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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医保:用人单位在新平台独立操作医保增员、减员、基数申报等业务问答

2024-06-26 07: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自2022年9月23日起,苏州市医保参保征缴功能已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用人单位需在新平台独立操作医保增员、减员、基数申报等业务,您关心的有关职工医疗保险征缴的热点问题,为您一一解答。点此回顾往期☛

 

01、职工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的网址是什么?

 

参保单位可搜索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或输入网址:

https://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

 

02、用人单位登录网厅后提示【没有查询到该企业信息,网厅无法使用,请到柜台办理单位参保或补充企业信息】该如何解决?

 

用人单位登录后进入单位网厅时会出现该提示是因为CA的单位基本信息与医保系统中的单位信息不一致,用人单位需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03、增员申报时本次参保时间和参加工作日期如何填写?

 

本次参保时间为该人员在本单位的实际开始参保时间,如本次参保时间小于当前业务期,系统将根据本次参保时间自动生成补缴数据;参加工作时间需小于等于本次参保时间,如输入的工作时间小于参保时间系统仍提示相关报错信息,需退出模块后刷新页面,重新进入。

 

04、减员申报时变更日期如何填写?

 

变更时间填写为当前操作月即可。员工减员时间以单位具体的实际操作时间为准。

 

举例

小王3月离职,用人单位需在3月11日至4月6日期间操作减员申报,变更时间应填写为3月。

 

05、用人单位如何在当月11日至月底办理次月的增员申报?

 

每月11日起,用人单位可操作次月参保,需将本次参保时间修改为次月。

 

举例

3月24日,A单位需要给员工B从4月开始参保,需在增员申报模块中将本次参保时间填写为4月即可。

 

06、用人单位如何为员工进行医保补缴?补缴误操作后如何撤销?

 

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通过“网上经办——参保人员增员申报(补收)”模块或“网上经办——批量增员申报(补收)”模块通过选择本次参保时间自动进行补缴核定,补缴时间最长不超过当前时间的6个月。

 

用人单位因输错本次参保时间导致补缴月份有误,可通过“网上经办-单位补缴核定撤销”模块按月撤销已生成的补缴数据。

 

07、单位基本信息如何变更?

 

参保单位可登录单位网厅单位信息维护模块查看当前显示的单位联系地址、法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银行信息。如与实际不符,可直接输入正确的内容提交成功即可。用人单位如需变更单位法人等其他信息,请携带相关材料至单位所属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08、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有回退功能吗?

 

没有,单位可通过反向操作来实现回退功能。

 

举例

用人单位如误操作了增员申报,可通过减员申报来实现回退功能(如增员时有补缴记录,需先进行补收核定撤销再操作减员)。如误操作了减员申报,可通过增员申报来实现回退功能。

 

09、用人单位在网厅操作完业务后,如何查询是否办理成功?

 

单位可在操作完成后通过“审核进度查询-已审核进度查询”,查询业务办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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