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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强核算 氮氧化物的总量控制是开始了,但氮氧化物的源强计算却仍然是个难点,其主要缘由是氮氧化物来源较多,有燃料型、热力型、边缘型等。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根实际燃烧条件关系密切,所以要准确估算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条件允许,尽量类比具备可比性同类型项目实测数据; 在无实测情况下最好查阅相关书籍或相关研究成果计算方式,根据相关条件选择相近情况公式的计算结果准确率稍高,而且符合导则要求可找到依据出处。 方法一 《环境统计手册(方品贤)》中的计算方法(P.99~100)和前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64号)中氮氧化物的计算方法上述方法是一致的,假设了燃烧1kg煤产生10m3烟气,则有: ![]() 计算可得: 燃烧1t煤产生氮氧化物量为18.64kg。 方法二 根据N守恒,计算公式为: ![]() 计算可得: 燃烧1t煤氮氧化物产生量为19.55kg。 方法三 按照《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胡名操)》中相关统计数据: 工业锅炉燃烧1t煤产生的氮氧化物为9.08kg(P.65,表2-51); 用烟煤作燃料,选锅炉铺撇式加煤产生的氮氧化物为7.5kg(P.66,表2-53); 用无烟煤作燃料的锅炉燃烧,选可移动炉蓖产生的氮氧化物产生量为5kg(P.67,表2-57); 美国典型的燃烧烟煤小型工业锅炉的氮氧化物7.5kg(P.68,表2-60)。 方法四 采用《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册: 按燃烧1t煤来计算: 烟煤-层燃炉:产生量:2.94kg;产生浓度:285.7mg/m3;(P.240)。 方法五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中5.3.5核定氮氧化物排放量核定氮氧化物排放量时,可现场测算氮氧化物排放量,与实测氮氧化物浓度对比,若两者相差大于±50%,应立即现场复核,查找原因。 燃料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可参考公式⑧计算。 ⑧氮氧化物排放量(kg)=燃料消耗量(t)×排放系数(kg/t) 计算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时,可参考表5系数: 表5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参考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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