出自那古老的生命乐章。读了《荒野的呼唤》后,我的全身仿佛灌注了对生命的敬畏。“孤帆叠影锁白链,残月升骤起烈风”。生命对人来说,演绎着一个不可缺少的角色。灯光闪烁的舞台上,生命尽显光彩。让我们把生命升华,谱出这支生命的乐章!

成语死气沉沉:形容气氛不活泼。也形容人精神消沉,不振作。如:鲁迅《书信集·致吴渤》:“上海有官立的书报审查处,凡较好的作品,一定不准出版,所以出版界都是死气沉沉。”又如:这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

成语情不自禁:情不自禁[qíng bù zì jīn],意指感情激动得无法自我控制。语出南朝梁·刘遵〈七夕穿针〉诗。[源]南朝梁·刘遵〈七夕穿针〉诗(据《艺文类聚·卷四·岁时中·七月七日》引)步月如有意,情来不自禁。向光抽一缕,举袖弄双针。[典故]“禁”念作jīn时,有承担、承受的意思,“不自禁”则是承受不住、不由自主的意思,如“喜不自禁”就是高兴得无法控制,而“情不自禁”就是感情激动得无法自我控制的意思。在所引典源南朝梁·刘遵〈七夕穿针〉诗中,叙述了妇女於七夕在月下乞巧,思念情人的情景。相传阴历七月七日为牵牛、织女二星相会之期,称为“七夕”。旧俗妇女此夕必备陈瓜果、鲜花、胭脂於庭中向天祭拜,以期拥有姣美的面貌;并对月引线穿针,以期双手灵巧,长於刺绣织布,称为“乞巧”。诗中描述的女性看到七夕如影随形的月亮时,想起乞巧的传说,因此“情来不自禁”,一时感情激动,便也学着传说在月下引线穿针,希望自己能够变得更美、手艺更灵巧,以得到美好姻缘。後来典源文献里的“情来不自禁”,演变成“情不自禁”这句成语,表示感情激动得无法自我控制。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_1790字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爱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子。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虐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子的法则”。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爱。这爱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爱,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成语不可思议:不可思议[bù kě sī yì],意指佛教用语,指不可思虑言说的境界。用以形容诸佛菩萨觉悟之境地与智慧、神通力之奥妙。语出《维摩诘所说经·卷中·不思议品第六》。後用“不可思议”比喻出乎常情,令人无法想像,难以理解。[源]《维摩诘所说经·卷中·不思议品第六》舍利弗言:“居士,未曾有也,如是小室,乃容受此高广之座,於毗耶离城无所妨碍,又於阎浮提聚落城邑及四天下诸天、龙王、鬼神宫殿,亦不迫迮。”维摩诘言:“唯舍利弗,诸佛菩萨,有解脱名不可思议,若菩萨住是解脱者,以须弥之高广内芥子中,无所增减,须弥山王本相如故。而四天王、忉利诸天,不觉不知己之所入,唯应度者,乃见须弥入芥子中,是名住不思议解脱法门。又以四大海水入一毛孔,不娆鱼鳖鼋鼍水性之属,而彼大海本相如故。诸龙、鬼神、阿修罗等,不觉不知己之所入,於此众生亦无所娆。”《洛阳伽蓝记·卷一·永宁寺》永宁寺,熙平元年,灵太后胡氏所立也。……佛事精妙,不可思议,绣柱金铺,骇人心目。至於高风永夜,宝铎和鸣,铿锵之声,闻及十余里。[典故]《维摩诘说经》为姚秦时鸠摩罗什所译,约在魏晋时代传入中国,颇受知识份子的欢迎。全经共三卷,分为十四品,内容主要记述维摩诘居士的言语行为,并宣扬大乘佛教在家修行即能成佛的理论。而经中维摩诘居士的神通机智,亦透过此经展露无遗。有一次,维摩诘在自己的居所讲道,并请来三百二十万宝座供得道菩萨安坐,那些宝座华美无比,而且又高又大,看来并非小小的空间可以容纳。没想到这些宝座从天而降时,原来小小的房子就好像也变大了,三百二十万个宝座置於其间,一点都不显得拥挤。维摩诘解释着说:“在诸佛与菩萨中,有一种解脱法门叫做『不可思议』,在此境界者,无须将任何事物放大或缩小,便可使高大的须弥山容纳於小小的芥子中。”所以能如此,乃因一切法空,所有现象本无实体,为虚幻之存在,须弥山的大并非真有,芥子的小亦为虚幻,是以芥子能容须弥山,一切众法绝不相碍。维摩诘居士透过屋纳宝座这样神奇的演示,揭示了修行的途径,也就是必须直观一切法的真相,才能证悟真理。而此境地是神妙不可言喻的,也就是不思议解脱法门。後来“不可思议”演变为成语,用来比喻出乎常情,令人无法想像,难以理解。

成语栩栩如生:栩栩:活泼生动的样子。指艺术形象非常逼真,如同活的一样。如:《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茫茫然周也。”又如:这些画里的虾所以栩栩如生,是由于他深刻观察过真正的虾的生活,笔墨变化、写照已经达到了极高境界的缘故。——秦牧《虾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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