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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

2023-11-09 21: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赣发〔2019〕23号)《江西省关于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是高新区管委会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审议和协调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为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 规委会的宗旨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强化规划统筹协调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决策原则,鼓励公众参与,切实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凡按法定程序要求应上报管委会或管委会以上层级审批的规划事项,均须纳入规委会的决策程序。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事项,报市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上级机关批准。 第五条 规委会工作经费纳入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每年30万元。包括专家聘用、会议组织、会议咨询、调研考察、日常办公等必要开支。 第二章  委  员 第六条 规委会委员由公务委员(附件1)、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组成。 第七条 公务委员中,设主任委员1名,由党工委书记兼任;设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任;设副主任1名,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任。 其余公务委员分为常务委员和委员。常务委员由管委会委领导担任;委员由机关各部门、各镇(处)、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生态环境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若相关岗位有人事变动,公务委员相应自动更替。 第八条 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任职的资格条件是: 1.爱国爱民、品行端正、处事客观公正,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2.承认和遵守区规委会章程,保证能参加规委会各项活动; 3.关心和熟悉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及实施、建设情况; 4.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议事与专业能力。在相关领域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 第九条 专家委员名单从《南昌市建筑艺术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2)和《南昌市城市规划、建筑专家库成员名单》抽选(附件3),公众代表由各镇(处)主要领导、法律顾问兼任。 第十条 根据高新区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规划咨询费参照原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城乡规划编制项目专家评审费的指导标准》。 第三章  运作机制 第十一条 规委会由规委会主任召集,常务公务委员及机关各部门、各镇(处)、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高新生态环境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参会,审议和协调范围包括: 1.关系全区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规划,主要包括:都市圈规划、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上述规划的重大调整; 2.全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3.省市重大基础设施的布置; 4.区内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的编制和调整; 5.区内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6.重大项目的规划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 7.项目用地性质调整、重大项目规划方案变更; 8.重要项目(含全部房地产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9.重要区域(对外交通干道、重要景观带、城市主干道)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 10.重要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11.区域内管线规划及园林景观规划设计; 12.党工委、管委会要求规委会审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规委会全体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星期六召开),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十三条 规委会办公室是规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城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规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委会主任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及专题会等各项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起草会议纪要和决议草案; 2.负责规委会相关章程、规定等的起草工作; 3.组织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的推选、增减等相关准备工作; 4.规委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规委会的会议程序是: 1.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向规委会办公室申报议题; 2.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申报议题进行规划符合性审查; 3.规委会办公室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议题上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签、管委会主任审定、党工委书记同意; 4.会后由相应会议召集人签发会议纪要。 第十五条 规委会相关会议材料由申报议题部门准备。会议材料属政府内部文件,与会委员应妥善保管,会后交还规委会办公室处理。如会议资料被列为涉密文件,应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议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对确有必要提交会议研究的临时性议题,由会议主持人决定并及时安排会议研究。 第十七条 相关会议信息发布由规委会办公室统一负责,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根据项目情况,规委会可以邀请公众旁听,或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审议过程。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条款的解释权属规委会。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成员

为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赣发〔2019〕23号)、《江西省关于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参照南昌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立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对涉及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大事项等事宜进行审议。 参照南昌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高新区规委会设规委会主任1名,由区党工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由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由分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任。其余规委会成员分为常务委员、委员,其中常务委员为管委会委领导,委员由机关各部门、各镇(处)、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行政执法局、土地储备中心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若相关岗位有人事变动,成员相应自动更替。具体如下: 主      任:黄  俊        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刘德辉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  主  任:刘用强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常 务 委 员:陈  艳        党工委副书记 姜玉林        管委会二级巡视员 李旭晟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吴前进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喻慧平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万  洪        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熊  俊        党工委委员、组织与人力资源部部长         杨佑绪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邬裕江        管委会一级调研员 杨  磊        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委      员:李雪勇        城建局局长 邹  军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刘  捷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肖顺龙        应急局局长                 王  珏        财政局局长 曹  媛        监察室主任                 张诗超        巡察督查办主任                 刘宽源        经发局局长 孙志云        投资促进局局长                 林  雯        城管局局长                 涂相玉        社发局局长 喻  辉        航管委主任 陶建林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熊水斌        应急局四级调研员 邓瑾平        大学科技城管委会副主任 冯于夏        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胡清云        项目办副主任 李建峰        昌东镇党委书记 张向阳        麻丘镇党委书记 蒋锐尖        艾溪湖管理处党委书记 刘  伟        鲤鱼洲管理处党委书记 余  明        高新生态环境局局长 金效东        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王菲德        土储中心主任 唐  文        消防大队队长 谢  炯        交警大队教导员 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城建局局长李雪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然资源分局局长邹军、城建局副局长王宁和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金效东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城建局张芝义、张鲲、熊凯和自然资源分局周杰组成。

附件2

南昌市建筑艺术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  宋  铀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罗剑云    市副秘书长、注册规划师 陶筱玲    注册规划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成  员: 罗  奇    江西师范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教授 陈振寿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崔  莉    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规(退休) 黎小清    江西省建筑设计总院副院长、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余  海    江西省建筑设计总院总建筑师、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一平    江西同济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注 段胜凡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吴文浩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高级工程师、一注 黄小燕    南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艾云辉    南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高级工程师、一注、注册咨询师 罗  亮    南昌市消防支队驻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 徐  静    南昌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陈明远    南昌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梁  燕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副院长、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付  刚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规划分院院长、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刘  俊    广州宝贤华瀚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南昌分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一注 黄立强    江西省土木建筑设计院常务副院长、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赵志青    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高级工程师 魏东彤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建筑分院院长、副高工、一注、注规 鄢安军    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张小华    江西省环球设计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附件3

南昌市城市规划、建筑专家库成员名单

成  员: 张宁波    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袁  梅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吴  红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副总建筑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胡伟民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副总建筑师、           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周  曙    南昌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学术委员会 副主任、教授 姚  赯    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一级注册建筑师 江婉平    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讲师、注册规划师 闵忠荣    江西师范大学城市建设学院院长、教授、注册规划师 刘  强    江西师范大学城市规划设计院副院长、 副教授、高级规划师 雷  斌    华东交通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漆志明    江西省商业建筑设计院院长、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许  强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 副院长、高级工程师、一注 申德军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 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注 熊  彦    南昌同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建筑师、高级工程师、一注 张  凯    江西同济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万  强    深圳中海世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颜成功    南昌市建院副总、高级工程师 宋  明    南昌市园林绿化局党委书记、高级工程师黄艳青    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涂林峰    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高  霞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规划分院 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规 吴春江    江西省土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副院长、高级工程师 赖安华    江西省华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于  凡    江西省华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李  豪    江西省协建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副院长、一级注册建筑师       谢意源    南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罗冬林    广州宝贤华瀚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    沈  鑫    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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