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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中国法理与情理的冲突和平衡

2023-02-22 21: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论当代中国法理与情理的冲突和平衡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当代中国的法理与情理出现了

冲突和平衡的状态。为了促进中国的发展,一方面要高度尊重法

律,以及实践公正,让法律成为社会行为的准则;另一方面,对

某些情境可能要以情理之分维护社会公正,同时也要确保社会正

义取得正当的平衡。

 

一方面,在当代中国,法律一方面是政府的行动的准则,一

方面也是社会公平的保障。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拒不服从国家机关司法查询、检查等行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但实际上,在情理上,当在特定的状况下,以情理

之分和表示抗议,也许不应该被应用上述法律,而是采取更适当

的一种处理。

 

另一方面,在中国,也应该平衡法律与情理之间。在某些情

境下,应当把情理纳为司法和政治工作的考量,采取更合理的方

案。比如,在交通事故的某些特殊情形,司法可以采取情理指导,

针对深层次的价值观以及道德标准进行审查。此外,司法也可以

在部分被赋予行使审判活动的企业方面,考虑社会风气、违反社

会伦理规范等特殊情况。

 

总之,当代中国的法理和情理在思想层面上可能会出现冲突,

但作为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方式,应该尊重法律,平衡法律与情理,

法治保障社会公正,情理则是社会公正的有力保障。只有在法律

的遵循的前提下,加上客观的情理规范,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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