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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利:汉语句末助词研究的方法论思考

2024-03-16 06: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表达语气说,传统语法认为句末助词有四个特点:一是意义上的空灵虚化。如马建忠(1898/2000:536)所言:“字以达意。……其虚处,若语气之轻重,口吻之疑似,……则惟有助字传之。”即句末助词所达之意空灵虚幻,难以掌握,而不同的句末助词“有时似乎无区别,但一般而论,实代表种种细微的区别。”(吕叔湘1944/1985:257)。二是类型上的信疑情态。马建忠(1898/2000:536)认为“助字所传之语气有二:曰信,曰疑。”后来,黎锦熙(1924/1992:21)、王力(1943/1985:160)和吕叔湘(1944/1985:258)都提到了主观情态问题。三是地位上的句主助辅。“句末助词”这一术语本身就表明了句子为主而助词为辅的关系,从马建忠(1898/2000:536)的“济夫动字不变之穷”、黎锦熙(1924/1992:228)的“这些语气,各用相当的助词来帮助”到王力(1943/1985:160)的“帮着语调,使各品情绪更加明显”等无不说明了“助句表意”的附属关系和辅助功能,甚至出现“语气的表达,……语调是必需的,语气词则有时可以不用”(吕叔湘1944/1985:257),足见对句末助词地位的认识。四是句法上的无关结构。由于传统语法都是“以句子为基点进行句法分析”(朱德熙1985:69)的,而句末助词不属于六大句法成分之一,因此与句子结构无关,这一点黎锦熙(1924/1992:228-229)说得比较明白,即“助词在文句之论理的结构上虽无重大的关系,……与国语的内容和构造都不相干。”

传统语法的句末助词研究方法主要是基于语感的依句释义自省法。从马建忠(1898/2000:538-630)开始,传统语法就是把句子中句末助词的语气意义根据语感通过自省描述出来,并据此采用一些朴素的比较法,比如:马建忠的概念辨析比较(1898/2000:537)和助词有无比较(马建忠1898/2000:553)、王力(1943/1985:167)的替换比较法等,而吕叔湘(1944/1985:274-276)则突破性地使用了同类比较法、古今比较法、高频同现词法和句子功能分布法,可以说,作为现代汉语语法理论的起点,传统语法关于句末助词表达语气的定性、特点的总结对后来的描写语法、认知语法、功能语法,甚至生成语法奠定了基础,成为不同语法理论的历史支点和逻辑起点,但也为句子功能与语气的纠缠不清埋下了种子(赵春利、石定栩2011:484-486)。

2.2描写语法的分布比较法

从本体论上看,描写语法的集大成者朱德熙(1985:69)在批评“句本位”“把一切句法分析都附丽在句子的模型上”时,他(1985:74)提出“由于汉语的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我们就有可能在词组的基础上来描写句法,建立一种以词组为基点的语法体系。”可以说,这一“词组本位”是中国描写语法本体论的典型代表。

朱德熙(1982:207)把句末助词定性为“永远读轻声的后置虚词”,并以词组为基点,提出了句末助词的四个特点:一是组合上的层次差异。与传统语法的句子附着说不同,描写语法认为句末助词也可以与词组组合,如赵元任(1968/1979:353)认为句末助词“语法上附着于前边一个短语或句子”。朱德熙(1985:79)指出:“带语气词‘吧、呢、吗’的句子也是难以还原为词组的。”二是结构上的互无关系。朱德熙(1982:207)认为:“几个语气词接连出现,彼此在结构上没有直接的关系……尽管合成一个音节,结构上仍旧没有直接的关系。”三是分布上的功能差异。朱德熙(1982:208)把句末助词按照功能差异分成了时态、疑问祈使、态度情感三类。四是排列上的顺序固定。胡明扬(1981:348)已注意到了句末助词的叠用顺序问题,而朱德熙1982:207-208)提出:“这三组语气词在句子里出现的顺序是固定的。……同属一组的语气词不能共现。”可以说,描写语法基于词组本位对句末助词句法位置的定位越来越准确。

