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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发布!国企补贴最高3000元/月

2024-06-26 08: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二是严格成本核算,统一规范流程。省车改办将制定统一的成本测算公式、附件清单和方案模板,各涉改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测算改革成本和编制车改方案,确保改革前成本真实有效,改革不增加财政支出。

三是规范车辆处置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事业单位车改取消用车利用党政机关车改取消用车处置时中标的评估和拍卖机构进行处置,不再重新对评估和拍卖机构进行招标。

企业取消车辆由企业自行规范处置,需要利用党政机关车改取消用车处置时中标的评估和拍卖机构进行处置的,可由省车改办予以协调。拍卖所得按照购车资金来源和财政有关规定划归国库或返还购车单位。四是加强培训宣传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7月底前,省车改办将组织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车改办开展培训,请各部门和各级车改办认真研读文件内容,梳理问题和意见,省车改办将在培训会议上统一答复并进行政策解读。各地各部门也要开展对涉改单位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和问题解答,确保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吉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6日

事业单位:

记者查看《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了解到,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一项中指出:

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本方案制定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8月底前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准后执行。

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本方案在深入调研、全面摸底、细致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包括本单位节支率详细测算情况),于8月底前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各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完成后2个月内,即10月底前将各单位车改方案和批复文件,以及有关情况(包括改革的工作安排、参改人员范围和数量、各类岗位和人员的改革方式、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或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保留车辆核定原则和数量、取消车辆处置方式和数量、司勤人员安置情况和改革节支情况等)报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1月底前完成全省事业单位车改除车辆处置外的各项基础工作。

国有企业:

在《吉林省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补贴发放标准:结合我省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上限标准为主要负责人3000元/月,其他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的0.9倍即2700元/月。其他各级各类国有企业负责人交通补贴上限由各企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上限标准。

来源 | 中国吉林网

编辑 | 李蕴涵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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