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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之前的9部法律将同时被废止。南县人民法院将对《民法典》最新司法解释进行系列普法宣传。 第一期 民间借贷利率计算方式予以修改 ![]() 为减少涉贷纠纷、涉贷违法,引导融资成本下降,进而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8日对《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中的民间借贷利率进行了修正,取消了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而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作为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具体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第三十二条,即“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本决定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 ![]() ![]() “两线三区” “两线”:指的是年利率24%的司法保护红线和年利率36%的高利贷红线。 “三区”:(1)司法保护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自然债务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年利率24%至36%之间,对出借人向人民法院主张该区间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出借人已经还了该部分区间利息,借款人抗辩要求返还或折抵已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同样不予支持。 (3)无效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不溯及既往”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法具有指引作用,无论是确定的指引还是不确定的指引,都是为人们提供一个既定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依法实施自己的行为。而新法颁布之前,并不存在新法提供的既定的行为框架或界限,所以颁布后的新法就不能依据该模式对之前人们的行为去引导。换句话说,新法颁布前人们的行为,只能按照当时的法律来调整。 另外,法还具有预测作用,即凭借法律的存在,人们可以预先估计相互间行为的法律后果。但是,未颁布的法,并不为人们预知,自然也就不能起到任何作用,因此,新法不具有溯及力。 ![]() ![]() 原标题:《《民法典》——民间借贷利率计算方式予以修改》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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