尽管并非所有的描写语法学者都认可“词组本位”说,但为了揭示句末助词的结构层次,赵元任(1926:865;1968:807)、丁声树等(1961:211-213)、胡明扬(1981:347)、朱德熙(1982:208)、陆俭明(1984)、邵敬敏(1996: 217-225)、黄国营(1994:4-5)等学者都把结构、层次和分布等理念注入到分布比较法中。先看比较,第一个明确提出用比较法来探讨句末助词的学者就是赵元任(1926:870-871);后来,丁声树等(1961:213、215)使用替换比较和同类比较分别辨析“吧”与“吗”、“罢了”与“呢”;此后,有陆俭明的比较分析法(1984:330)、邵敬敏(1996:220)的语音比较法等。再看分布,赵元任(1968/1979:353)在提出“短语助词和句子助词”就显示了较强的分布意识,胡明扬(1981:418)也从合成语气助词与其他语气助词在分句和句子上的分布差异来进行研究。朱德熙(1982:208)更是基于词组本位来讨论不同句末助词的分布层次和分布顺序。可以说,分布比较法为揭示和验证句末助词的功能差异奠定了基础。

2.3功能语法的语用认知法

如果说从传统语法到描写语法“似乎有一种把语气词所处的语言片段限制过短的倾向”,那么功能语法(方梅1994:137)“研究语气词的意义时总是放在较大的语言片段——篇章中”,因此,功能语法的学者(Luke 1990)会把句末助词“sentence-final particles”称为话语助词(utterance particles)或语末助词(utterance-final particles),并深入探讨语气类型与言语功能之间可比的交叉耦合现象。可以说,功能语法从本体论上对句末助词的研究是以话语为基本单位的。

既然“语气助词用以区分不同的语气”(张德禄1989:65),语气类型与言语功能、特别是人际功能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而人际功能又是体现了话语的交流角色(杨才英2009:26-27),可见,从语气类型到人际功能再到交流角色,功能语法基于话语视角从语用上把句末助词的性质界定为说话者交流角色的表现方式,并认为句末助词是语法上的非必成分和语义上的非实意义,即“在语法上,它不是语法结构必须的成分,有或没有不影响语法结构的合法性;……在语义上,它没有实在的意义,有或没有不影响语法表达式的内容(命题)”(徐晶凝2008:28)。

功能语法试图揭示句末助词是如何实现人际功能而表现交流角色的,因此,说话者运用句末助词来完成人际交流时的认知心理就成为功能语法关注的焦点,并力求提取出不同话语中说话者的认知心理。而语用认知法就成为功能语法切入说话者心理的核心方法。

以功能语法对“吧”分析为例,Li &Thompson(1981:307-311)将“吧”的人际功能概括为“寻求同意”,凸显了说话者的认知性和目的性,Chu(1998:137)认为是“发话人的迟疑”,而徐晶凝(2003:143)则提出是说话者“对命题内容作出推量,并要求确认”,其中既有概念意义的心理推量,也有人际意义的心理诉求,结合屈承熹、李彬(2004:1)将“吧”看作“表示情态的‘语篇标记’”,可以认为,功能语法对“吧”的认知分析逐渐从人际意义扩展到了概念意义、语篇意义。

可以说,功能语法力求从语用上寻找说话者通过句末助词表现出来的认知、心理,甚至情态,并为某一助词的各类意义从认知上提供统一而系统的解释,尽管不同学者使用的概念术语既不一致也很宽泛,但仍极富启发性。

