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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 公司资料

2024-06-29 02: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阶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厉达、厉冉、王茜等9位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30000009570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2、股份制改制情况。   2011年9月25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发起人协议及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以201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止2011年8月31日的净资产136,295,477.27元,折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于2011年...查看全部▼

  1、有限公司阶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厉达、厉冉、王茜等9位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30000009570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2、股份制改制情况。   2011年9月25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发起人协议及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以201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止2011年8月31日的净资产136,295,477.27元,折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在江苏省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2030000009570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上述股本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立信大华验【2011】258号验资报告验证。   3、公司上市发行增资情况。   根据2012年5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9号文《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2015年5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500.00万元。经此发行,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4、2015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已并于2016年4月28日实施完毕。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48,106.3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14,810.63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0,888,587.64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增股本160,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240,000,000股。   2016年4月15日,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份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变更为240,000,000股,股本变更为240,000,000.00元。   根据2015年12月16日本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922号《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鹿拥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本公司发行7,830,85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058,56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认股协议》、《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若本公司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33,296,823股,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701号验资报告验证;调整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23,558,795股,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70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296,855,618股,股本变更为296,855,618.00元。   2017年5月16日,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96,855,6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变更为534,340,112股,股本变更为534,340,112.00元。   根据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贺小明、胡杰、武汉武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及定向发放股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贺小明补偿股份47,880股,胡杰补偿股份19,152股,武汉武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补偿股份28,728股,共计95,760股,注册资本共计减少人民币95,760.00元,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244,352.00元,本次减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638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17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41号文《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刘永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发行5,349,48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根据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认股协议》、《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若本公司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8,868,101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9,636,906股,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69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552,749,359股,股本变更为人民币552,749,359.00元。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35,529,908股,注册资本为535,529,908.00元,注册及总部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经济开发区螺山路2号,集团控股股东为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35,529,908.00股,注册资本为535,529,908.00元,注册及总部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35,529,908.00股,注册资本为535,529,908.00元,注册及总部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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