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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汇总(6~8课)

2024-04-16 22: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的含义

我国国家机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面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统称。

*国家机构的组成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一、国家权力机关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1)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注意:立法机关只能是全国人大。

(2)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4)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注意:人大审议通过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批准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将要执行)属决定权。

附:人大代表的职权: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项政治自由、监督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产生和当选条件以及任期

(1)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2)当选条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3)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一、国家主席的职权

1、职权: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具体内容:中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救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2、职权:任免权

具体内容: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3、职权:外事权

具体内容: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4、职权:荣典权

具体内容: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三、国家行政机关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1.什么是行政机关?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如何组成的?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如何运行的?

(1)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3)运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若干工作部门,这些部门分工不同,分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它们又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行政机关的职权

1.我国最高的行政机关是什么?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2.行政机关的职权是什么?

(1)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行政机关怎样做到依法行政?

(1)从行政机关自身来讲,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从外部来讲,行政机关的职权通常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

*现代政府的基本特征:法治政府

四、国家监察机关

一、行使监察权的机关

1.监察委员会的性质

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我国监察委员会的组成

(1)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2)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3.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

依照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4.监察机关的产生

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5.监察委员会如何行使监察权

(1)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执法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3)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二、监察机关的职责

 1、监督职责,具体内容: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监察委员会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督职责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调查职责,具体内容: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调查,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3、处置职责,具体内容: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撒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五、国家司法机关

*我国的司法机关是什么?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1. 人民法院性质及分类(是什么)

(1)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2)分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2.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有哪些?

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3.人民法院如何依法行使职权?(怎么办)

(1)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二)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性质及分类(是什么)

(1)性质: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2)分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权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3.人民检察院如何依法行使职权?(怎么办)

(1)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本课易错点】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就是指全国人大。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地位最高,权力最大。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我国国家立法权。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4.只有全国人大才有决定权。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5.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只能由上一级的权力机关去监督。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6.我国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及各部委。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7.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是没有联系的。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8.在我国,全国的行政机关的职权相同。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

9.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立法权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权力机关。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11.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各司其职,互不相干。

 辨析: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12.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可以受同级的行政机关的干涉。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14.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

一、自由平等的真谛

(一)无法治不自由

1.人们对自由的渴望有哪些?(熟读,了解即可)(是什么)

人们渴望在广阔的天地里,充分自由地行动;渴望摆脱不合理的束缚和限制,自由地施展才能;渴望不受他人奴役和支配,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自在地生活。

2.自由有什么意义?(为什么)

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3.如何理解自由的限度?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4.如何理解自由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1) 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2) 自由主要是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的意志活动的权利(自由的含义)。

(3) 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5.自由和法治的关系是怎样的? 

(1)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2)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3)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

(二)法眼看平等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是什么? (是什么)

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

(1)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

(2)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义是什么?(为什么)

(1)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表现是什么?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自由平等的追求

(一)珍视自由

1.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怎么做)

(1)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为此,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2)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二)践行平等

1.我们应该如何践行平等?(怎么做)

(1)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特权是平等的大敌。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2)践行平等,就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每个人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践行平等,就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就业歧视、性别歧视等不平等现象,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面对这些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

(4)践行平等,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本课易错点】

1.自由就是自由自在,不受任何限制。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

2.要自由就不能有限制,有限制就不叫自由。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抑。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3.网络是自由的空间,可以怎么做就怎么做。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4.法治与自由是矛盾的,要自由就不能要法治。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5.法律面前平等就是指人人平等。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6.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法律上:平等是指: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別、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八课  维护公平正义

一、公平正义的价值

(一)认识公平

1.什么叫公平?它的内涵及具体要求是怎样的?(是什么)

(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3)具体要求: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2.公平的重要性是什么?(为什么)

(1)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2)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稳定)。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进步)。

(二)正义的力量

1.什么是正义的行为?(是什么)

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2.正义的重要性是什么?(为什么)

①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正义要求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

②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制度的生命在于正义,制度的效用在于保障正义。

③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有利于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3.国家或政府应该怎样维护正义?(补充)

①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

②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③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

④制定正义的制度,使社会弱势群体,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

⑤出台体现正义原则的法律法规,使之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

⑥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

 

二、公平正义的守护

(一)坚守公平

1.如何把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怎么做)

总: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1)个人维护公平(个人)

①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事。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信赖与尊重,形成有利于我们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②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2)制度保障公平(国家)

①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

②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守护正义

1.如何守护正义?(怎么做)

总: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建构正义的大厦。

(1)个人守护正义。(个人)

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

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2)司法维护正义。(国家)

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

为了实现司法正义,国家积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从点滴事情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2.国家追求公平正义的意义?

 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

 

【本课易错点】

1.公平就是指权利公平。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公平有着丰富的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2.公平只对个人的生存起重要作用。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

3.正义只是道德层面的要求。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正义是社会和和谐的基本条件。

4.公平的社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并随着时间而发展。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们总是渴望公平的阳光普照,但公平的社会不会自然而然地形成,需要我们积极参加与不懈努力。

5.面对利益冲突,我们站在多数人一边就行了。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世。

6.面对非正义行为,要敢于斗争,挺身而出。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7.立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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