2.4生成语法的层阶定位法

生成语法是以句子(sentence)和小句(clause)为基本单位探讨句末助词的性质和特点(邓思颖2010:60)。生成语法的诸多学者(Lee 1986;汤廷池1989;Li 1992;徐杰2005;石定栩2009等)都认为句末助词是句子的功能核心,具有标句词(complementizer)性质。正如石定栩(2009:457)所言:一方面,“沿用形式句法中已有的做法,将句末助词处理为上层小句CP(complement phrase)的核心C”;另一方面,“在形式句法的理论框架中,C是一种功能性成分(functional category),这正好可以较准确地解释句末助词的句法地位”(Chomsky 1986)。

生成语法对句末助词特点的认识可以归为以下四点:一是意义上的不确切性,即“没有非常确切的意义”(石定栩2009:457)。二是句法上的根句位置,汤廷池(1989:294)较早明确提出:“被包接的疑问子句不能含有表疑问的语助词。”Cheng(1991:17)则提出:汉语句末助词只能出现在根句(root clause),而不能出现在嵌套小句(embedded clause)。三是层次上的最高层级,句末助词作为标句词是小句CP最高层的核心,从小句CP到短语DP逐层分化就是:CP→IP→TP→vP→VP→DP(邢欣2005;石定栩2009)。四是功能上的层阶差异。句末助词都处于CP层面,但不同的句末助词具有不同的功能,因此还需要对CP重新进行层阶分析。Li(2006:65)通过对比“吧、嘛、啊、呢”等分布建立了以句末助词为核心的CP功能投射层级:限定(Fin)>语气(Mood)>评价(Evaluative)[呢] >句类(Force)>程度(Degree)[吧、嘛]>话语(Discourse)[啊];石定栩(2009:458)得出的汉语小句CP层阶是:时态信息(IP)>状态变化(StatusP)[了2、呢1、来着]>句子类别(ForceP)[呢2、吗、吧1、吧2]>感情色彩(IllocP)[啊、呕、诶、么、呢3];而邓思颖(2010:61)的观点是:时间[了]>焦点[呢]>程度[吗、吧]>感情[啊]。尽管三者的结论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处于以客观命题与主观情态为两端的连续统上。

可以说,生成语法对句末助词的根句定位、层级划分、层阶排序本质上是对句末助词分布规律更为系统而精确的描述。至关重要的是,生成语法试图运用各种手段验证层阶的客观性,可统称为层阶定位法。如:小句宾语移位法、语气副词鉴定法(汤廷池1989:270、302)、动词类型与疑问子句共存限制法(co-occurrence restriction)(汤廷池1989:308)、句末助词同现测试法(Li 2006:61-62)以及小句类型与句末助词匹配法(石定栩2009:451)等,生成语法的研究方法对验证句末助词的分布定位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2.5小结

总的说来,传统语法、描写语法、功能语法和生成语法对句末助词的研究可以从本体论、认识论、目的论和方法论四个逻辑项角度进行简单对比,如表1所示:

表1 四派语法理论的本体论、认识论、目的论和方法论对比

从方法论角度看,传统语法和功能语法主要从语法意义出发,注重对句末助词语义功能的提取、分析和解释,具有较强的人文科学色彩;而描写语法和生成语法主要从语法形式出发,注重对句末助词结构分布的描写、区分和验证,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特征。而从历史与逻辑来看,在汉语语法学界,传统语法、描写语法、功能语法和生成语法的先后出现恰恰形成一个从注重意义到重视组合、再到“既有重视心理的功能语法,又有重视层次的生成语法”的正、反、合的逻辑循环,这不是语法思想的简单历史重复,而是语法理论和方法符合历史和逻辑的发展规律。如果说功能语法(合)是传统语法的继承(正)与描写语法的批判(反)的结合,生成语法(合)则是对传统语法的批判(反)与描写语法的继承(正)的 结合,那么,按照历史和逻辑的规律,功能语法和生成语法还处于“合”的初期,因为它们还没有真正将重视意义的传统语法与重视形式的描写语法“合”起来。而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语义语法(徐通锵1991:39;马庆株1995:363;张黎1997:59;李葆嘉2001;赵春利2014等)则试图完成意义与形式的“合”,如表2所示:

