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宣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工作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法宣在线练习题在哪儿 省法宣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工作的通知

省法宣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工作的通知

2023-12-29 12: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市(州)司法局、法宣办,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黔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统一在线学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建设法治贵州夯实基础,按照2023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对象

学法考试对象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党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央驻黔各单位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具备在线学法考试条件的村(居)干部自愿组织参加。国家安全、保密等部门不参加统一在线学法考试;聘用制工勤人员以及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长期出国(境)等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后可不参加,相关情况报送各级法宣办备案。

二、学法内容

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设置共性学法课程和个性(行业系统)学法课程。

(一)共性学法课程。围绕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我省学法工作实际,主要设置如下共性学法课程: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监察法、刑法、公务员法、党内法规、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与国家工作人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批准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关于推进依法治省的新要求新部署。

(二)个性(行业系统)学法课程。结合各行业特点,涉及履职需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按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在线学法。各行业(系统)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公布本行业(系统)年度个性学法课程内容,并及时将相应的学习资料和考试题库提供省法宣办。各行业(系统)个性学法单位详见附件1,其余单位参加共性学法。

三、学考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中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等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将按照日常学法和年度考试综合评估,以百分制计算,各按50%折算。

(一)日常学法。日常学法按照季学法考勤制进行。国家工作人员采取“平时自学为主、每季度答题为辅”的方式开展日常学法。省法宣办根据共性和个性学法课程,设计每季度学法练习题库。学员可以每季度任一时间登录平台参加学法练习,次数不限,每次20道题,正确率达80%以上视为完成当季学法考勤,平台自动保留本季度学练情况。2023年度日常学法考勤记录从3月1日起至12月15日结束,每季度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15日,过期即进入下一季度考勤期。

(二)年度考试。考试规则: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由省法宣办统筹组织,各级法宣办具体实施。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在线学法考试。行业(系统)考试内容为共性学法课程(占比60%)和个性(行业)学法课程(占比40%),非行业(系统)考试内容为共性学法课程(占比100%),混合随机生成年度考试试卷。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2日20:00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时间,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在考试时段内学员只有3次考试机会,平台会自动筛选保留学员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考试采用百分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成绩即时显示。间隔一周举行一次补考,定于11月20日9:00 至11月26日20:00举行。凡第一次考试不及格或因公未参加第一次考试的人员,可参加补考。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在补考时段同样有3次考试机会,平台会自动筛选保留学员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综合评估。学法考试成绩按照日常学法加年度考试成绩综合计算。日常学法以学员实际考勤次数占总考勤次数计算得分(占比50%),加上年度考试得分(卷面分乘以50%)即为本人年度学法考试综合成绩。学法考试成绩划分为优秀(91—100分)、良好(81—90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档。成绩合格的,可登录“成绩证书”栏,打印下载合格证书。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本年度学法考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备案。省法宣办将进一步强化学法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学员学法档案制度,对各地区各部门参学参考综合评估情况进行通报,原则上各地各部门参考率和合格率均应达到95%以上。

(四)学考平台。为建立全省统一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和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学法考试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统一在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中“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子平台(网址为:gz.faxuanyun.com)进行。各单位管理员进入学法考试管理后台,点击“系统管理”菜单下的“单位行业”栏,在“单位行业”下拉框中选择本单位所属行业。本单位在附件1所列行业范围内的,必须选择单位所属行业,否则无法参加本行业学法考试。本单位不在附件1所列行业范围内的,选择“其他”,视为参加共性学法。每季度学法考勤登录平台进入“季学法考勤”界面完成学法练习。学法平台学习考试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电脑、手机均可学考,年度考试试卷为50题,满分100分。其中判断题和单选题各20题,多选题10题,每题各2分。智能组卷,卷卷不同,智能阅卷,考完提交,即显示成绩。建立完善“个人学法档案”版块,记录学员登录平台次数、平时学习练习情况、季学法考勤完成情况、既往考试记录和考试成绩、每年已获取的学时证明和电子合格证书等学法档案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体现不同岗位特点,并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二)加强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本地本单位学习计划,单位管理员要配合做好本单位的学法考试工作,督促学员日常学习,积极参加考试,并在平台技术人员的指导帮助下解决学员学法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三)加强结果运用。要将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让国家工作人员养成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

(四)严肃工作纪律。针对一些不法机构通过网络小程序提供有偿的代打考勤、代考等服务,供少数人员在学法考勤、年度考试中作弊的现象,云平台已作出针对性功能升级。省法宣办将不定期通过技术监测手段排查作弊行为,对发现的作弊学员将通报单位并在全省通报。各地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排查,杜绝代学代考情况再度发生。

各地各部门开展年度在线学法考试的工作情况(工作情况、经验亮点、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网快传报送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人:马玉玓,电话:0851—85559150;曹  犇,电话:0851—85813810。

学法考试平台非技术咨询:杨晓辉,18001133646,邮箱:[email protected]

全国技术咨询热线:400-659-2288(拨1)

或18001273799/8/7/6/5/4/3/2/1/0 (十部直拨号码均可拨打)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30(北京时间)。

附件:1.行业(系统)学法考试单位名称及所选行业对照表

2.学员在线学法考试操作指南

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附件一

左右滑动查看附件

附件二

向上滑动阅览

来源:省法宣办

审核:吴雪峰 袁   萍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