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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浮市贝洛斯石英石有限公司年产人造石1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云浮市贝洛斯石英石有限公司年产人造石1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云环(云城)审〔2022〕18号 2022年6 月10日 云浮市贝洛斯石英石有限公司 云浮市云城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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