表2 基于历史与逻辑的百年汉语语法学思想嬗变趋势

语义语法理论要完成把传统语法、描写语法、功能语法与生成语法“合为一炉”的历史使命,就必须根据自身的本体论认清汉语句末助词的性质和特点,在批判继承四大语法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弥补其研究句末助词时的四点不足:一是对分布规律的定位缺乏语料库的全面调查;二是对语法意义的性质缺乏明确的界定;三是对语法意义的提取缺乏句法形式的验证;四是对语法意义的衍生关系缺乏系统的解释。

三、语义语法对句末助词性质和特点的认识

汉语句末助词的语法意义问题一直是语法学界的热点和难点,而作为“以语法意义为研究出发点和重点”(邵敬敏2004:102)、“以语法意义为本体,以语法意义的性质、类别、组合和演变规律为逻辑起点和研究对象并力求得到语法形式验证的语法理论”(赵春利2014:8),针对句末助词的语法意义问题,语义语法必须界定清楚三个问题:什么是语法意义?句末助词语法意义的性质是什么?句末助词语法意义的特点有哪些?只有清楚句末助词语法意义的性质和特点,才能找到适合句末助词性质和特点的研究方法。

3.1语法意义的界定与分类

语法意义是由一定的语法形式所负载和反映的“具有范畴特征的聚合层面的语义特征或者组合层面的语义关系”(赵春利2014:8)。从性质上看,根据语法意义是指称性的还是关联性的,可以把语法意义分成概念性和功能性两类。

通过概念来指称某种事物、行为、属性及其关系的语法意义就是概念性语法意义。一般来说,概念性语法意义主要由实词及其组成的短语、小句及其关系来表达。概念性语法意义从数量上可以根据概念所指对象是聚合性的还是组合性的,分成概念性语义特征和概念性语义关系,前者如自主义、顺序义等,后者如施受范畴、领属范畴等(邵敬敏、赵春利2006:36)。

把事物、行为、属性及其关系等概念性语法意义关联起来并呈现出来的语法意义就是功能性语法意义。一般来说,功能性语法意义主要由虚词(助词、连词、介词)来负载并必须通过与实词、短语、小句的组合才能表达出来。功能性语法意义从数量上可以根据功能是聚合性的还是组合性的,分成功能性语义特征和功能性语义关系,前者如变化、持续,后者如因果、转折等。比如,助词“了”的语法意义不是“变化”,而是必须在与形容词的组合中起到使形容词呈现出“变化”特征的功能,如高了、胖了、漂亮了、谦虚了等。因此,严格地说,助词“了”并非概念性地指称“变化”,而是使与自己组合的形容词呈现出“变化”,所以“了”的语法性质是功能性的,而不是概念性的。总的来说,整个语法意义的分类标准及其类型可以通过表3看出来。

表3 语法意义的分类标准与基本类型表

根据语义语法对语法意义的界定和分类,“吧、吗、嘛、呗、喽、哟”等句末助词本身并不指称事物、行为、属性或关系,因而不是概念性意义,而是在与指称行为的小句组合时使小句呈现出一定的认知、情感或意向等主观特征,所以,在性质上属于功能性语法意义,在数量上属于聚合的功能性语义特征。

3.2句末助词语法意义的特点

在语法意义的性质上,句末助词所表达的是一种功能性语义特征。然而,诸多学者有意无意地试图采用探讨实词概念性语法意义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来探讨并表述作为虚词的句末助词的功能性语法意义,这就违反了科学方法论。那么,句末助词的语法意义有哪些特点呢?

