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泰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 关于印发《泰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泰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07 08: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区)协调办、泰州医药高新区协调办: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我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现将《泰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泰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泰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泰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我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1号)和《泰州市推进“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全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是指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涉及的房产交易备案(或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税费缴纳、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全过程“一件事”办理,其主要工作目标如下:

(一)加快建成“十个一”工作机制。按照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一窗办、一次办、跑一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规范》(DB3212/T 1017—2020),建立不动产交易、登记、纳税“一门进出、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窗受理、一次录入、一网通办、一城全办、一窗出证、一次送达”的“十个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对不动产登记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二)分类落实“五减”工作要求。按照营商环境评价“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的“五减”目标要求,住建部门实现房产交易网上备案、资金监管网上办理,税务部门实现税费在线缴纳,自然资源部门实现登记在线申请,群众办理普通商品房不动产交易登记环节压减至1个以内、申请材料压缩至1件以内,一般不动产登记(不包括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农村不动产登记、非经公证的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存量房交易登记基本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注销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注销查封登记、接受嘱托登记等6个事项实现“即时办结”。

(三)全面完善“不见面”服务体系。按照《泰州市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建设“线上苏小登·泰E(易)登”系统,全面完善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体系。“线上苏小登·泰E(易)登”系统接入全国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和江苏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事项网上办理,打通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路径。自然资源部门联合银保监部门督促银行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与不动产登记协同办理机制,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体系,达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登记、交易、纳税“一窗受理”窗口设置。各市(区)登记、交易、纳税部门要加强协作,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将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税费缴纳等事项向一个窗口集中,全面提升“一窗受理、一窗办结”水平,资金监管可以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取消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数据共享实现的事项和环节,逐步实现当事人凭身份证件即可完成交易主体核验。税务部门要优化税费缴纳方式,通过不动产登记共享数据查询纳税人家庭不动产信息进行核税,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完税共享数据办理不动产登记。各地金融机构要推进商品房双预告及预转本、商品房转移登记与相关联的抵押登记等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一证通办”,购房人凭身份证办理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实现“零资料”申请。

(二)持续提升登记、交易、纳税一体化平台服务能力。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住建、税务等部门完善泰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一体化服务平台功能,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在线支付等技术,以一体化平台为依托建设“线上苏小登·泰E(易)登”系统,在江苏政务服务、泰州通APP提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服务,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实行网上查询、网上签约、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完税、网上缴费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不动产登记“网上办”和“不见面”。市本级6月底前、各市(区)11月底前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商品房预售、抵押预告登记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跨省通办”。推进房产交易(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纳入一体化平台,在保持网签数据系统的完整性的同时,实现申请人通过实名认证登录一体化平台即可完成网上合同签订备案。税务部门负责推进网上缴税,实现网上核税、网上缴税、网上共享。

(三)拓展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各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与水务、电力、燃气、广电、网络等单位通力合作,实行不动产转移登记与关联的水电气广网等公共服务事项联动办理,将不动产登记信息推送给水、电、气、广电、网络部门办理过户或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窗口引入相关业务,群众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同时,可以一并申请办理水、电、气、广电、网络等过户关联业务。有条件的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可以与公安部门共同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和户口迁移联动办理机制,与司法部门共同探索推进不动产登记与公证协同办理机制,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

(四)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一是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各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完成与省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库的对接,确保能及时下载符合规范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积极与大数据管理局对接,实时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办理户籍、子女入学、工商注册、核税缴税、抵押贷款等场景中实现运用。二是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积极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交易服务费、不动产登记费等财政专户“网上缴纳和电子票据”功能,实现非税缴款网上(移动)支付;税务部门要完成税费凭据电子化,实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反馈不动产交易登记的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

(五)统筹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从群众企业眼中的“一件事”出发,今年下半年全面推进个人商品房和存量房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办理,全面实施个人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一窗受理、一表填写、集成服务、一次领取”等便利化举措,对外公布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和办结期限,实行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收取材料、履行询问和材料查验,统一上传材料、录入信息、自动将任务派发到住建、税务部门进行并联审批,实现“数据网上跑、部门同时办、群众跑一次”。在此基础上,再向企业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纵深推进,实现企业首次登记和工业厂房交易登记“一件事”办理,从“跑多部门”、“跑多次”变为“最多跑一次”。

(六)强化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各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与质量提升,形成空间参考一致、逻辑关系正确、历史信息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各市(区)要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自然资源业务网,对省厅提供的7个部门26个信息共享接口实现嵌入式集成应用共享,做到信息应享尽享、实时共享,为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提供数据支撑。各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数据质量,提升不动产登记汇交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安全,夯实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的工作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改革,是我省推进“一件事”改革涉民涉企的高频事项和重点事项之一,也是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各市(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落实任务分工,明确序时进度,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做好宣传,确保“一件事”改革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二)加强统筹协调。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涉及部门多、环节多、任务重,各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督促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住建、税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形成改革攻坚合力,协同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优化流程、缩短时限、降低成本、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等方面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市(区)要优化窗口设置和人员配置,开展多层次、多形式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积极争创党员先锋岗、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加强窗口作风和效能建设,为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改革贡献力量。

附件:1.泰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服务指南.docx

2.泰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办事流程图.docx

3.泰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水电气联办“一件事”申请表.docx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