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住建局机构概况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泰兴市房产网官网 泰兴市住建局机构概况

泰兴市住建局机构概况

2024-07-03 19: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泰州市委、泰兴市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承担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的政策规定,拟订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运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房地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的相关政策,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人才住房保障、住宅产业化与性能认定、房屋租赁、房屋安全管理、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住宅装饰装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做好房地产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

(四)承担设计行业发展和管理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组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参与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五)承担推进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建筑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智慧建筑、海绵城市建设和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筑行业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六)承担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市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污水收集管网规划和建设,指导乡镇污水设施建设。负责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七)承担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等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建设管理、传统园林营造技艺传承等工作。负责“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

(八)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拟订乡镇和村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特色田园乡村、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指导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

(九)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拟订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指导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制定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十)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参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国家、省、市立项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现场监管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信息化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并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拟订城市人口疏散计划,组织人民防空演练。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及警报建设和管理。

(十二)承担人民防空防护体系建设的责任。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防护等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

(十三)承担人民防空整体平战结合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相关应急预案。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使用人民防空经费投资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以及无主的人民防空工程、已交付使用但未开发利用的人民防空工作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科技情报、项目和成果管理。

(十四)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职业教育、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管理工作。负责职称申报和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本行业内各类行业协会开展工作。组织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