第一,意会易而言传难。我们可以领会句末助词的语法意义,却难以用“概念”表述出来。正如胡明扬(1988:4)所言:“语气助词的语气意义本来比较空灵,不容易捉摸,不容易‘范围住’”。比如:我们可以领会“他是老师吧?”中“吧”的语法意义与“他是老师吗?”中“吗”的语法意义存在着差异,如果用指称性的表述方法说,“吧”的语法意义是“揣测”,却又与我们的语感相差较远,因为“吧”并不指称“揣测”。根据语义语法理论对句末助词性质的解读,可以用关联性的表述方法说,“吧”的功能性语法意义是使“他是老师”呈现出“揣测”义,但其本身并不是指称“揣测”。所以说,我们不能用研究和表达概念性语法意义的方法来研究和表达功能性语法意义。

第二,感知易而界定难。我们可以感知句末助词的语法意义,但无法通过概念像界定实词的内涵和外延那样准确地界定虚词的意义,如同不能用捕捉苍蝇的网来捕捉空气一样,任何一个概念都无法把功能性语法意义界定清楚。语义语法理论对句末助词的认识创新界定方法,即句末助词的功能性语法意义犹如测试酸碱性的试纸,试纸本身没有酸碱性却能显示出液体的酸碱性,句末助词的语法意义就是使一定的小句呈现出一定的概念性语法意义,但其本身并不“指称”而是“显示”概念性语法意义。

第三,使用易而辨析难。我们可以准确地使用某个或各类句末助词,却难以提取不同句子中同一句末助词的语法意义,也难以辨析不同句末助词的不同语法意义。由于句末助词功能性语法意义在具体的句子中会发生具体化、实体化,因此,语义语法理论必须创新语法意义的提取方法。本质上讲,一个句末助词只有一个核心的功能性语法意义,当该句末助词与不同类型的小句组合时,该句末助词的核心功能性语法意义会因小句概念性语法意义的变化和差异而呈现出实体化倾向(姚双云等2015:39),把句末助词在具体句子中各种实体化的语法意义提取出来就是句末助词的功能性语法意义。

第四,体悟易而验证难。我们在语感上可以细腻地体悟到不同句末助词的功能差异,却难以从形式上进行验证。在验证方法上,语义语法理论可基于前人的替换法和比较法,根据句末助词性质和特点,找到验证句末助词语法意义的形式标记。因为功能性语法意义一定与一定的概念性语法意义组合才能发挥功能,反过来说,概念性语法意义只有与一定的功能性语法意义同现时才能显示出认知、情感和意向等主观特征。

可以说,语义语法理论基于语法意义的界定和分类,阐明了句末助词语法意义的性质和特点,而作为研究对象,句末助词的性质和特点制约着语义语法的研究方法,因此,语义语法必须使用与概念性语法意义不同的表述方法、界定方法、提取方法和验证方法来揭示句末助词的功能性语法意义。其中,表述方法和界定方法是认识论问题,而提取方法和验证方法则是方法论问题。

四、语义语法理论研究句末助词的基本方法

语义语法研究句末助词的前提条件就是基于语料库搜集数据以定位句末助词的分布规律,然后根据分布规律来提取语法意义并从合法与非法正反两面验证语法意义,从而系统地列出选用句末助词的可解释可操作的准允条件。因此,精确定位、意义提取、正反验证和系统解释就构成了语义语法研究句末助词方法论的四条原则。

4.1精确定位原则

第一步,广泛搜集语料。基于大型语料库来搜集语料是研究句末助词的基础性数据收集工作,由于句末助词在句子中的位置相对固定,因此,语料收集相对容易。以搜索CCL语料库“哟”的语料为例,可以通过输入“哟!哟?哟。哟,”并要求语料左向排序就可以搜索到99%的目标“哟”字句,为语料分析奠定基础。另外,可以利用SPSS软件中的卡方检验或t检验处理统计数据,显示不同类型之间的区别显著度,比如据调查,“吧”字句中,陈述句占41%,祈使句占33%,疑问句占26%。

