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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汶教体字〔2022〕25号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2024-07-09 00: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乡镇(街道)教体办,城区学管办,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22〕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给我县的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为汶上一中2500人(按录取顺序,前1800名学生在西校区就读,后700名学生在第三高中就读),汶上圣泽中学1600人,汶上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1500人。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实行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

二、招生范围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不得突破;凡拟进行第二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须提前公布一二批次录取计划。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面向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招生。

三、招生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体特长生考试等。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其中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地理、历史、生物科目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受疫情影响,取消信息技术、体育、实验操作考试科目的统一测试,三科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1.考试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化学合场11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5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10分(抽选一科);信息技术20分;体育60分;总分610分。

2.考试时间:6月13日—15日。

科 目    时 间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3日

(星期一)

语    文

(9:00—11:00)

物理   化学

(14:30—16:30)

6月14日

(星期二)

英    语

(9:00—11:00)

其中:听力测试

(09:00—9:20)

数    学

(14:30—16:30)

道德与法治

(17:30—18:30)

6月15日

(星期三)

历    史

(9:00—10:00)

生    物

(14:30—15:30)

地    理

(17:00—18:00)

6月15日下午,初中二年级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同时毕业年级学生地理、生物学业成绩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毕业当年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重考,重考成绩等级最高计为B级。往届毕业生、市外转入考生,应参加我市组织所有学科的学业考试,报名时要单独注明,另行安排考场。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

(二)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由初中学校进行考查,考查结果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初中三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总等级评为A级的学生不得超过学校毕业生总数的30%;B级比例不超过40%;C级比例不超过28%;D级原则上不超过2%。

(四)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

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报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审批后向社会公布,由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报名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于6月20日前报县教体局。

四、招生程序

高中段学校招生统一采用济宁市高中段招生平台进行,其考试成绩作为各类学校录取的依据。

(一)信息采集

市教育局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中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建立考生基本信息库。

(二)考生报名

具有汶上县学籍(学籍以2022年4月30日为截止时间) 或汶上县户籍(落户时间须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高中段学校。

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全部在济宁市高中段招生平台进行。必须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考生本人意愿进行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每名考生填报完成后最多可修改两次,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因自身原因泄露密码、由他人代报或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责任。

具有汶上县户籍,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由县教体局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核实考生的户籍信息和学籍信息。注册过普通高中学籍、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不符合省市政策规定者,不得报考。

5月12日—14日,非毕业年级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由初中学校统一导入济宁市高中段招生平台。

(三)志愿类型

考生可报考四类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上述学校,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各学校录取依据。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四)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5月16日—5月22日,每天9:00—21:00):填报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学校不得兼报。5月25日前,各初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招生平台。

第二阶段(6月底—7月底):填报“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以及设置第二批次录取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其中,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考生自行登录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要求、招生计划在济宁教育局官网(jnjy.jining.gov.cn)招考专栏查询;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直接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设置第二批次录取计划的普通高中的,统一使用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进行。

五、招生录取

分别按照“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初中后高职高师学校、中职学校的顺序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采取指标生录取、统招生录取、艺体特长生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择优录取。初中学生在毕业学校就读不满两年的(以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平台数据为准,2020年8月31日以后转入的),录取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凡是被我县高中段录取的学生,不能再次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对录取后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以自动退学处理。

1. 特长生录取。特长生录取是对报考音体美特长的学生进行录取的方式。特长生录取按特长生招生计划,学生学业成绩和特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指标生录取。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汶上一中和汶上圣泽中学招生计划的60%,依据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在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占80%和对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综合评价结果占20%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见附件1)。汶上一中录取按照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数,根据该初中学校考生的志愿、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达到B(含B级)以上,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指标生在统招线下降低60分。汶上圣泽中学录取指标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达到C(含C级)以上,且不受低于统招线下60分限制。未完成指标生录取的名额,纳入统招录取。

3.统招生录取。录取主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考查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成绩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

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县教体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共同组织实施,7月15日前,高中学校录取名单由各县教体局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录取库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进行比对核实,重点检查学校执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情况。通过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的考生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录取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再接纳新生,未上传至录取平台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二)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据公布的分数线及学生志愿录取。其中,“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0%,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若生源不足时,报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考成绩位次在5%内适当下浮。“2+3”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分的50%。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公布的分数线执行。被“3+4”录取的考生(以市招考院提供的录取名单为准),不得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由各学校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及填报志愿,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第二批次各学校根据第二阶段报名情况自行组织生源录取。

(四)特殊考生政策

1.综合类: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加5分录取。

2.军人子女类: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按照《济宁市实施细则》(济政联〔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一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二是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三是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上三种情况,可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当年统招录取分值10%、5%、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公安民警子女类: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鲁公通〔2018〕67号)5要求,公安烈士子女降 20 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10分录取。

4.听力残疾学生:听力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于中考报名时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县教体局进行审核、公示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5。

考生若同时符合1、2、3类条件,选其最高项计算,不累计计算。特殊考生需填写《2022年汶上县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附件2),由初中学校上报到县教体局进行现场审核。5月25日前,县教体局审核并予以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市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

各乡镇、各学校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提升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考生和家长考试防疫教育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考试和防疫要求。

(二)严格考务管理

各乡镇、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考试实施规则,制定完善的考试实施方案,严格规范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所有考场都要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所有考场视频监控信 号都要实时上传到上级教育考试指挥中心并全部录像;购置安装足够的金属探测、身份验证、信号屏蔽阻断、智能安检设备,确保设备能用够用。各考区、考点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场管理,人防技防相结合,严把考生入场关,严防替考现象发生,严防考生携带违规物品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严防考生舞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制度,保质保量、安全平稳有序地开展考试工作。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研制招生考试试题,提高命题质量。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考试、回收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供电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要严格保密管理,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在保密期的试卷,做到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或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好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因违纪监考被处理的教师不得再参与考务工作。

(三)严肃招生考试纪律

严禁招生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超过规定班额。

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某 个志愿或代学生填报志愿,不得阻止学生参加中等职业学校 报名或以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的要求为由阻止学生在校学习,在报名期间不得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

各乡镇、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四)规范经费收支

要根据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及高中招生工作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足额保证所需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济政办发〔2008〕15号)中“县市区要按照当地物价水平合理测算评价成本,将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所需费用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确保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顺利实施”的规定,2022年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的试卷印刷费和答题卡扫描费按每生15元标准由县财政负担;命题费及阅卷费由市财政承担。

(五)加强政策宣传

各乡镇、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通过召开线上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资助政策,包括高中招生录取各项政策、中职生免费政策、中职对口升高职和本科政策、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各级各类招生学校的宣传,让学生充分了解学校,指导学生合理选择报考学校。各乡镇、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教师、家长的考风考纪教育,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应考良好社会环境,杜绝违纪作弊行为。

各招生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进行不切实际或不符合政策的宣传。

附件:1.汶上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表.doc

          2.汶上县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doc

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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