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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通知中明确: 1、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之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此执行: 上限:21888元; 下限:4378元;2、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 6633元执行。 江苏省 2023年1月,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医保局等联合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 政策原文: 通知中明确,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通知如下: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按以下基数执行: 上限:24042元; 下限:4494元。2、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后,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再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 多退少补。 广东省 一、肇庆市 2022年11月5日,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23年肇庆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PRYOBD6yF-zm-cCBu80Zjg 通知中明确: 肇庆市2023年1-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我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60%-300%确定,即: 下限为4009元(取整数) 上限为20043元(取整数)二、中山市 2022年10月20日,中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保保障局发布了《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通告》。 政策原文: 通知中明确: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3958元,缴费基数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 24930元,执行时间为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1900元,上限由23826元调整为 24705元,执行时间为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588元调整为 4986元,缴费基数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 24930元,执行时间为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02 2023年起还可以 按照最低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吗? 先来给大家纠正一个错误说法,不应该是最低工资缴纳社保,而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社保。 基数来源于工资,但又不一定等于工资。这里需要先明白工资总额的定义,这是各地在调基文件中直接引入的一个概念。 什么叫工资总额? 在国家统计局1号令中有明确定义,工资包括6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什么叫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比如生育津贴、停工留薪期的补贴都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再来先看一个公式: 社保缴费=基数x比例。 在社保实操中,一般是以劳社险中心60号函为基础做落地指导,并参考社保基数下限、比例以及一些特殊基数核定规则补充。 在《社保法》里对基数的规定是相对比较宽泛的,比如: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工资总额x规定比例 个人缴费=本人工资x规定比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工资总额x规定比例 个人缴费=本人工资x规定比例 这只是一个大框架式的公式。在劳社险中心发布的60号文中对基数的规范做了进一步的说明。比如: 1、单位缴费基数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第二种是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个人缴费基数则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在上限和下限之间进行核定; 第二种是直接以本人的工资为基数; 第三种是以上年度个人月均工资为基数。 在全国调基的通知中,基本上是 以上一年月均工资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核定值为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不得自行扩大降低缴费比例范围或者提高降低缴费幅度。即不得随意降低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平工资的60%。 那新员工的缴费基数应该是多少?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中可以明确新员工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的缴费基数也是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基数。 基数核定原理口诀 新人首月起薪,老人上年月均 社平上限下限,截取基数核定 其实年度核定是一种相对简单化的方法 总结一下基数核定的原理:即 老员工基数核算按照上年的月均工资来核定,新员工按照入职首月的工资进行核定,即新人首月起薪,老人上年月均,社平上限和下限截取基数来核定。 因此, 公司是不能按照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文章仅供参考。 来源:综合 财务第一教室,51社保网、税务经理人 编 辑:高歌 更多内容详见“ 中国会计报APP ”! 中国会计报APP下载方式: 2. 苹果系统在AppStore搜索“中国会计报”下载 会计人都在看 第一!会计审计类报刊微信影响力排名,中国会计报位列第一! 《中国会计报》:会计人的良师益友 财会界的温馨家园 当会计遇上冬奥!这些精彩不容错过→ “上海家化杯”2021中国十大财会新闻评选结果揭晓 2022年度“数豆中国” 评选结果发布 中国财会2022大事记 @会计人 《中国会计报》与你共成长 @会计人,这个好消息忍不住要和您分享~中国会计报又获奖了! 个税继续减免!延长至2023年底! 新政下,小规模纳税人专票怎么开?已经开了3%、免税发票的如何处理? 官方解读!小规模减免税3大变化,5个核心要点!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两部门发布!小规模按1%税率!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年起,发票必须这样作废,否则罚款多!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开票的重要提示! 大家好,我叫增值税!1月3日起,这是我的最新税率表! 春节放假安排! 重磅!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 有公积金的恭喜了!按月提取正式执行,这也太太太棒了吧 我叫增值税,这是我的最新最全税率表和进项抵扣方式! 官宣!工资新规正式实施…… 立即停止!明确:这些证书统统没用,请不要白花钱! 这46项税收优惠,2023年继续执行! 取消电子发票的领用!电子发票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吗?…… 这五大行业,春节后招聘热度最高!第一名竟是…… 人社局:新增1个假期,每月可休1至2天…… ------------------------------------ 独享,不如众享 凡注明“来源:XXX(非中国会计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微信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由于本公众号无法鉴别所有转载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著作权人发现本公众号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及时电话通知我们,本公众号将及时处理。 分享方式:搜索中国会计报或“Accounting-News”添加。 浏览更多精彩内容,可下载中国会计报APP。 刊号CN11-0271,邮发代号1-358 觉得不错,请点赞↓↓↓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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