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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23: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规划医疗用地面积为59.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57%;

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4.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37%。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63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6.62%,人均用地面积为14.71平方米。其中:

规划商业用地面积为584.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5.4%;

规划商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8.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49%。

规划娱乐康体用地面积为22.0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58%。

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为4.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11%;

规划其他服务设施用地1.5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04%。

多功能用地面积为14.88公顷,均为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39%,人均用地面积为0.35平方米。

工业用地面积为5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41%,人均用地面积为1.25平方米。

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1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35%,人均用地面积为0.31平方米。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737.7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9.43%,人均用地面积为17.2平方米。其中:

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667.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7.58%;

交通枢纽用地面积为44.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16%;

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26.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69%。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53.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4%,人均用地面积为1.24平方米。其中:

供应设施用地面积为34.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91%;环境设施用地面积为10.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28%;

安全设施用地面积为8.0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21%。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62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6.35%,人均用地面积为14.47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491.9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2.96%;防护绿地面积为103.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72%;广场用地面积为25.3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67%。

三、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设置5处长途客运站,其中保留1处,新建4总,占地21公顷,规划在大夏河南岸设置1处火车站,占地23.19公顷。

规划城市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三级体系。其中

主干路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功能区的结构性道路,形成网状体系,对全城用地布局起支撑性作用的城市道路;

次干路为主要承担主干道交通的汇集与疏散职能,并承担短距离的区域间顺畅联系的城市道路;

城市支路为城市一般街坊道路,在交通上起到汇集性作用,是直接为用地服务和以生活性服务功能为主的城市道路。

主干路设计时速控制为40km-60km /小时;

次干路设计时速控制为30-40km/小时,支路设计时速控制为20-30km/小时。

城市干路的红线宽度和道路交叉口、道路控制点的坐标和高程不得随意调整。城市干路的位置不得随意调整。城市支路在实际开发建设中可结合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方案进行调整,但应保证该路的走向和通达性以及道路间距满足控制要求。道路竖向设计综合考虑地形、防洪防涝、工程管网的布线。道路坡度设计标准参照临夏市的相关规定,新建道路纵断面坡度0.2%-7%之间。

保留现状公交公司用地,并结合火车站新增1处独立占地的公交设施用地,包括公交首末站和公交保养场的功能,总用地面积为2.38公顷。

规划区内布置53处独立占地的社会停车场,共计23.67公顷,平均分布于临夏市范围内。其中老城利用疏解出的机遇用地进行零散化布置,以有效缓解老城配建停车不足、道路拥挤难以布置路内停车等历史遗留问题;

在新区主要集中在大型商业、文化设施、大型公园、重要交通枢纽周围,作为上述项目配建停车场的补充。对于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应满足国家规范,并参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 51149-2016)中的相关规定配套建设停车场库。

四、城市景观风貌引导

城市景观风貌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控制和引导城市整体形态、风貌分区等,完善和强化控规的规划设计与管理、规划设计与开发的衔接,并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景观环境设计开展的依据。

规划形成 “一轴两带,五区多点”的城市景观风貌结构。其中

“一轴”为团结路-解放路-南龙街沿线形成的临夏市城市景观轴线,

“两带”分别为沿大夏河两岸形成的连续绿化景观带,以及城东新区生态隔离绿廊;

“五区”分别为老城历史风貌区、城东新城风貌区、城西文化产业园风貌区、大夏河南岸的城南物流园风貌区和大夏河南岸风貌区;

“多点”指结合城市活力空间形成的人文、宗教和自然景观节点。

五、绿地系统规划

在城市景观风貌结构的基础上,结合现状绿化以及城市功能区空间布局,按照深入渗透、方便易达、零整组合的原则布置公园绿地,在规划区内布置城市级公园、组团级公园两级城市公园。规划区内防护绿地主要为铁路与高速公路两侧防护隔离绿地。规划区所有绿地系统应向公众完全开放,且相邻地块的非机动车系统要能够连通。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用地面积620.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6.35%。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491.91公顷,防护绿地面积为103.38公顷,广场用地面积为25.31公顷。

来源:临夏市人民政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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