第二步,逐层定位约束成分。主要从四个角度来看:一是语用选择视角,就是从说话者与听话者之间在权位关系、性别差异、亲密程度、具体语境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确定选用句末助词的语用条件。比如说话者基于“情所当然”而非“理所当然”用“嘛”字句来表达“撒娇义”时,一般说话者认为自己与对话者存在着亲密关系。二是话语关系视角。确定句末助词所附着的句子在话语关联或语义关联中具有什么作用,比如“呗”字句只用作口语对话体的应答句(answer sentence)而不是引发句(lead sentence),而“吧”字句既可以用于引发句也可以用于应答句。三是句子功能视角。一般来说,某个句末助词不可能不受限制地置于任何一个句子的句尾(王珏2019:26),因此,先要确定该句末助词可否用于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或感叹句的末尾。如果可以置于疑问句句尾,那是不是任何一个疑问句都可以在句尾加上该句末助词?如果不是,就要确定哪类疑问句可以带该句末助词。如“喽”只能选择是非问,而排斥特指问、正反问和选择问。那是不是任何一个是非问句都可以带该句末助词呢?结果发现,“喽”字是非问在话语关系上必须是推断听话者意图的应答性是非问句。四是同现成分视角,就是找到与句末助词可以同现的副词、动词、话语标记等。这样,从语用选择、话语关系到句子功能及其次类再到同现成分,一步一步地精确定位句末助词的选择对象,确定句末助词的分布规律。

4.2意义提取原则

在精确定位句末助词的分布规律之后,就需要提取句末助词的功能性语法意义。句末助词所组合的对象是小句或其次类(clause,简称c),而根据语义语法的观点,任何一个句末助词所能选择的小句类型不是无限、任意的,而是有限、有规律的,这就是小句的定义域(domain,简称D)。当不同的小句类型及其次类(c)在一定的定义域(D)中发生变化时,句末助词的功能性语法意义(function,简称f)会随着不同小句类型概念性意义的变化而在一定的值域中(range,简称R)发生实体化(materialization,简称m),句末助词的功能性语法意义(f)、不同小句类型的概念性语法意义(c)以及句末助词语法意义因不同小句的填充和变化而发生的实体化(m)恰恰形成了函数关系,即:m =f(c),c∈ D 且m∈ R。

其中,小句类型或其次类(c)是自变量,而句末助词功能性语法意义的实体化(m)就是因变量,而句末助词的功能性语法意义(f)就是函数关系中的对应法则。就句末助词“吧”来说,“吧”所选择的小句类型(c)的定义域(D)必须是陈述句(c1)、疑问句(c2)和祈使句(c3),当“吧”分别与c1、c2、c3组合时使之呈现出来的实体化意义是“揣测(m1)”“求证或征询(m2)”或“商讨(m3)”,从m1、m2、m3去实体化后就可以提取出函数的对应规则,即句末助词“吧”的功能性语法意义“意向待定(f)”(赵春利、孙丽2015:128),如表4所示:

表4 “吧”的功能性语法意义提取流程

4.3正反验证原则

由于句末助词的语法意义是功能性的,验证功能性的语法意义必须借助与其组合的概念性语法成分,从正面来说,就是哪类词语可与该句末助词同现;从反面来说,就是哪类词语不可与该句末助词同现。

以“嘛”字陈述句为例,通过副词同现法来证明在陈述句中“嘛”的语法意义。根据语料库的调查,从正面看,可以发现,“嘛”字陈述句中主要出现三类表达说话者认知状态的副词:一是显知义,如“明明、分明、明显、显然”等:二是常知义,如“理当、本该、当然、自然”等;三是实知义,如“本来、根本、毕竟、到底、反正”等。基于这三类副词的语义,就可以提取出“嘛”在陈述句中的语法意义,即表达了说话者主观上对命题的确信性和对方的应知性。例如:

(1)a. 这分明是嫁祸于人嘛!

b. 她理应感到羞耻嘛!

c. 我本来就没有秘密嘛!

