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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

2024-07-12 08: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0〕5号)(附件1)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双创计划”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  双创人才:我校可推荐10人;

  双创团队:我校可推荐3个;

  双创博士:无名额限制,符合“申报条件”即可申报。

  对于双创人才和双创团队,请各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有竞争力的人才申报。

二、“双创人才”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到我校工作,入选后能连续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

4.创新人才从到我校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薪酬发放证明和提供银行流水为准,同时提供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且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申领经费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已获省以上部门或市、县(市、区)、园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5.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发达国家可放宽至副教授)职务;  (2)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  (3)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推荐的申报对象中,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要有一定比例。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获得过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省“双创团队”省“双创博士”、“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申报(已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不得与2020年省“双创博士”同时申报。

三、“双创团队”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均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高端软件和服务外包领域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50年1月1日后出生);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2.对全职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层次较高,预期有非常突出的创新创业成效)申报省双创团队的,年龄上限可破格。团队原则上至少配有1名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 

3.团队领军人才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

4.团队所在申报单位应自2017年以来(截止到2020年5月20日),获得各类别相对应的江苏省主管部门300万元以上的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或者获得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单项5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或者团队领军人才领衔的团队2017-2019年获得所在地区引才计划单项3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地方引才计划单项支持截至2019年底实际拨付至少100万元)。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列前15位),如立项时是非主要参与人、项目实施中转为主要参与人的,申报时须提供立项部门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并加盖部门公章(立项部门内设处室出具无效)。

5.团队成员从到我校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薪酬发放证明和提供银行流水为准,同时提供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且入选后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团队成员薪酬不得降低(申领经费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类团队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类团队须依托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或“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果。团队成员须全职全时在申报单位工作,原则上要求进编。  2.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领衔申报团队,科研方向应属于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领域,已获地方或部门300万元以上无偿项目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一般不超过80周岁(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名录见附件2),已累计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10天,且入选后每年累计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  获得过省“双创团队”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省“双创人才”、省“双创博士”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申报(已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  四、“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报人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首次到江苏工作,以单位实际发放工资时间为准(须提供聘用合同、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个人工资银行流水、薪酬发放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外籍人才不能进编、缴纳保险的,须提供长期聘用合同、出入境记录。

  3.世界名校名录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2019年世界200强高校和不列入排名范围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为准(附件11),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世界名校类遴选采用认定制。  

  已获得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以及省“双创计划”和“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不得与2020年省“双创人才”同时申报。

  五、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双创计划”各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预计于4月1日对外正式开放,请先准备需要上传的材料)。  请按照系统要求将各类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3)扫描并在系统上传。  网上申报完成后,点击“保存”,无需“提交”,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于4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与开发办公室(凌云楼0613室):  1.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等具体要求参见附件4“各类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2.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5)。  联系人:尹奎、吴洁、颜廷锴、胡玥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名录.doc

附件3.网上申报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清单.docx

附件4.各类项目申报注意事项.doc

附件5.各类项目申报汇总表.rar

附件6.2020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附件7.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8.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创新类).doc

附件9.申报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10.申报2020年省“双创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doc

附件11.世界名校录参考(四大排行榜).xlsx

附件12.2020薪酬发放说明(样式).doc

人力资源处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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