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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4-07-13 01: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培养更多面向国家发展战略的创新型人才,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和2023年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项目类别

申报类别包括:重点支持项目、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创新训练一般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类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鼓励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全体在校本科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申报的项目须经过学院或社团培育成熟的项目。

2.每位学生作为负责人限报1项,每位学生参与不超过2项,项目组人数(包括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有未结题项目者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3.每个项目指导教师1-2名,原则上应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当年只能指导1-2个项目。曾获批立项但放弃结项的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此次指导。

4.申报项目的学生自主结合组成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对应申报项目的申报表(附件2、附件3)。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立项申报表。《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2)或《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3)。

2.各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项目初评后,进行推荐排序,以院为单位于6月3日-6月4日期间以学院为单位将立项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交至逸夫楼b座111。(注:申报表学院意见需加盖学院公章,申报表首页右上角需用铅笔标注学院排名序号),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结合各学院推荐意见,确定立项项目。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1.各学院将结题材料提交至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平台审核(https://dcjh.open.ha.cn/Index),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审核通过,视为结项。审核不通过的项目,由学院撰写情况说明,报学校备案。

2.结题表。国家级、省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4)。提交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的成果将作为评定优秀项目、推荐优秀成果奖的依据。

3.根据《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参评“河南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成果奖。

4.请各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及时在系统提交结项材料。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391228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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