从反面看,“嘛”字陈述句中一般不能出现三类副词:一是或知义,如“大概、也许、可能、想必、不必”等;二是必知义,如“必然、必定、必得、势必、定然”等;三是非知义,如“竟然、居然、果真、偏偏”等。例如:

(2)a. 想必他不来了吧。——*想必他不来了嘛!

b. 劳资关系势必涉及整个经济生活。——*劳资关系势必涉及整个经济生活嘛。

c. 你竟然爱上他。——*你竟然爱上他嘛。

为什么呢?因为这三类副词反映了说话者客观上表达命题的描述性和对方的告知性,而“嘛”要求说话者主观上表达命题信息的确信性和对方的应知性,二者在语义上是矛盾的,这样从反面精确地印证了“嘛”语法意义(赵春利、杨才英2016:40),正如蔡维天(2007:205)所言:“句法和语义的对应其实是井然有序而循序渐进的”,而句末助词对副词的选择和排斥说明,形式对立性是语义对立性的反映,而语义对立性决定了形式对立性。

当句末助词句作宾语时,其主句的主谓谓语类型也可以检测句末助词的语法意义。以“吧”为例,由于“吧”的语法意义是“意向待定”,因此,“吧”字句作宾语而主语是第一人称时,主句的谓语必须是猜测性动词,如“猜、想、看、猜测、猜想、估计、认为、觉得、寻思”等,如例(3);如果谓语是明定性动词,如“决定、坚信、明白、确信、知道”等,那么,“吧”字句就不能进入宾语位置,因为谓语动词的语义与“吧”的语法意义是冲突的,如例(4)。

(3)a. 我猜你新婚不久吧?

b. 我估计二年之内去看你吧。

(4)a. 我坚信我还算是个正统的女人。——*我坚信我还算是个正统的女人吧。

b. 我决定不再抱怨了。——*我决定不再抱怨了吧。

同样,话语标记也是显示并验证句末助词语法意义的“示踪剂”。以句末助词“喽”为例,“喽”在陈述句中的语法意义是传我所知,即传递我已经知道而对方还不清楚的信息,如例(5);但如果是说话者自己都没有预料的命题信息或者说话者认为命题信息明显而且对方应该已经获知信息时,表示意外义或明知义的话语标记就不能与“喽”字句同现,如例(6)。

(5)a. 我告诉你,东东再这样,我要发脾气喽。

b. 你还不知道吧,他早就结婚喽。

(6)a. 令人意外的是,他没来上课。——令人意外的是,*他没来上课喽。

b. 众所周知,该学院录取过女学生。——众所周知,*该学院录取过女学生喽。

其实,与句末助词句前后同现的句子也可以成为验证句末助词语法意义的手段,特别是一些情感性语法意义。以“呗”为例,句末助词“呗”功能性语法意义就是在话语上需要正面回应而情感上不情愿的“应而不愿”,在“呗”字句前后会存在特别多与“应而不愿”语义一致的反问句,如“管人家呢?|还能怎么办?|还用问吗?|何必呢?”等,充分反映了说话者“不在乎、无奈何、不耐烦和不满意”的“不情愿”性的四种情感类型(赵春利、石定栩2015:76),如例(7)。

(7)a. 管人家呢?离就离呗。

b. 还能咋样,也这么凑合着过呗。

正如弗雷格(1884/1998:9)所言:“必须在句子联系中研究词语的意谓,而不是个别地研究语词的意谓”,这一原则对提取和验证汉语句末助词的“意谓”尤为重要,因为句末助词的“意谓”是功能性的,而功能性的“意谓”只有在与概念性的“意谓”的联系中才能呈现出来并得到验证。

