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享健康返本型重疾病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泰康健康相伴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什么意思 e享健康返本型重疾病

e享健康返本型重疾病

2023-07-02 23: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Q:什么是等待期?有多少天?

A:本险种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有180天等待期,即自保单生效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任何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我们退还已交的保费,保单终止;保单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保单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泰康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Q:保哪些疾病呢?

A:保障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70种重大疾病,及早期癌症即原位癌等30种轻度疾病,点击查看疾病详情。

Q:如果已经有社保,那还有必要买重大疾病险吗?

A:与社保报销医疗费的方式不同,重大疾病险是一个专门针对大病和身故的保障,一旦确诊,立即赔付。无需提供任何发票。本着诚信的原则,本保障不需要做事前的健康检查,但在参与前需要如实回答健康问题,在理赔审核阶段,会调查您回答的问题是否符合事实,若与回答不符,有可能无法理赔。

Q:只保疾病么?如果没有生病就没有赔付了?

A:保障重大疾病的同时,我们同时也提供身故保障,不论因疾病或意外身故均可赔付。如果满期,将返还全部本金的130%。

Q:投保人保费豁免责任是什么?

A:投保人保费豁免责任是指如父母选择期交保费的方式给子女投保e享健康产品后,如果父母罹患重疾、轻症或身故时,可以免交剩余未交保费,被保险人继续享受保障。具体如下:保单生效之日起180日内,投保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保单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泰康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保单继续有效。投保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或者于保单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则自确诊日后首个被豁免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直至被豁免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泰康豁免前述期间内投保人应交纳的保险费。我们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前述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保单生效之日起180日内,投保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保单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向您无息返还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投保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保单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者于保单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保单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则自确诊日后首个被豁免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直至被豁免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被豁免合同投保人应交纳的被豁免的保险费。我们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前述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 保单生效之日起180日内,投保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向您无息返还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者于保单生效之日起18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则自投保人身故后首个被豁免保单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直至被豁免保单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被豁免保单投保人应交纳的被豁免合同的保险费。我们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前述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

Q: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怎样理赔?

A:发生保险事故后,请您拨打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22-3报案、也可登录泰康在线网上报案,办理理赔手续。泰康客户的保单可以全国通赔。

Q:电子保单是否具有合法的法律效力?

A: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Q:什么是犹豫期?

A:自您签收保单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犹豫期是指自您签收保单的次日零时起的一段时期,该时期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日数为准。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附加合同,如果您认为保单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保单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没有找到满意答案?请直接致电95522-3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