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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发改委2021年4月份工作安排

2023-10-29 04: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配合完成无锡市发改委“十四五”能源规划编制单位对我市情况及重点企业的调研工作。

2、召开市领导挂钩重点产业链新能源产业链工作会,初步了解掌握我市新能源产业现状及相关意见建议;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市新能源产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及召开座谈会。

3、根据省、无锡发改委通知,开展全市可再生能源摸排工作,并上报我市可再生能源摸排情况及资源项目。

4、根据省发改委通知要求,上报我市“两高”项目(主要是索力得和中环项目)梳理情况和处置意见的报告。

5、完成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委王继青一行来我委调研“美丽宜兴”工作,并收集上报相关生态环境建设材料。

6、配合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生态环境进行督察,牵头落实报送我委近年来有关环境建设工作台账资料。

7、根据省、无锡发改委通知,报送我市2018年以来耗煤项目1个有关材料(宜城南方水泥7000吨技改项目)。

8、会同宜兴生态环境局完成无锡发改委副主任黄丽侠一行来我市督察2021年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即“宜兴创业园俞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不明黄褐色液体偷排进入跃进河”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后期上报问题整改书面材料,由无锡发改委带领我委参加省长江办召开的视频会议进行了汇报。

9、开展我市2021年度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前期工作,会同市供电公司就相关行业企业名单数据信息进行了收集。

10、召开油气输送管道、电力工作会,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部署我市涉电力、管道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相关业务工作。

11、根据上级要求督促全市管道、电力企业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12、督查发电企业填报省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信息,完成乡镇初审和部门审核工作;同时加强与市公用事业局的协调对接,共同推进对光大环保能源(宜兴)有限公司的危化品使用治理工作。

13、加强对接市应急局及专业人员深化我委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同时督促联系企业推进我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及台帐完善准备工作。

14、配合宜兴生态环境局完成《宜兴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成效自查评估报告》,并会签上报无锡。

15、编写我市电力、管道和本委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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