4.4系统解释原则

语感不仅是提取验证句末助词功能性语法意义的认知基础,也是系统解释句末助词功能性语法意义的逻辑基线。但是,语感能鉴伪却不能证伪,能评价却不能证实,因此,语义语法理论必须以基于语感的“句末助词语法意义”为核心,从形式上,以单句为提取和验证语法意义的基本句法单位,逐层扩展到复句以至于话语,逐层验证句末助词的语法意义;从意义上,以句末助词使单句呈现出来的认知、情感、意向、态度等功能性语法意义为基本语义单位,逐层扩展到语义关联以至于话语关联,逐层建立句末助词的语义关联,从而建立一个系统解释句末助词的语义地图。

比如:“喽”字句在陈述、疑问和祈使三种句子功能中分别呈现出告知、推知和预知三种认知状态以及提醒、求证和警告三种意向类型,从中可以提取出“喽”的语法意义:传知义。但是,在态度取向上,“喽”的态度轻松度会随着其提醒、求证和警告三类意向强度的增加而递减,“喽”的态度轻松度和意向强度成反比关系。这样就可以把“喽”在句子中所呈现出来的认知、意向、态度等功能性语法意义通过下面的语义分类图系统而完整地解释出来(赵春利、方甲珂2017:347),如表5所示。

表5 “喽”的功能性语法意义分类图

然而,“喽”的情感倾向在“喽”字句中不具有普遍性,主要体现在陈述句中,并在轻松心态与传知信息对说话者和听话者的利害性之间的博弈中,呈现出一定的动态特征。首先,当传知信息对任何人都无害时,“喽”字陈述句表现了说话者的欣喜兴奋之情,如例(8);当传知信息对所有人都不利或对他人不利时,“喽”则显示出一种幸灾乐祸之情,如例(9);而当传知信息对说话者不利时,则“喽”表现出一种无可奈何的伤感之情,如例(10)。

(8)a. 开学喽!b. 吃饭喽!

(9)a. 地震喽!b. 你惹麻烦喽!

(10)a. 老喽!不中用喽!b. 自己不行喽。

五、结论

石里克(1989:9)认为:“哲学使命题得到澄清,科学使命题得到证实。科学研究的是命题的真理性,哲学研究的是命题的真正意义”,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语义语法对句末助词的研究不仅要澄清句末助词的性质和特点,还要证实句末助词的语法意义。

首先,在性质特点上,虚词就像“幽灵”一样,可以感觉到其意义的存在,却无法用一个概念将其内涵界定清楚并固定下来,这是因为句末助词语法意义是功能性的而非概念性的,是在与小句的组合中使小句呈现出一定的认知、情感、意向、态度等主观特征,但其本身既不“是”也不“指称”这些主观特征。因此,不能用研究实词语法意义的方法来研究虚词、特别是句末助词的语法意义,不能用一个“概念”来界定句末助词的内涵,而只能根据其性质和特点通过语义分布图来描述其分布规律及其使小句呈现出来的主观特征。

其次,在语法意义上,语义语法对句末助词的精确定位、意义提取、正反验证到系统解释都必须遵循可证实原则。一是句末助词能与哪些小句类型及其次类组合而不能与哪些小句类型及其次类组合,这是定位证实。二是句末助词能使小句呈现出什么样的认知、情感、意向和态度等主观特征而不能使其呈现什么主观特征,这是意义取舍。三是句末助词所选择的小句中可以出现什么副词、话语标记、主谓类型等而不能出现什么副词、话语标记等词语,这是正反验证。四是句末助词使小句呈现出来的认知、情感、意向、态度等具有一定的因果关联性,而相反的认知、情感、意向和态度都不能进入到这个因果系统中,这是语感解释。

可以说,语义语法理论就是在科学方法论的指导下,澄清并尊重句末助词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打破过去概念式研究句末助词的方法,而提出了功能式描述句末助词的方法。而从根本上说,某类词语在形式上能否与句末助词同现是该类词语在意义上是否与句末助词一致的反映,而某类概念性的词语能否与功能性的句末助词同现是提取和验证句末助词语法意义的一条捷径。

(原文刊于《汉语学报》2020年第2期,参考文献及注释请查阅原文。作者:赵春利,系暨南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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